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诉讼权利能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9:33:11 334 人看过

诉讼权利能力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并与民事权利能力相适应,即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能够参加民事活动的主体,也就同时具有诉讼权利能力,能够成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公民的诉讼权利能力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能力在取得和消灭的时间上有所不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既不能抛弃,也不能转让,同时也不允许剥夺。因此,在审判实践中,要自觉纠正那种不将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列为当事人,或者在法律文书中仍然将在诉讼中已经死亡的人列为当事人的错误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什么

民事权利能力包括:

1.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2.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3.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4.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姻自主权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谁的权利?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债务人的权利。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或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诉讼时效期过了,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即该权利没有了法律保护的外衣,变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裸权利。所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受理后都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是我国关于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抗辩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是债务人的权利。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而不适用于抗辩权。权利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在法定时间内不行使权利,法定时届满,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
    2023-04-11
    197人看过
  • 谁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按照法律规定,专利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均有权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1、专利权人指专利证书上载明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如果是自然人需要提供与之相对应的身份证,如果是法人需要提供与之相对应的营业执照。如果是经过受让而取得的专利权,不仅要准备转让协议及受让企业的营业执照,还得提供国家专利局的转让登记证明。2、利害关系人指专利许可使用人。专利许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及普通许可三种形式,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人在一定范围内独家使用,任何其他人包括权利人本人也不能使用;排他许可,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只有权利人本人和被许可人可以使用,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普通许可,是指在一定范围内,获得使用权,但是无任何排他权。因为独占和排他均具有排他性,所以该两种人均有权单独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他们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供专利许可合同(如果有备案提供备案证更好)及被许可方的营业执照。因为普通许可不具有排他性,该范围内是否出现
    2023-03-16
    400人看过
  • 劳动诉讼谁有权起诉
    当事人双方不服做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做出裁决。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用人单位招用沿未解除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相关知识劳动诉讼谁承担举证责任
    2023-04-26
    160人看过
  • 当事人死亡,其诉讼权利能力终止吗
    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其诉讼权利能力自然终止,只有死亡当事人的继承人参加诉讼,诉讼程序才能继续进行。但确定继承人有时很复杂,甚至会发生争议,如果确定继承人需要一定时间,应当中止诉讼。如果继承人能即时参加诉讼,承担诉讼权利义务,可以不中止诉讼。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当事人无诉讼行为能力就不能亲自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精神失常,不能正确表达意志,就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如果法定代理人的确定需要一定时间,不能立即参加诉讼,应当中止诉讼。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撤销、解散等原因终止,要求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承担诉讼,承受人没有确定前,应当中止诉讼。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或者其
    2023-02-28
    69人看过
  • 谁有权利提出申诉
    仲裁委员会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了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时,确定侵权人的赔偿项目;第二款规定了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五、六条关于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执行的含义,是指适用第一款的规定。二、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
    2023-06-05
    365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律师费谁承担
    一、专利侵权诉讼律师费谁承担侵犯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案件等知识产权案件,权利人可以将聘请律师的费用作为维权而支付的合理支出要求由侵权人承担。法律依据:(一)著作权法第48条、商标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商标法第56条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
    2023-06-05
    324人看过
  • 业主权利与诉讼权利有哪些?
    业主权利如下:(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的使用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业主权利有哪些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
    2023-08-07
    10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谁代为起诉
    一、民事诉讼中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谁代为起诉1、在民事诉讼中,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二、什么是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享有诉讼代理权,代理无的公民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其中,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并且使自己的行为产生法律上的效力的能力,即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活动的资格。就公民而言,是从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岁能以自己的独立生活时开始取得,直至死亡;被法律视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对于间歇性在精神病发作期间内视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所以,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是指未成年人和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
    2023-06-17
