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逾期未校验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8:13:16 257 人看过

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怎么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方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可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对违法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二、医疗事故怎样追究行政责任

医疗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如下: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医疗机构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三、医疗事故医院怎么处罚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或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2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应该怎样书写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申请单位(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章)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填表说明1、为医疗机构向校验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专用。2、表1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3、表1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填“其他”项目要注明具体的隶属关系。4、表1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填“其他”项目要注明具体哪种所有制。5、表1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6、表1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为法人单位的,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医疗机构不属于法人单位的,填写主要负责人情况,只能填一个。7、表2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口内用划“V”方式填报。8、表2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
    2023-06-13
    67人看过
  • 医疗机构校验基本标准是怎么样的
    1、关于应当校验的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实施细则》第三十五的规定,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均应校验,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也应当校验,校验期是一年。2、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并应当交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下列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3)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校验申请后三十日内完成校验;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1)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限期改正期间;(3)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其他情形。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
    2023-04-05
    212人看过
  • 武汉硚口区医疗机构校验办理是什么时间
    一、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二、办理地点硚口区武胜西街1号三、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四、办理流程1、受理:硚口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对行政相对人提交资料进行实质性初审,资料审核符合法定要求的,按照成型模式,提出下一步审核方式,安排现场审查时间或对资料进一步审核阶段的建议,需要组织专家现场审查的单位,由承办人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出具受理通知书。2、审核:硚口区行政审批局指派2名工作人员,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批。3、办结:自硚口区行政审批局受理申请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不含现场勘查及整改时间),在副本校验记录中予以记录。五、法律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
    2023-05-28
    190人看过
  • 社保机构对医疗诈骗如何处理
    社保机构对医疗诈骗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一、医疗诈骗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医疗诈骗构成刑事犯罪的追诉时效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
    2023-02-25
    362人看过
  •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该如何处理
    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哪几类?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如何处理?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处理程序及办法如下: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1、当事人协商解决中,医方是解决后7日内履行报告义务,需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鉴定。鉴定费由双方协商预交和承担。争议解决前,卫生行政部门并无职责主动处理。对重大医疗过失事件,医方应在12小时内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调查,并应当进行医疗事故判定或移交医学会鉴定、鉴定费由医方负担。可见,准许当事人对重大医疗过失事件的民事责任之外的事宜自行协调解决,否定了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有悖法意。2、尽管当事人可以据此申请处理,但申请后应适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处理程序。当事人
    2023-03-20
    243人看过
  • 医疗机构出现医疗事故,应该如何处置?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处罚如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不够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除按以上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怎样处理医疗事故发生解决医疗事故的方法如下: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胁迫签署或者有重大误解,就是合法有效的;2、行政解决方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法调解医患纠纷;3、司法裁决。然而,医疗事故引起的医患纠纷不同于非医疗事故引起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前者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后者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裁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
    2023-07-02
    296人看过
  • 如何理解医疗机构责任险
    1、什么是医疗机构责任险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地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医疗机构责任险能够有效分散医生执业风险;缓和医患矛盾;推进医学新疗法、新技术、促进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以及提升我国医疗的整体水平: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医疗责任保险还有利于保护各方合法
    2023-06-19
    65人看过
  • 医疗机构对药剂如何管理?
    在我国医疗机构的医疗工作中,使用药物诊断及防治疾病仍占很大比重,因此加强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对提高药品质量和医疗质量均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医疗机构使用的临床药品、自制制剂、贮存药品等都应该进行严格的质量和经济管理。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条件。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
    2023-04-19
    270人看过
  • 逾期两个月未检验如何处罚
    1、没有年检的车辆并不具备上路的资格,如果还继续上路,查获将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2、另外,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3、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将面临扣留机动车、扣1分、罚款200元;4、应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90天内,向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5、如果当事人的车辆年检的时间是9月30日,可以选择在7、8、9月份去办理年检业务。申领到检验合格标志后,要按照规定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
    2023-03-01
    384人看过
  • 福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校验需要什么材料
    一、福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校验需要什么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备注:1份,适用于新证、校验、变更、遗失补办。该材料已列入“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无法调用到电子证照的除外)要求:原件,复印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1份2.授权委托书备注:1份,原件,加盖公章.要求:原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备注:1份原件,适用于校验、变更。该材料已列入“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无法调用到电子证照的除外)但由于审批需要在证件上变更,故申请人仍需提交原件。要求:原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4.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备注:1份,适用于校验。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私章。要求:原件,电子文档;份数:原件份数1份5.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备注:1份,适用于校验
    2023-05-19
    303人看过
  • 你问我答医疗机构校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
    2023-05-07
    191人看过
  • 医疗机构处理医疗事故的方法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纠纷医院怎么赔偿对于院方如何赔偿,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1、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医疗事故补偿费,由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其家属。病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因院方给予了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病员或其家属依法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3、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
    2023-07-12
    500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如何举证
    医疗纠纷中中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具体如下:1.审查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没有违反有关医疗管理法律、法规、条例等的规定。2.证明其尽到了专业的注意义务。3.证明在特殊情况下尽到了最善之注意义务。特殊紧急情况以及特殊患者等原因,作为医疗机构必须依靠其专业知识、能力等,最大限度地减低和避免风险,才能算是尽到“最善之注意义务”。4.无因果关系举证。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的另一个需要证明的是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一、如果是起诉医疗事故需要哪些证据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有时候,证据还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官司的成败。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只是部分举证责任倒置,即涉及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
    2023-03-05
    295人看过
  •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如何办理
    经过审批的市外转诊转院诊疗,对于经多次检查会诊、诊断仍不能明确的疑难病症或是因为诊疗医院无条件继续诊治,需到市外上一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要经过审批方可异地就医并享受医保报销。一、重庆的医保可以在上海看病吗重庆医保在上海就医不能报销。但急诊除外,急诊要带好病历卡等材料去重庆相关社保中心报销。报销需提供的材料:a、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b、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c、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d、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e、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f、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没定点住院可以报销吗需要看情况确定。第一种情况就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有限,不能诊治或因病情需要转到非定点医疗机构,这种情况由医院医保办向医保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医保中心会在2个工作日里回复是否可以。另一种情况就是,参保人员因病情危重,
    2023-06-23
    8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校验登记所需材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2
      1、医疗机构申请校验登记注册书; 2、医院申请(红头文件); 3、医疗机构上个校验周期的自查报告(红头文件),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业务开展情况及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的运营情况; 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5、医疗质量相关管理制度; 6、执业登记项目变更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情况; 7、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8、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
    • 福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在哪办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25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类114-121号窗口 福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的设定依据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公布,653号修订)第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
    • 医疗机构违反医疗证书如何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 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如何处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第二种情形是针对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行为。个人开办私立医院或者私立诊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能开展诊疗活动。该项规定主要打击一些非法诊所,如“地下性病诊所”等。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单位不能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 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4
      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对于那些不配合的医疗单位,需要其承担医疗事故责任,同时如果医疗机构对鉴定不服还不能申请重新鉴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