女职工假怀孕骗单位续签合同被判还公司10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40:19 309 人看过

深圳新闻网讯为了跟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张女士假称自己已经怀孕,如愿使得合同延续。然而时过近一年,公司发现张女士根本没有怀孕,因此将其告上法庭索赔孕期工资、社保等22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认定延续的劳动合同无效,张女士需返还公司社保等近10万元。

张女士现年38岁,原为群胜网科技公司的高级销售代表,月薪1.2万元,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7月,公司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下月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孰料两天后,张女士告诉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自己已经怀孕,并出示了诊断证明。

由于张女士处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群胜网科技公司决定将劳动合同顺延至三期期满为止。去年6月底,张女士生下一子,3个月后辞职。公司此时才发现,她在劳动合同到期时根本没有怀孕,于是提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部门决定不予受理,群胜网科技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群胜网科技公司起诉说,基于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才将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顺延至张女士休完产假,并支付相应的孕期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人事代理费、商业保险费等费用22万余元。现在得知张女士谎称怀孕欺骗公司,所以她在劳动合同延续期间的工资、社保等应退还公司。

庭审中张女士说,她在2008年7月确实被诊断为早孕,但后来流产,两个多月后再次怀孕。因此她认为双方延续的劳动合同有效,工资和社保无需退还。

法官依据证据认定,张女士怀孕时为高龄产妇,如果她是怀孕前刚刚流产,是后续医疗必须高度关注的事实,不可能不存在任何记载或医疗行为。她自称两次怀孕期间曾流产,但没有证据。“高危孕妇在不足3个月内怀孕流产再怀孕,违背生活常识。”

最终法官认定,张女士在2008年7月时的“怀孕”一事系造假,因此延续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合同无效期间,张女士向公司提供的劳动应为劳务关系,她可以领取工资,但没有相应的社保、福利待遇。

