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定向医学生培训标准详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8:05:27 133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政策如下:

(一)对定向医学本科生,中央财政按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用于减免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剩余,多出部分以生活补贴等形式发放。

(二)定向医学生除享受国家统招毕业生同等待遇外,还享受到乡镇及以下地区工作大学毕业生的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现行有关规定核定参加工作的定向医学生的工资待遇。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2级;在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1级。

(三)定向医学生报到后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保证有编有岗。

(四)培养院校对定向医学生提供优惠政策,在助学金和奖学金方面予以倾斜。

(五)定向医学生晋升职称时享受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倾斜政策。

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审核版

<p>甲方:</p>

<p>乙方:</p>

<p>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p>

<p>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p>

<p>二、_________同志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p>

<p>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向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p>

<p>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p>

<p>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_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p>

<p>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p>

<p>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p>

<p>八、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安排工作。</p>

<p>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p>

<p>十、甲方应与定向生之间签订必要的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p>

<p>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p>

<p>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p>

<p>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p>

<p>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p>

<p>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p>

<p>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p>

《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六、毕业去向

定向医学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在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七、优惠政策

(一)对定向医学本科生,中央财政按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用于减免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剩余,多出部分以生活补贴等形式发放。

(二)定向医学生除享受国家统招毕业生同等待遇外,还享受到乡镇及以下地区工作大学毕业生的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现行有关规定核定参加工作的定向医学生的工资待遇。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2级;在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1级。

(三)定向医学生报到后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保证有编有岗。

(四)培养院校对定向医学生提供优惠政策,在助学金和奖学金方面予以倾斜。

(五)定向医学生晋升职称时享受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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