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生的胎儿享有继承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21:36:14 453 人看过

未出生的胎儿享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产分割原则有什么

遗产分割原则如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约定外,分割遗产的;

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应当分为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的,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分割他人的财产。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死体,保留的份额依法继承。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通过折扣、适当补偿或共享等方式处理。

二、遗嘱继承时如何约定特留份

遗嘱继承中,立遗嘱人可以直接在遗嘱中写明属于相关继承人的特留份额。遗产分割时,各个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遗产分割时,需要为胎儿和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特有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胎儿死亡的时间对遗产的影响有多大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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