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的落款日期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7:01:10 474 人看过

法院在一份行政案件开庭后,未定宣判的时间,合议庭通过合议后确定维持的行政案件的判决书的落款时间产生了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应落宣判时间,二是认为应是分管院长签发时间,三是认为应是合议庭合议确定案件的时间。

1、第一种意见是庭审活动尚未结束,宣判时才是庭审活动结束的时候,故应落为宣判时间,第二种意见认为经合议庭合议确定的结果是判决的结果,故判决确定之日是合议庭确定之日,第三种意见认为院长签发是确定案件最后审批之日,故应为判决书落款之日。因行政诉讼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

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的规定,故判决书的落款日期应与民事判决书的落款日期是一致的。但民事诉讼法对此也没有具体的规定。审判实践中,无论是行政判决书、民事判决书还是刑事判决书,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独任审判当庭宣判的案件和独任审判定期宣判的案件;普通程序审理后待合议庭合议后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和不需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而定期宣判的案件和需继续开庭的案件几种情况落款日期都应不一样。

判决在封建时代指官府断案,现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经对案件审理,就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依职权对争议双方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裁判文书,具有权威性、法律性、强制性,判决书落款日期应具有严肃性和规范性,不是随心所欲,但法律对此具体的落款日期又没有明确的规定。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判决书的落款日期应该是人民法院就实体问题作出判决确定的日期,即法院的审判组织对案件的处理结果确定明确的意见的日期。判决确定的日期不是由办案的法官想当然来确定,也不是院长等其他有权签发裁判文书的人员签发判决书之日。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法律规定中有二种,一是独任制,二是合议制。对于由独任审判员审理的案件,独任审判员作出判决确定之日应为法律文书的落款之日,即当庭宣判的案件为当庭宣判之日、定期宣判的案件为宣判之日。对于按合议制审理的案件要区别对待:一种是合议庭合议后不需要报审判委员地讨论决定的案件,合议庭决定之日为判决书落款之日,特殊情况是有些案件多次合议,多次开庭,对这类案件应以最后合议之日为判决书落款之日;另一种是合议庭合议后报审判委员讨论决定的案件,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因此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内设的最高审判组织,故无论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是同意合议庭的意见还是改变合议庭的意见,均应按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径行判决时,故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日期。对于判决书由院长或其他有权签发裁判文书的人员对判决书的签发,不是对判决结果的确定而是法院内部为了提高案件质量的管理规定,并无法律依据。院长签发文书,效力只相当于审核判决书,不是确定判决的结果。因为既使院长等签发人员不同意合议庭合议的判决内容,他们自己并无权改变判决的内容,只是可以要求合议庭重新合议,或者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意见,院长等签发人员必须执行,所以院长等人的对判决书的签发行为不是对判决内容的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2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缓刑考验期限如何计算,如何理解判决确定之日
    一、缓刑考验期限如何计算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
    2023-04-20
    365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限如何计算,如何理解判决确定之日
    一、缓刑考验期限如何计算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
    2023-04-26
    33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刑满释放日期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的刑满释放日期,应为判决书确定的刑期的终止之日。例如,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决书确定刑期自一九九0年一月一日起至一九九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其刑满释放日期应为一九九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罪犯家属可以通过与罪犯联系或者通过监狱了解到家人的出狱时间,其他无关人员是没有办法了解到这些情况的。1、可以打电话到该服刑人员所在监狱的狱政管理科,要知道服刑人员姓名、大概的入监时间和案由。2、如果不涉及减刑的话,判决书上就载明了出狱的时间。如果涉及减刑,只有拿到法院减刑裁定书才能确定出狱时间。往往有很多服刑人员在出狱前几天、甚至前一天才拿到裁定书。刑事判决书上确定的出狱时间一般是不准的,因为犯人在监狱里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减刑,所以通常是会提前出狱的。要确定具体的出狱时间可以到服刑的看守所或者监狱去问一下,也可以到主管的监狱管理局去查询,监狱管理部门会存有所有在押犯人的服刑
    2023-03-12
    193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如何理解
    缓刑考验期限的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宣判之日。因为判决书一经宣判,非经法定程序不能更改,判决的内容已经明确了,且这样有利于确定被告人的考验期计算。一、死缓考验期制度怎么算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
    2023-03-21
    432人看过
  • 刑事判决书生效日期怎么算
    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要按照判决时间来定。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判决书生效之日。如果第十日为节假日,将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抗诉的,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就始终处于待定状态。一、离婚判决书下来就生效吗?离婚判决书下来不生效。若为一审,判决书应送达双方当事人,且双方在上诉期内未上诉才生效。一方对一审离婚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二审的,判决书签收之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二、刑事案件如何上诉(一)上诉的条件1、您必须
    2023-03-07
    78人看过
  • 刑事判决书生效日期是什么
    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判决书生效之日。如果第十日为节假日,将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抗诉的,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就始终处于待定状态。案件经过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定生效之日,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即从待定状态转为生效状态,此时一审判决生效。一、刑事判决书生效日期的法律规定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如果
    2023-04-04
    199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一审刑事判决书落款日期如何确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5
      如果是一审,判决书上的这个日期还不是最终生效生日,还要看对方是否上诉,过完十五日上诉期后正式生效;如果是二审,此日期为生效日期; 如果拒不执行判决书,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是一审刑事判决书落款日期怎么确定的回答
    • 一审刑事判决书落款日期怎么确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2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而我国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 刑事判决书生效日期如何确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29
      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判决书生效之日。如果第十日为节假日,将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
    • 刑事判决书生效日期如何确定?相关内容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4
      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判决书生效之日。如果第十日为节假日,将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
    • 离婚判决书生效日期一般如何确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5
      1、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 2、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3、如拿到的是一审判决书,建议找主办法官开具生效证明,避免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