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补偿:司法与公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1:00:38 192 人看过

1、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强制执行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拆迁相关文章
  • 司法强拆司法解释:拆迁补偿不公平,强拆不允许
    为正确处理市、县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案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保护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本司法解释共11条,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明确了此类案件的管辖权司法解释明确了此类案件由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管辖法院。根据司法解释,有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等七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征收补偿决定。不予执行的裁定,应当在五日内送达申请机关。申请机关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关于强制执行方式,司法解释明确,人民法院决定批准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根据司法解释,人
    2023-05-31
    94人看过
  • 司法强拆司法解释:拆迁补偿不公平,强拆不允许
    为正确处理市、县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案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保护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本司法解释共11条,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明确了此类案件的管辖权司法解释明确了此类案件由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管辖法院。根据司法解释,有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等七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征收补偿决定。不予执行的裁定,应当在五日内送达申请机关。申请机关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关于强制执行方式,司法解释明确,人民法院决定批准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根据司法解释,人
    2023-05-08
    232人看过
  • 司法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
    司法强拆是指由法院作出强制拆迁的决定,然后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执行,司法强拆与暴力拆迁是不同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可以申请司法强制拆迁。一、棚户区改造住户拒绝签字可以强行拆除吗?具体看情况的,如果是不签字也不提出行政复议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使被拆迁人不签字,政府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拆:1)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3)作
    2023-03-27
    391人看过
  • 强制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
    强制拆迁的补偿标准有: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一、政府可以强制拆迁吗符合条件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提起行政复议的,在规定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被征收人不能一直拖着不解决,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复议或者诉讼,否则可能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二、强制拆迁的法定流程(一)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
    2023-03-21
    461人看过
  • 强制拆迁如何补偿
    1、强制拆迁如何补偿(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的。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分类,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补助。(3)奖励补偿是鼓励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自愿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宅基地补偿价格和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确定,新的价格结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二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三)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市、县人民
    2023-05-08
    358人看过
  • 强制拆迁如何补偿
    1、强制拆迁如何补偿(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的。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分类,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补助。(3)奖励补偿是鼓励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自愿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宅基地补偿价格和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确定,新的价格结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二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三)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市、县人民
    2023-05-31
    325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拆迁
    相关咨询
    •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5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是房屋拆迁过程中政府与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拆迁房屋的法律行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作出具有实体内容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其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局等部门强制执行的,系行政强制拆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法院审查之后强制执
    •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24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 2、效率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不受诉讼的影响,即不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之内,不论他们提起诉讼是否已经结束,是否能够胜诉,均不停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因此,行政强制拆迁具有系政府内部
    •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有何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6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 2、效率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不受诉讼的影响,即不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之内,不论他们提起诉讼是否已经结束,是否能够胜诉,均不停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因此,行政强制拆迁具有系政府内部
    •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有哪些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是房屋拆迁过程中政府与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拆迁房屋的法律行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作出具有实体内容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其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局等部门强制执行的,系行政强制拆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法院审查之后强制执
    • 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有哪些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的共同之处在于:强迁的启动时间是相同的,均在区、县房地局作出拆迁补偿的安置裁决之后;强迁的申请人是相同的,提出申请的人均系区、县房地局;强迁的对象是相同的,均是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予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等。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1、性质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