因此,朝阳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群胜网科技公司10个月的社保、公积金等近10万元。(记者刘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8: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怀孕女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应该赔偿吗
    如果怀孕女性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如果女性员工怀孕,合同到期,公司无需续签,但应推迟至哺乳期满。如果公司在原合同到期时终止劳动合同,则属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继续履行;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支付两次经济补偿金,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然而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违反本法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遵守本法第八十七条关于支付补
    2023-05-03
    388人看过
  • 女工在试用期怀孕遭辞退单位被判赔8.7万
    李女士在试用期内发现自己怀孕,汇报给公司没几天,就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近日,丰台法院一审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李女士8.7万余元工资。李女士于2012年7月11日入职北京一家科技公司,试用期两个月,双方劳动合同有效期到2013年12月31日。2012年8月20日,李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并于次日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8月24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李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30日的工资8.7万余元,获得支持。科技公司不服,起诉称李女士在试用期内工作频频出错且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不符合录用条件。李女士于2012年8月24日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双方劳动关系当日解除,无需再向李女士支付工资。法院认为,科技公司的违法解除导致李女士未能正常提供劳动,领取工资报酬,故李女士要求科技公司支付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30日期间
    2023-06-10
    109人看过
  • 单位公司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否随意调动工作
    怀孕期间公司不可以随意调动职工的工作岗位,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并且要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安排其他劳动。单位不得将怀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处分期间能否调动工作一、处分期间能否调动工作1、处分期间不可以调动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动工作:(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
    2023-07-31
    494人看过
  • 合同到期,公司是否可终止怀孕女职工合同?
    问:我是一名已怀孕3个月的打工妹,因所在企业准备转产,恰恰我与老板签的劳动合同也已到期,老板便以我的合同期满为由终止了与我的雇佣关系。我曾听说《劳动法》里有专门保护怀孕妇女的条款,便向老板提出了异议。老板却拿出一本《劳动法》说:这里面只规定了妇女在怀孕期内企业不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规定合同期满时不能终止。遇到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办?答:《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只是笼统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由此看来,似乎企业与你终止劳动合同并无不妥。但是,劳动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又作了补充性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2023-06-05
    481人看过
  • 女职员怀孕旷工未请假被辞
    孕妇陈某因身体原因无法上班,却未按程序请假,因此被公司开除后,她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昨天记者获悉,经过密云法院的调解,陈某原单位当庭支付给她近2万元。据陈某说,去年4月她到一家房产经纪公司担任置业顾问。当年10月,她因怀孕初期反应强烈无法上班,但未严格履行公司的请假手续,此后公司以其无故旷工为由将其开除。陈某感到很委屈,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支付给她销售提成,以及因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而造成的经济补偿金等各项损失,共25391.04元。房产经纪公司辩称,陈某因旷工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而被开除,公司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于销售提成一事,按照公司管理的有关制度,公司有权扣发这一款项,因此不同意陈某的诉讼请求。庭审中,出于对女职员合法权益保护的目的,办案法官进行了大量的解释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房产经纪公司同意支付陈某1.9万元,并且当庭履行。
    2023-06-05
    55人看过
  • 怀孕女职工犯错单位照样能开
    职场问题2007年1月,程然参加了某服装公司的招聘考试并被录用,双方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同时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2007年3月初,程然发现自己怀孕了,由于有妊娠反应,她经常迟到早退。此时,单位人力资源部也通过查阅程然的人事档案发现,她在应聘时隐瞒了曾在原单位受过行政处分的事实,这与该公司招聘时提出的未受过行政处分的录用条件不符。于是,人力资源部在3月底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程然以自己已怀孕、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意见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了程然的仲裁请求。国家对于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合法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种特殊保护并不代表怀孕的女职工可以在三期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2023-04-22
    350人看过
  • 未与用人单位签合同女工怀孕仍应享权利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妇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妇女劳动者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保护。近日,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对一起关于孕期妇女劳动者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某科技公司支付莫某2012年7月18日至12月31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8863.69元,并支付其生育医疗一次性补贴1800元。莫某于2012年6月18日到某科技公司工作,某科技公司未与莫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同年12月莫某发现自己怀孕,后某科技公司以莫某怀孕不敢安排其工作让其休息为由,通知莫某2013年1月起不用回单位上班。2013年1月1日之后莫某停止到某科技公司处上班,某科技公司亦未再向莫某支付过工资,也没有出具任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莫某诉至法院。法官说法:莫某于2012年6月18日到某科技公司处工作,双方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受法
    2023-06-09
    482人看过
  • 公司能否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
    能否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调整怀孕女职工工作岗位有两种情况:(1)必须调整的情形,即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改为从事不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可以调整的情形,即虽然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但如果怀孕女职工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
    2023-06-05
    146人看过
  • 女职工一怀孕就请假还有产假吗
    怀孕就请假原则上不影响产假,而且,怀孕后的女职工不能无故请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
    2023-06-21
    333人看过
  •  怀孕女员工是否可被单位解雇?
    这段内容讲述了女性员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不能将她们辞退的规定,否则会支付劳动者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在女性员工怀孕后,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解雇理由,用人单位就不能将她们辞退。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话,需要支付劳动者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用 人 单 位 如 何 处 理 怀 孕 员 工 ? "用人单位在处理怀孕员工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女职工的身体健康,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和职业安全等方面的待遇。如果怀孕员工在孕期或产期出现身体不适或分娩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提供更多的休息时间、调整工作安排等,以确保员工和
    2023-09-03
    215人看过
  • 公司裁减怀孕期女职工合法吗
    凡男女职工从事同样的工作的,享有领取同样劳动报酬的权利;对女职工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拒绝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其工资待遇;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对女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别有害的工作;实行女职工“四期”保护;设立托儿所、妇女卫生室等。劳动法关于女职工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023-04-26
    239人看过
  • 女工怀孕合同未顺延单位补偿八千元
    2008年8月,刘小姐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2009年7月31日合同期满。去年2月,刘小姐发现自己怀孕。去年6月,单位通知其他续聘的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并未通知刘小姐。合同期满后,刘小姐遂在家待产。去年12月,刘小姐从朋友处得知,合同期满前怀孕的女职工合同应该自动顺延,刘小姐遂到单位要求继续上班,单位则以双方合同已到期为由拒绝安排工作,双方产生争执,刘小姐遂诉至法院,要求单位支付提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700元以及在此期间的工资8400元。在庭审中,刘小姐称,她在2009年12月生下一女,哺乳期应至2010年12月,双方合同虽约定2009年7月31日期满,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自动顺延至2010年12月。现在用工单位在怀孕期内未同自己续签劳动合同,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作为女职工,自己现在处于哺乳期,也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家庭生活陷入困难,单位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对自己造
    2023-04-22
    485人看过
  • 怀孕了公司不续签合同是不是合法
    怀孕了公司不续签合同,如果公司是将劳动合同延续至怀孕情形消失时终止的,是合法的;如果公司在职工孕期时裁员或者非法辞退该职工,或未将劳动合同延续至怀孕情形消失的,是不合法的。一、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多少怀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普通裁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该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是劳动合同延续的法定事由,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如果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应当执行原劳动合同的薪资待遇。如果出现争议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怀孕期至哺乳期的工资、赔偿金6个月工资。二、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孕妇合同到期,公司是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
    2023-03-12
    234人看过
  • 单位能否辞退怀孕女工,如何支付怀孕女工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赔偿劳动者。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怀孕女职工的工资如何支付。参加生育保险的,依法领取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我的工资标准,差额可由企业决定。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企业按原工资支付。各地的计算标准和项目略有不同(2)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要求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分由职
    2023-05-07
    15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单位必须与怀孕职工续签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劳动法》第29条、《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6、27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 女职工怀孕休假单位需要照顾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女职工有休产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休产假期间不得克扣工资,怀孕期间不得进行重体力劳动和井下作业等。相关法条可以查询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
    • 被辞退后又被公司以怀孕不续签工资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8
      《》给予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一系列的特殊保护,比如在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一些劳动强度大的工作等。法律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也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
    • 单位能否辞退怀孕女职工,如何支付怀孕女职工工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一、单位能否辞退怀孕女职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
    •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与单位签订了合同该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9
      女职工孕期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不能终止,应当自动延续至女职工哺乳期结束。因为法律规定,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