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记申请的名词解释:
(1)抵押权人:即人,如某某银行或接受抵押的单位、个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
(2)抵押人:即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
(3)债务人:即主债权合同中的债务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
(4)房屋坐落:即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自然状况,包括区、路(街)、栋、单元、房号;
(5)档案保管号:即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档案保管号;
(6)合同备案号:预购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号;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在建工程申请抵押权登记填写内容,
(8)本次抵押面积:即此次抵押面积;
(9)房屋规划用途:即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设计用途;
(10)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金额;
(11)债务履行期限: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最高额抵押填写债权确定期间,若当事人双方无约定则记载为无约定;
(12)担保范围:即中约定的担保范围,可以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抵押合同未约定的填写未约定的事实。
另外,申请表中还需附上申请人承诺,内容如下:申请人承诺:以上申请内容属实,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抵押房屋无权属争议,表中填写内容均未擅自涂改(若有涂改需经双方签章确认)。
当有下列情形发生时双方仍然同意设立抵押权登记:
1、本宗土地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
2、所在建筑物已办理过在建工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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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登记与涂销抵押登记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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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屋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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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的最高抵押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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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抵押的房屋能否办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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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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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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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的房子能否申请抵押登记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9无法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其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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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登记有哪些房屋抵押登记的流程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9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房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具体的登记程序如下: 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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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及注销登记申请文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注销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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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权人申请登记后还需要核对抵押权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7房屋抵押权的设立需要登记。对于房屋抵押权的设立,我国实行登记生效主义,具体是指抵押权的设立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会产生抵押权设立的效力。因此,即使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也没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抵押未经登记,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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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房产抵押登记如何申请重庆在线咨询 2021-07-30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