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4:25:11 232 人看过

同居关系析产及子女抚养纠纷的方式是:一般来说,同居期间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关系,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如果是共同购买的物品由双方按出资额进行分割。同居期间的子女按照婚生子女的方式进行处理。

房屋继承析产纠纷怎么处理:房产继承析产纠纷如何解决

房产继承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另一种是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对于房产继承析产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的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最后还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解决。但继承纠纷不能申请仲裁,因此在发生房屋继承析产纠纷时,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2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同居关系相关文章
  • 同居子女抚养权诉状书: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上诉状
    一、于同居子女抚养权诉状书: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上诉状原告:XXX法定代理人:XXX被告:XXX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拖欠的抚养费XXX元,并一次性支剩余年的抚养费,共计XXX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和XXX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原告在XXXX年XX月XX日出生,被告和XXX因感情不和于XXXX年XX月XX日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原告由XXX扶养,被告每个月向XXX支付原告的抚养费360元,在遇到重大花费时由被告和XXX各承担一半,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在离婚后被告多次拖欠因该支付的抚养费,现自XXXX年XX月起已累计拖欠XXX元,为了原告的健康成长,让被告履行一个做父亲的法律责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抚养费XXX元,同时鉴于被告在此之前的拖
    2024-04-01
    218人看过
  • 怎么处理同居关系孩子抚养纠纷的案件
    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权纠纷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纠纷解决,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一下的一般由母亲来抚养孩子;孩子超过两周岁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综合条件考虑,谁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孩子的抚养权就判给哪一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4-05-12
    428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如何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10年前,我与人同居,生一男孩。现在,我与对方发生矛盾,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我想和他分手,但不知道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孩子和财产该怎么办?吴女士吴女士:你想解除与他人的非法同居关系,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时,会在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前提下,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2023-04-25
    359人看过
  • 同居关系如何析产
    法律综合知识
    一、同居关系如何析产在处理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时,法律提供了有限的指导。1.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以及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由于同居关系不被社会普遍认可,审判实践中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与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存在不同。在同居关系中,如果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主张其为共同财产时,必须提供充分证据。二、同居共有财产的界定1.同居共有财产是指在没有法定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两个生活在一起的人(通常指同居伴侣)在共同生活中积累的财产。2.同居共有财产可能包括房产、家具、家电、存款、投资等。由于法律对婚姻和家庭的规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对于同居共有财产的界定也有所不同。三、同居时长与财产分配同居关系的时长对于财产分配具有重要影响。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其在起诉离婚时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别对待。1.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
    2024-07-07
    223人看过
  • 同居关系下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是:1、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协商一致确定;2、协商不成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优于母方,且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一、未婚生子可以向男性索要抚养费吗未婚生子可以向男性索要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
    2023-03-29
    299人看过
  • 同居关系该如何处理债务纠纷
    同居关系债务纠纷一、同居财产纠纷如何处理1、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2、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3、同居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4、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5、同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6、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7、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8、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二、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如何分割对于男女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应
    2023-05-06
    411人看过
  • 子女抚养纠纷涉及同居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当事人如果想要解除同居关系,则只能是自愿协商解除,法院不再受理以解除同居关系为诉讼请求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因子女抚养的问题产生纠纷,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分割财产,判决子女归谁抚养。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同居关系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1、财产问题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
    2023-07-04
    189人看过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第一、审查证人与案件当事人和案件处理结果有无利害关系。如果证人与当事人有亲属、近邻、恩怨等利害关系,他就可能从维护亲情、友谊、报恩或泄愤等思想出发,提供虚假的证言。其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就小,甚至可能会是虚假证言;如果没有利害关系,则证言的真实性就大,可靠程度高。第二、审查证人的人品。证人是否诚实,对证人证言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一个人习惯说假话,那么,此人提供的证言可信度如何,自然不自然的都会在人们心目中打个问号。因此,证人品质如何,应是法官判定证言是否可采信的因素之一。第三、审查证人作证的场所、环境及其是否受到外界干扰。要查明证人是在什么场所、环境下提供的证言,在宽松的环境下作证,相对于在紧张的环境下作证,真实性较大,否则相反;如果证人受到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受到指使、收买等对外干扰,就可能提供虚假的证言,应当认真审查,特别是注意应当在开庭时进行询问、质证,
    2023-03-25
    257人看过
  • 抚养权纠纷中家庭关系如何处理?
    拥有了抚养权只是代表孩子今后随自己共同的生活,孩子主要由自己照顾,但是不是说有了抚养权就可以抢孩子。主要是因为抢孩子的这种方式是不利于子女的利益和健康成长的,抢孩子可能会给孩子的心灵和身体都造成伤害。如果另外一方不配合,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或者是通过报警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抚养权利,而不是直接抢孩子。男女双方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探望问题应该友好的协商,不能够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双方要本着有利于子女利益的角度来处理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孩子抚养权可以双方共有吗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权的时候,一般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判给夫妻中的某一方所有,不会作出共同拥有抚养权的判决。但是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法院是允许离婚后的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或者轮流抚养孩子这种做法的。所以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
