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08:00:44 197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隐名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发生纠纷按以下规定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股权转让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股权转让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注意将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告知公司等股东,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

2、股权转让应当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转让人使用股权转让价格补充出资;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转让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可以要求名义股东赔偿股权转让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隐名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吗?

隐名股东原则上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隐名股东的风险有,名义股东可能会私自转让股权,此时属于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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