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第三人可以提起保全财产的申请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08:30:53 447 人看过

目前,财产保全只针对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不针对诉讼第三人。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可以进行保全财产申请执行吗

可以。

相关知识:

财产保全申请书几份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要向法院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就可以了,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则每个债权人都需要分别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2、(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财产保全的范围有哪些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离婚诉讼中提交吗
    一、财产保全复议申请离婚诉讼中提交吗?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财产保全,并且提交申请书,最早甚至可以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二、财产保全的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
    2023-04-27
    269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第三人担保可以解除保全吗
    一、诉前财产保全第三人担保可以解除保全吗?财产保全担保的解除条件是,如果提供相应的担保一般是可以解除的。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二、财产保全担保的解除方式有哪些1、申请人撤销财产保全的申请;2、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义务;3、在诉前财产保全中,申请人在法定起诉期间内不起诉。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申请人应当尽快起诉。15日届满,申请人没有起诉的;4、财产保全担保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法院应对保全错误负赔偿责任。所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
    2023-06-03
    262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一审财产未分割可以保全吗?
    可以,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
    2023-06-21
    457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可以保全被告人的财产吗
    答案是: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所以,在涉嫌犯罪刑事案件中,如果还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你造成损失,你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同时,还可以及时申请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名下财产。一、车辆财产保全后能用吗车辆保全后不能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保全财产的,应当采用冻结、查封、扣押的方式,因此,车辆被保全后不能再使用。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财产保全裁定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可供保全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整体价值明显高于保全裁定载明金额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不动产的相应价值部分采取
    2023-04-10
    233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被告是否有权申请保全财产?
    离婚案件中被告也可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为了多获得财产,往往会私自隐藏、转移、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直接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能够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离婚案件中就房产分割办理过户能否申请执行原告乐某诉被告顾某离婚一案,经法院调解处理结案。就夫妻共有房产的分割处理,该案民事调解书载明:A房归原告乐某所有;B房归被告顾某所有。调解书生效后,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将上述A房过户给她;顾某也提出执行申请,请求将上述B房过户给他。对乐某和顾某的执行申请是否可以受理,实务中产生了争议。上述案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归纳起来就是,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同房产作了分割处理,当事人是否可以就房产过户申请强制执行。笔者认为上述案例中当事人的执行申
    2023-07-06
    97人看过
  • 担保人可以申请反担保人诉中财产保全吗
    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对反担保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例如反担保人有恶意转移财产等的行为。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实现反担保的具备条件反担保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成立后不一定实现。反担保实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须原始担保的担保人依照担保合同实际承担了担保责任,担保人因承担了担保责任而取得了对债务人的追偿权。②债务人届期没有对担保人因承担担保责任所受的损失予以偿付
    2023-03-13
    486人看过
  • 诉讼中的第三人可以提起上诉吗
    1、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2、第三人是否有上诉权首先应判断第三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参加之诉后,是有上诉权的,而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有被判决承担了民事责任,增加了其义务,才有权提出上诉。律师补充: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
    2023-05-06
    416人看过
  • 申请人申请保全自己本人的财产可以吗
    一、申请人申请保全自己本人的财产可以吗对于原告而言,确实是有权申请对自身财产进行保全措施的。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举动并非必需之选!由于财产保全的本质目的在于防止被告私自转移、隐匿或摧毁其财产,以便确保最终能成功追回相应的款项。若是遇到某些恶意行为者意图侵占财产或蓄意损毁贵重物件时,便需要寻求法院协助,并请求他们为你的财产提供一道强有力的保障。但请注意,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要想成功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还需寻找合适的担保人,并提交一份严谨详实的申请书以及其他各项必备的证明文件。同时,若因误操作而造成他人财产保全受到影响,也应由你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必须对此类损失予以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024-04-10
    54人看过
  • 离婚案中的第三者能分割财产吗?
    离婚案中的第三者不可以分割财产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因为第三者的出现,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只能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双方并不需要理会第三者的意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就能够对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4-27
    59人看过
  • 如何保全离婚案件中的财产
    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一定要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是否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人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法院将会解除保全。提供的担保的数额相当于请求保全的财产数额。但是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也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法院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因此,要想财产得到继续保全,在法院责令追加担保时,应及时追加。起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一)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二)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3、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
    2023-07-06
    50人看过
  •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以申请再审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均是对生效文书的救济途径,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交叉重合。尽管民诉法同时保存了两种救济方式,但不代表可以做出“一条路走不通再走另一条”的选择,在适格主体重合的情况下,两者排他适用,只能选择其一行使。否则会导致“终审不终”滥用司法资源,而且可能造成两次处理结果相互矛盾的情况出现,影响既判力。第三人撤销之诉和申请再审是有区别的。在进行审理撤销权的案件的时候,我们除了要注意撤销权的管辖的法院以外,还需要注意相关的法规的判决依据。一、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适格的原告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原诉讼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2、对撤销之诉享有诉讼利益,这种利益来源于原判决给第三人带来的利益损害。3、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未受到程序保障。二、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况有哪些?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以下证据属于“新证据”:(1)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
    2023-03-03
    229人看过
  •  能否申请第一次离婚财产保全?
    第一次离婚上诉时,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导致子女抚养出现危机等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方才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情况紧急、刻不容缓。第一次离婚上诉时,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诉离婚并申请财产保全时,需满足一方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导致子女抚养出现危机等情形。在情况紧急、刻不容缓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方才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申 请 诉 前 财 产 保 全 的 条 件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包括:首先,申请人必须符合起诉的条件;其次,申请人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且被申请人应当具有财产或者财产权益;此外,申请人必须提供具体的财产或者证据,证明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权益存在争议,并且存在可能损害或者难以弥补的损害;最后,申请人必须提
    2023-09-05
    125人看过
  • 何时可以申请民事案件财产保全
    一、何时可以申请民事案件财产保全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所处阶段不同,财产保全可区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1.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需要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并且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所以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人民法院出具保全裁定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依法会解除保全。2.诉讼财产保全也称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当事人只要立完案法院受理后,即可在案件审结完毕前向审判法官申请财产保全。二、申请民事案件中的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载明什么事项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
    2024-01-18
    302人看过
  • 担保的财产可以申请保全吗
    1、担保的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债权人对担保的财产申请保全的,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2、担保财产被保全的,不影响担保要人优先受偿权。3、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
    2023-03-15
    39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景德镇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离婚案件第三人的财产请问可以要求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6
      目前,财产保全只针对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不针对诉讼第三人。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 财产保全案件是否能申请离婚财产保全案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1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
    • 离婚案件中哪些情形一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0
      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财产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
    • 可申请保全财产保全的案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3-10
      (一)合同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买卖、租赁、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房产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4、经济合同履约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5、证券、基金、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二)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遗产继承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保全担保。 (三)
    • 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离婚后申请财产保全的,可以解除其财产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
      财产保全并不是一直存在的,出现需要解除的条件是可以解除的,财产保全的解除条件有哪些?下面法律为您解答疑惑。 1、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意义。 2、当事人如果不服财产保全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