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09:31:04 198 人看过

1、公司股东代表公司对控股股东或高管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的不当行为提起诉讼的(股东派生诉讼,侵害共益权),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不应以其为非本案直接利害关系人而认定其不具备原告资格。

2、在审理时,应注意审查以下问题:

(1)原告应是现任股东,被告应是作出不当行为的公司控股股东、高管人员以及相关交易的相对人。股东提起诉讼之后,法院应通知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2)应查明公司的利益是否受到实际损害;被告是否实施造成权利义务关系严重失衡的不当行为;公司利益受到的损害与被告的不当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有关交易的相对人被列为共同被告的,应审查其是否为非善意;公司是否因为不当行为人所控制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3)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和解的,若经查实该和解方案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或公司利益的,则对该和解方案不予批准而应继续审理。

(4)原告诉请成立的,可以判令撤销有关的交易行为,或判令不当行为人与有关交易的相对人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判令公司对原告予以适当补偿。

相关法条: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分析:

1、股东提起派生诉讼,必须满足前置程序——公司利益受到董事、控股股东或高管人员侵害时,应先提请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当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或者长时间不提起诉讼时,股东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享有直接提起诉讼的权利。

2、提起诉讼的股东作出了明确限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防止股东滥用诉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控股股东相关文章
  • 控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纠纷的相关问题
    1、公司高管的认定在处理损害公司利益责任案件时,法院首先应当准确认定责任主体。虽然《公司法》第217条第1款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有明确规定,但在审判实践中,法院确认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时常存在种种困惑。本文认为,法院可依据以下几个标准审查责任主体。(1)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诉讼双方就当事人是否为公司高管人员产生争议时,法院应首先考察公司章程规定。有的案件中,公司章程明文规定只有公司执行董事才有权聘任公司经理,此时公司应提出由公司董事聘任当事人为经理等职务的证据,若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在公司设立后实际行使公司经理职权,则不宜认定该类人员的高管身份。(2)公司任免材料之外与当事人身份相关的证据。有些案件中,公司章程规定聘用总经理需由董事会决定,但公司在诉讼中始终未能提供董事会决议证明,也未提供在工商机关登记的相关资料及聘任书等证据。在不能确认当事人为公司总经理的情况下,法院
    2023-04-16
    65人看过
  •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能起诉立案吗?
    可以。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4
    420人看过
  • 如何处理控股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如何处理控股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何依法行使知情权?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小股东首先要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这也是股东查阅、复制的首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情况。股东的这些权利是合法的,公司不能拒绝。股东查阅这些材料后,经分析认为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股东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中小股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目的,然后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检查或者十五日内未书面答复并说明
    2023-05-07
    301人看过
  •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是否可以收回股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对公司享有一定权利的,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公司的利益。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要求股东对公司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不能收回股份。股份是个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其他人无权决定该合法财产。一、股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股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别的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别的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滥用职权如何解决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2023-06-24
    279人看过
  •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以除名么?
    一、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以除名么?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以除名,股东滥用公司的法人地位就是在损害公司的利益,故此我国现行公司法也直接规定了,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二、有限公司债务股东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依法行使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股东查阅到这些资料后
    2023-06-02
    344人看过
  • 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诉讼主体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被告只能是公司股东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除了以上主体外,还包括他人。即,只要是损害公司利益的人,都有可能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一、股东之间的协议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吗股东之间的协议属于民事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合同,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只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纠纷类型有:1、股东未出资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债权人可以未出资或未全面出资的股东为被告,要求其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如果因股东的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的最低标准而使公司未能成立时,则该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股东抽逃出资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债权人可以该股
    2023-06-24
    202人看过
  •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与侵权纠纷区别是什么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与侵权纠纷的区别是,侵权纠纷的范围很广,损害股东利益纠纷属于侵权纠纷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一、侵权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侵权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
    2023-06-21
    435人看过
  •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按什么收诉讼费
    一、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按什么收诉讼费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根据是否涉及财产收取诉讼费。不涉及财产的,计件收费。涉及财产的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股东代表诉
    2024-01-10
    206人看过