    6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中对谁有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对谁更有利的说法,按照交警部门划定的交通责任进行处理。一、自家轿车撞了非停车位内地车怎么定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撞了非停车位的车的责任认定问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认的,一般情形下,为过错方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其具体责任认定请以实际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为准。二、举例说明首先提出离婚是好是坏首先不会以好坏来对当事人提出离婚的行为进行评价,无论哪方先提出离婚都是一样的,没有谁先提出对谁有利,无论谁提出,人民法院都会依法判决。一方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证明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事由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三、离婚案件谁先起诉对谁不利吗在离婚诉讼中,不存在谁先起诉就会对谁不利,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面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公民提出离婚,协商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
    2023-03-26
    383人看过
  • 谁有权受理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是针对已经发生的诉讼的行为进行规范的法条,又以法院为载体,所以是由人民检察院受理的。虚假诉讼以捏造事情原由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特定的目的,不论是不是谋取利益,还是正不正当的利益,都可以构成虚假诉讼。一、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包括;1、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就应当立案追诉;2、虚假诉讼,仅限于民事诉讼领域,旨在打击滥用诉权、捏造、伪造证据,利用司法权力侵犯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但不限制普通人的诉讼权利。二、虚假诉讼罪的判刑标准包括;1、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有第一款行为,非法
    2023-07-01
    273人看过
  • 谁能成为版权侵权诉讼的原告
    一、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1)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即著作权主体,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法人或其他组织被视为作者。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何确定一部作品的作者身份,我国《著作权法》采取了与其他国家和国际公约一致的方式,即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2)著作权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或转让合同取得著作权的人,如果许可使用协议对被许可使用人授予追诉第三人的侵权权利,则许可使用人就具有了网络著作权的原告主体资格当,然法定许可使用人就不具有这种主体资格。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一般无权提出侵权诉讼,侵权诉讼权仍
    2023-02-14
    83人看过
  • 高利贷起诉诉讼费谁出
    法律综合知识
    一、高利贷起诉诉讼费谁出高利贷起诉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人民法院则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高利贷起诉开庭陈述什么1.原告起诉的依据和事实:陈述高利贷案件的背景、原因和经过,说明原告为何要起诉被告。2.诉讼请求: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偿还的本金、利息、滞纳金等具体金额,以及要求被告承担的诉讼费用等。3.证据和理由:陈述原告所掌握的证据,证明被告存在高利贷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同时说明原告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4.辩论和质证:在法庭调查和质证阶段,根据被告提供
    2023-12-01
    158人看过
  • 撤销权诉讼起诉谁
    一、撤销权诉讼起诉谁撤销权的起诉谁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2、债务人与第三人通过合同行为移转财产,则在原则上应以债务人和第三人为被告。3、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处分财产行为只是达成协议而尚未实际交付,在此情况下,可仅以债务人为被告,撤销其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果财产已经交付,第三人或者受益人已经实际占有财产,则应将第三人和受益人列为共同的被告。二、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
    2023-05-03
    76人看过
  • 无民事能力人由谁实施民事权利
    一、无民事能力人由谁实施民事权利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这样的规定是从无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要求上作出的要求,即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为,而不是由其自己实施民事行为。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情况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
    2023-06-15
    414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主权指的是拥有自由结婚和自由离婚的权利。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离婚自由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不必以他人意志为转移。但婚姻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 更多>

    #婚姻自主权
    相关咨询
    • 怎样规定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30
      诉讼权利能力的概念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或者当事人的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资格。当事人必须具备当事人的能力,这是诉讼要件之一。如起诉当事人无能力,法院将驳回起诉。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与民事权利能力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才具有公民、法人等诉讼权利能力。按照通行的观点,在某些情况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 刑事诉讼中谁有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7
      1、“诉讼代理人”存在于刑事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之中。2、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同样适用。
    • 当事人具有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是怎样的,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首先,所谓的诉讼权利能力,也被称为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或者当事人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资格。如果起诉的当事人没有当事人能力,法院将驳回起诉。其次,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有着密切的联系。在通常情况下,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如公民、法人。按照通行的观点,在某些情况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也可以有诉讼权利能力,成为民事诉讼中
    • 诉讼费减半谁有利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8
      1、免交诉讼费的法定条件: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2、减交诉讼费的法定条件: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
    • 民事诉讼中的权利能力是什么意思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3
      诉讼权利能力,也被称为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或者当事人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资格。当事人必须具备当事人能力,这是诉讼要件之一。如果起诉的当事人没有当事人能力,法院将驳回起诉。自然人的当事人能力从出生时具有,到死亡时终结。因此,死亡后无法行使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