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质条款为何无效
我国法律之所以绝对禁止流质条约,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为了体现民法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在很多情况下,债务人为经济上的困难所迫,会自己提供或者请求第三人提供高价值的抵押财产担保价值较小的债权,而债权人可能乘人之危,迫使债务人订立流质契约,从中获取暴利,从而损害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明显有失公允;若抵押权设定后,抵押财产价值大跌,以致低于所担保的债权,此时对债务人有利但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因此,禁止流质抵押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抵押人的利益,同时也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但更重要的是体现民法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2、如果债权人以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迫使债务人订立流质契约,或者债务人基于对抵押财产的重大误解而订立显失公平的流质契约,债务人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抵押合同无效或者行使撤销权,从而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但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属于弹性条款,如果债务人不能举证证明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由,法院自然不会认定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合同,因此,不如直接由法律规定流质契约无效,以更好地保护抵押人的正当权益。
3、流质契约禁止也是抵押权的本质属性所要求的。抵押权是一种变价受偿权,抵押财产未经折价或变价,就预先约定抵押财产转移抵押权人所有,违背了抵押权的价值权属性。
二、流质条款如何处理
1、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3、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可以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取得抵押物。
三、适用流质契约禁止的规定
1、在借款合同中,当订有偿款期限届满而借款人不还款时,贷款人可以将质物自行加以变卖的特别约定时,应认为违反了流质契约禁止的规定,该特别约定无效。
2、质权人在债权清偿期限届满后与债务人另订有延期清偿的合同,在该合同中,质权人与出质人约定,在附延展的期限内如果仍未清偿,就将质物交给债权人经营的条件,与自始附此条件无异,该约定也应视为违反了流质契约禁止的规定而属无效。
3、在债务履行期到来前,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债务不履行时,应以一定的价格将质物卖与质权人的合同条款也属无效。
-
流押条款为什么无效,流押条款和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
392人看过
-
流质条款无效后抵押担保还有效吗
230人看过
-
格式条款为何在免责条款时无效
304人看过
-
欠条无效如何质证
97人看过
-
股权流质条款有效吗
246人看过
-
流质条款与流押条款有何区别
111人看过
-
流质条款为什么无效?(参考资料)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8流质条款,即绝押条款,是指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预先约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流质的约定,不仅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抵押权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债务人的利益。流质条款无效,抵押合同并不因流质条款无效而无效。
-
因为流质条款造成的结果为什么会无效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6流质条款无效的原因是该条款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流质条款无效的法律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15律师解答 流质条款无效原因是债务人为经济上的困难所迫,会自己提供或者请求第三人提供高价值的抵押财产担保何时何地较小的债权,这样对债务人是极大的不公平。
-
民xx参加考试民xx为什么流质条款无效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1流质条款,即绝押条款,是指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预先约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流质的约定,不仅与设立抵押、质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抵押权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债务人的利益。流质条款无效,抵押合同并不因流质条款无效而无效。
-
应收账款质押流质条款合同无效应该处理?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4应收账款质押是经常出现的一种担保措施。应收账款质押资金盘活快、操作简便、接受程度高,但同时,法律关系复杂、规则薄弱、盲点较多。可以说,既寄托了很多期望,又发育不完善,有很多亟待讨论的问题。 应收账款的本质是什么?从法律性质来看,是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和收取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债权,是一种付款请求权。因此,应收账款质押的标的物是一种权利,是债权,一种请求给付的权利。应收账款质押涉及质权人(债权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