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赔偿范围解释:有关法律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8 19:40:07 423 人看过

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民事诉讼,旨在解决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在实体法上,它受到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而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则、强制措施、诉讼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可以归类为一种民事诉讼。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在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诉讼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附 带 民 事 诉 讼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道法律法规类的题目。其中,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发包方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等义务。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也涉及到继承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和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原则。

综上所述,这是一道法律法规类的题目,需要考生熟悉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这是一道法律法规类的题目,需要考生熟悉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程序上也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和居住权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赔偿范围与民事诉讼的关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被害人对被告人遭受的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误工费、残疾设备辅助费、丧葬费等,刑事案件需要注意两点。1、受害人要求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2、被告人非法占有、处分被害人财物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不受理因上述两点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惩罚性赔偿范围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例如:伪劣食品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2023-07-01
    63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的受案范围及解释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由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而自诉案件则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因此,答案为“公诉案件由法院审判,自诉案件由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由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二)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案 件 审 理 范 围 : 刑 事 诉 讼 与 自 诉 案 件 的 区 分根据素材2,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三种情况。首先,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其次,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
    2023-09-16
    24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关于建筑合同的有哪些规定范围
    一、关于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范围问题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对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作了解释:“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适用本条时,对于可以按照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范围有不同理解。一种观点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范围应仅指《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第100个第三级案由“10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三个第四级案由,即“(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另一种观点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当包
    2023-05-01
    98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赔偿标准和范围的法律解释
    医疗事故赔偿:赔偿的范围及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医疗事故赔偿:赔偿的范围及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2023-07-02
    307人看过
  • 民法典民事侵权赔偿范围如何确认,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民事侵权赔偿范围如何确认民法典规定,侵权赔偿的范围,依据侵权造成损害而定,造成人身损害的,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
    2023-04-19
    383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委托人范围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委托人范围是什么1.律师。2.当事人的近亲属。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4.当事人单位推荐的人。5.经法院允许的其他公民。除上述人员外,其他公民经法院许可,也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二、民事诉讼普通程序被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什么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三、民事诉讼开庭流程是
    2023-10-09
    30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诉讼代理人资格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诉讼代理人资格的规定如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第八十五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第八十六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第八十七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
    2023-07-13
    244人看过
  • 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有哪些法律规定?
    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刑法分则第
    2024-02-03
    94人看过
  • 民事诉讼时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一、民事诉讼时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时效法律规定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二、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如下: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4.民事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三、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1.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一般规则根据《民法典》
    2023-06-25
    309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
    2023-03-17
    38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和解释
    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第一审案件。所谓派出法庭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临时组织的审判组织以及固定的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在本辖区内设置的固定派出机构,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所作的判决、裁定与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此以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均不得适用简易程序。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有哪些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非清
    2023-07-06
    230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民事裁定范围有哪些?
    民事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当解决的事项作出的权威性判定。也就是说,法院处理程序的事项,应当使用民事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裁定的适用范围是:(一)不予受理当事人不享有民事程序上的诉权,或者该法院对此案件无管辖权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具体来说,一是原告起诉的事项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或者虽属法院主管范围,但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二是原告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又无法补正或者原告未在一定期限内按时补正;三是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但原告在此期限内起诉。对上述情形,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有权在接到裁定书后10日内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法院撤销不予受理的裁定,并要求其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二)管辖权异议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受诉法院予以受理后,另一方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可以在应
    2023-04-10
    28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释〔2000〕27号发布日期:2000-9-16执行日期:2000-9-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条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下列行为:(一)对没有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害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二)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三)对同一妨害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四)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条违法采取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
    2023-06-06
    416人看过
  • 司法解释中有关附带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过程中还应当遵守以下特殊规定: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有权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对于先予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先予执行或者驳回申请。2.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3.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自行撤诉处理。4.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5.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
    2023-04-22
    147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赔偿金与赔偿金的范围法律有什么相关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总的原则是只能支持“物质损失”,而不能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到赔偿范围,也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就民事赔偿部分,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始终贯彻调解原则,如果双方就赔偿金额、赔偿范围达成一致意见,在不违反法律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纳入到赔偿范围中。 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前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适用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2
      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如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2、审判人员违反规定,有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如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推荐,介绍律师的,
    • 民事赔偿范围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3
      律师解答 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 国家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管辖范围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民事立案管辖规定: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 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17条到第38条就是对民事立案管辖的规定。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对赔偿金的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6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