  •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怎么去法院起诉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起诉流程如下:1、向法院起诉并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2、立案庭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立即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等通知。3、经审查决定立案的,进行排期。4、排期后,由立案庭当即或通过邮政速递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5、缴纳诉讼费用。6、法院出具收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0
    437人看过
  • 股票增发损害股东利益吗
    并不会损害股东利益,股票增发是上市公司的一种再融资手段,也就是说上市公司缺钱,就可以申请增发,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实施了。增发股票并不是股东手里的股票不值钱了,增发股票的目的是了融资,让公司能更好的发展,增发股票之后股东手里股票的价值不变,只是说占总股的百分比降低了。增发的股票,不论是用资产来置换或用现金来买,都实际上增加了公司的资产,而资产增加了,对应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肯定会相应增加。股票增发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简单的讲,增加股票的发行量,更多的融资,“圈”更多的钱。对企业是有很大的好处的,但是对市场存量资金是有压力的,是在给股市抽血。股东的权利义务都没改变,但每股净资产额是大幅度提高了,净资产收益率肯定下降很多,如果经营改善或提高的话,净利润会提高的。具体要看融资的
    2023-06-26
    207人看过
  • 公司股东产生的瑕疵出资会损害股东利益吗
    股东瑕疵出资能够影响行使股东权利的。影响如下:1、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股东只能按照其实际出资享受分红,但股东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法律对股东虚假出资的处罚有哪些法律对股东虚假出资的处罚为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不承担责任属于正确的吗出资期限若未届满,股东不承担为足额出资的责任的说法是正确的,但是在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其需要对未完全出资的部分承担出资
    2023-06-28
    496人看过
  •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是否构成犯罪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不得利用股东的权利侵害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的利益,如果侵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损害股东利益构成刑事犯罪吗?依据我国公司法和刑法的规定,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公司股东依法和依章程正当行使权利,是股东的基本义务。本着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公司股东在享受各项权利的同时,负有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其正当行使权利受法律保护,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股东正当行使权利的一般原则及其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的责任。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有何主要内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具体包含公司空壳经营、公司人格混同、股东操纵公司等。《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
    2023-03-14
    114人看过
  • 如何处理股东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建议其他股东行使以下权利,维护公司或自身利益:1、股东可以依法行使知情权,如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账簿等;2、股东可以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的权利;3、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4、股东可以依法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5、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公司及其合法权益的权利;6、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并要求清算。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表现包括什么?一般情况下,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公司股东为逃避债务,滥用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常见的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及应对方式:情形一:股东怠于履行出资义务表现形式: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很可能对公司的运行发展和履约能力产生影响,从而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应对方式:公司债权人可以
    2023-07-15
    53人看过
  • 股东权益纠纷中股东的权利
    创业者设立公司的股权确认创业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有些创业者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其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这种安排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据此向公司主张权利。但是如果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可以确认其股权。如果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可以请求确认其股权,要求名义出资人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如果双方未约定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且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过权利,出资人仅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者享有债权。当然,这些安排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比如国家公务员管理等
    2023-03-02
    248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更多>

    #控股股东
    相关咨询
    •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案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03
      诉讼时效限制: 1、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和撤销情形分别作了规定。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程序违法和表决内容违反章程属于决议可撤销情形,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超过该规定期限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2、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议内容违法属于决议无效情形,公司法未对股东提起决议无效诉讼的期限作出限制规定,因此,对
    •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求例子??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8
      比如,A公司是B公司的大股东,A公司利用自己股东身份要求B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A公司出售产品,这样A公司的行为就是滥用股东权利,损害B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再比如,公司股东滥用股东表决权,恶意否定对公司发展有利的股东决议。
    • 怎么解决公司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解决公司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的办法如下: 1、由债权人与股东协商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债权人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赔偿损失。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股东损害侵权股东恶意损害公司利益有没有法律依据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2
      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肯定要证明两人的故意,同时证明公司的损失 第二种情况,只是说明动机和作为方式不同而已,都是损害公司利益,都可以提起股东的代表诉
    •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股东利益的,会罚款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四条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及其的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