    2023-07-01
    265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孩子可以不出庭吗?
    一、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孩子可以不出庭吗?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如果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审理;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
    2021-10-03
    468人看过
  • 于喜艳与祖东方同居析产、子女抚养纠纷一案
    原告于喜艳,女,1986年2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委托代理人汤雪萍,河南三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祖东方,男,1988年9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委托代理人祖立民,男,1962年12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原告于喜艳因与被告祖东方同居析产、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于2010年3月2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同日作出受理决定,向原告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于2010年5月4日向被告公告送达了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8月5日上午在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于喜艳及委托代理人汤雪萍,被告委托代理人祖立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其与被告经人介绍于2009年农历1月12日举行了结婚仪式,因被告不到法定年龄,至今未领取结婚证,同居期间原告怀孕,被告得知后强迫原告打胎,而原告的公婆抱孙子心切,为保住胎儿,将原
    2023-04-22
    408人看过
  •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上诉状范文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原告)齐某,男,汉族,1980年10月5日出生,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街坊18号楼4单元44门,电话:1861006##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某,女,汉族,1978年10月20日出生,住址:朝阳区路##小区楼5层515,电话:18611169##上诉人因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2)朝民初字第16号##判决,提出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将全案发回重审或查明事实后作出公正改判。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上诉理由:(一)、一审法院当庭口头拒绝上诉人提出的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的申请,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程序。本案是同居关系析产案件,在被上诉人利用掌握上诉人银行卡和密码的便利,通过银行转帐、刷卡、提取现金等方式,非法占有上诉人巨额资金的情况下,只要能证明上诉人交易情况,是被上诉人签字提取、转账、消费就足以证明其占有资金情况。
    2023-04-29
    347人看过
  • 董某与陈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上诉人(原审被告)董,男,1948年月2日生,汉族,农民。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女,1956年月18日生,汉族,农民。委托代理人杨,研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董春因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不服长岭县人民法院(2008)长民初字第10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董、被上诉人陈及其委托代理人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时原告陈诉称,1991年7月,我与被告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18年,没有生育子女。我与被告是事实婚姻关系。家庭财产有1000棵左右杨树(树龄二十七、八年)、两头牛(一头母牛、一头小牛)、三间砖平房剂量间仓房、一台21英寸彩电、三个箱子带架、一辆三马车。2007年四亩地玉米打8000斤左右。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每人分四亩承包地,已经转包给他人耕种至2009年底。有2万元存款在被告手中,没有外债。家庭债权夏光有欠6000
    2023-04-22
    492人看过
  •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是什么意思
    一、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是什么意思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是指男女在结束同居关系时,因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产生的争议。1.这种纠纷源于同居关系的不稳定性,以及双方在财产分配上的不同期望和利益冲突。2.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婚姻家庭纠纷的一种,主要涉及到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二、同居析产的法律依据同居析产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意味着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在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与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没
    2024-08-01
    380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同居关系的定义在我国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同居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同居双方为异性,即我们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只产生在男女之间;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这是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本质区别,如果双方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双方便属... 更多>

    #同居关系
    相关咨询
    • 同居关系中的子女抚养权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如何处理子女抚养纠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双方均未配偶的同居,非婚生子女由谁来抚养此种情况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未婚同居,是同居方式中最普遍的。此时的非婚生子女在抚养权的问题上和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无任何区别。(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 同居关系产生的抚养纠纷,子女抚养权纠纷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1
      双方为同居关系,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孩子抚养权纠纷。 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
    • 如何处理子女的抚养权,和同居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3
      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2、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 同居关系解除子女抚养权如何处理,非婚生子女子女抚养权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6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居的方式有三种: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双方均有配偶的同居。下面就三种不同的同居方式,谈一谈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 如何处理子女抚养费纠纷,如何处理子女抚养费纠纷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4-28
      1、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得冲动和盲目,更不能不顾子女以后成长而放弃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无论当事人通过协议离婚还是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都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负责。 婚姻关系的终结并不等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终结,双方在离婚之后仍应有义务为子女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与精神关爱。如果抚养费约定不合理,离婚后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