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时,货运代理和承运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15:06 246 人看过

报关时船务代理与承运人的关系是什么

船务代理公司是国际船务代理经营者,是指依法设立的中国企业法人。接受船东或租船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办理船舶进出港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签署提单和运输合同,接受订舱业务;办理船舶、集装箱、货物的报关手续;承包货物,组织货物装载,办理货物和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收取运费并办理结算;组织客源,办理海上客运业务;其他相关业务目前,承运人一般被定义为“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或实际完成运输的人”。当国际货运代理进入运输领域并开展单式运输或多式联运业务时,他已成为承运人,因为他通过与客户签订运输合同并签发运输单据(FCT、FBL等)来负责运输。但是,由于他们一般不拥有或不掌握运输工具,他们只能与使用运输工具的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并实际由他人完成运输。该承运人通常称为无船承运人。无船承运人是实际业务中唯一的合同承运人,实际完成运输的承运人为实际承运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上运输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海上运输条例》及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实施细则为:

(一)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是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利用其自有或经营的船舶和舱位,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客运服务,以及在其船舶周围开展的相关活动,完成这些服务的旅客或货物,包括签署相关协议、接受订舱、议付和收取运费、签发提单和其他相关运输文件、安排货物装卸、安排储存、移交货物、,安排过境运输和船舶进出港

(2)国际船舶运输运营商,包括中国国际船舶运输运营商和外国国际船舶运输运营商。其中,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是指依照《海上运输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是指依照外国法律设立的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外国企业。(三)国际班轮运输业务,是指固定港口之间的定期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4)无船承运人业务是指《海事条例》第7条第2款规定的业务,包括为完成业务而围绕货物开展的以下活动:

(1)以托运人为承运人签订国际货物运输合同(2)以承运人身份接收和交付货物

(3)签发提单或其他运输工具单据(4)收取运费和其他服务报酬(5)为国际船舶运输经营人或其他运输方式经营人运输的货物预定舱位和办理托运(6)支付港到港运费或其他运输费用合并

(8)其他相关业务

(五)无船承运人业务经营者,包括中国无船承运人业务经营者和外国无船承运人业务经营者。其中,中国无船承运人业务经营者是指按照《海事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取得无船承运人业务经营资格的中国企业法人;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外国法律设立,并按照《海事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有资格经营进出中国港口货物无船承运业务的外国企业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从事《海事条例》第26条规定的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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