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1 10:10:19 86 人看过

一、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认定?

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应当是根据相关的证据来进行认定的,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明示拒绝订立本约或以行动表示拒绝订立本约;二是对未决条款恶意磋商;三是对已决条款重启磋商。

一是明示拒绝订立本约或以行动表示拒绝订立本约。二是对未决条款恶意磋商。在订立预约时当事人可能会对本约的部分内容进行磋商,所达成的一致意见称为已决条款,未进行磋商的部分称为未决条款。对于未决条款,双方应本于订立本约合同的目的诚信进行磋商,若一方恶意对未决条款进行磋商导致本约不能订立的,则构成违约。三是对已决条款重启磋商。若一方对已决条款重启磋商,从而导致无法订立本约的,构成违约,若一方违反已决条款,从而导致本约合同不能按照已决条款订立的,亦然。

二、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怎样的?

一方面,当合同对违约金(或定金)或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有约定时,应从其约定;另一方面,当合同无违约金的约定时,因损失后果的确定缺乏客观标准,只能授权法官根据合同履行的时间、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再次缔约的难易程度等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酌情确定,但应当注意,本约合同的履行利益损失不能作为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确定的酌情因素。同时,为了避免法官自由裁量权过于宽泛,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民法典司法解释时,确定一个违约金的范围标准(比如合同约定价款的20%以内),由法官在此范围内酌情考量。

三、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

1、强制缔约

当事人双方签订预约合同之目的,是为了签订本约合同。因此,一方当事人违约时,较多守约方希望法院判令强制缔约,其实质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预约合同,直至签订本约合同。

2、强制履行

判令违约方强制履行,应属于预约合同违约责任中的例外情形。构成该情况的前提为,虽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文件名为预约合同或者具备部分预约合同的外观要件,但实质上其已经具备了本约合同的主要内容,而应被认定为本约合同。在本约合同已经缔结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约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2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预售合同中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公平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有些商品房开发商或代理商往往提出许多有关买方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千方百计避开卖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有关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之约定显失公平和对等,对买方极为不利。因此,在与卖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买方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卖方的违约责任,并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对等。比如,有的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合同文本对买卖双方违约责任是这样约定的:“买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向卖方偿付违约金,买方付款逾期20日,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卖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交付房屋逾期180日,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显然,在上述条款中,关于卖方违约的表述不完整,关于买卖双方违约的责任不对等。在商品房买卖中,作为卖方,不但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
    2023-06-10
    293人看过
  • 预约合同责任问题:违约与缔约过失
    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是已经订立了合同,在合同还未开始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预约合同能否约定违约责任预约合同能约定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
    2023-07-03
    444人看过
  • 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条款违约责任如何认定
    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条款,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补充协议来认定违约责任;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可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违约责任;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一、卖方交付的货物与样品不一致怎么处理卖方交付的货物与样品不一致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五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任何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二、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类型有哪些不
    2023-06-23
    335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每日违约金怎么约定?
    一、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的范围和数量。既然上述司法解释规定了人民法院调整违约金的基数是违约相对方的实际损失,那么,我们要稳定违约金,首先就要应确定实际损失的范围和数量。很多情况下,实际损失是难以计算和确定的,比如:违约行为导致相对方花费的时间、精力,机会成本等等,是无法简单用金钱来衡量的。既然实际损失的范围和数量往往是难以确定的,那么我们就更应该事先约定明确,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根据本律师对法律的理解,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范围可以包括以下几方面:合同正常履行情况下的预期利益、因违约而造成当事人的时间损失、精神焦虑损失、律师费用损失以及其他机会损失等。损失范围明确后,当事人可以就有关损失的具体数量、标准作进一步的约定。概言之,双方当事人应该对违约实际损失的范围和数量(标准)予以明确,使之成为没有争议的合同内容。二、自己衡量一下,确保约定违约金不会明显超过上述实际损失的30%。
    2023-03-13
    402人看过
  • 违反预约合同的责任有哪些
    预约义务人违反预约合同的责任,在性质上属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实际履行和赔偿损失。需要指出的是,不同国家对实际履行的态度是不尽相同的,有的国家的法院就拒绝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认为这有违公平原则。对于违反预约合同而承担赔偿损失,自不发生疑问,唯独该损失的范围似有必要予以澄清。当一方当事人怠于按照预约合同规定的义务订立本合同时,他方只能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害,但不能按照预定的本合同内容,请求赔偿其可预期的利益。不过,当预约债务人对于订立本合同应负迟延责任时,预约债权人仍可依一般债权规定请求损害赔偿。一、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第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
    2023-03-04
    192人看过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合同违约责任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如果违约金过高,导致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失,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违约金数额。然而,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而又不允许减少,不仅会使守约方获得不正当的利益,而且会在相当程度上恶化违约方的财产状况,使其丧失正当竞争的条件。因此,法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违约金数额,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违约金过高,导致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失,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违约金数额。第一,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而又不允许减少。不仅会使守约方获得不正当的利益,而且会在相当程度上恶化违约方的财产状况,使其丧失正当竞争的条件。第二,如果任由当事人随意约定数额过高的违约金条款。则将使违约金的约定偏离其立法初衷,有可能使一方为取得违约金而故意引诱对方违约,成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和收入的手段,滋生道德风险。 【 观 点 】 网 约 车 合 同 违
    2023-10-07
    60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如何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若干元,若违约
    2023-02-26
    76人看过
  • 预约合同可以怎么约定才算违约
    不按约定履行预约合同算违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买卖双方违约中介要承担连带责任吗买卖双方违约,中介不是买卖合同的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履行合同后合同要保留多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合同后合同要保留
    2023-06-25
    385人看过
  •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责任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责任怎么规定的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出现合同违约后,另一方不能主张违约金,而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1)如果合同有其他约定的,按约定承担,如适用定金罚则等;(2)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七条二、预期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吗(一)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对方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但是这并不当然的导致合同的解除,须经解除权人依法行使解除权,才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1、合同当事人均可采用通知的方式(口头或者书面)解除合同,解除的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无需对方当事人的同意。2、合同一方行使了解除权后,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在异议期间,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确认该合同是否应该解除。异议期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
    2023-06-17
    166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怎么主张
    1、合同生效以后,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所签的合同条款不清、或合同的内容存在漏洞时,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对合同所欠缺的内容予以协商、弥补。对双方约定不清的内容进一步地澄清、完善,力求通过协商的方式统一双方的意见,最终达成解决问题的协议。2、如果双方不能就合同约定不明的问题达成补充协议,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对合同约定不明的内容予以解释、认定。并应积极寻找一些解释合同的证据,如双方以往的交易习惯、本行业、本领域的通用做法和规则等,为合同的解释、补充工作做好必要的准备。3、在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对合同的内容予以确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注意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具体的法律内容,并注意依据法律确定的合同履行依据、责任承担方式等,及时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避免违约的发生或违约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一、履行合同和违约责任是否同时要
    2023-03-31
    295人看过
  • 签订合同应该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条款可由合同当事人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还可以约定赔偿金,如双方均违约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话应当怎样赔偿呢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话,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按照自己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
    2023-03-13
    446人看过
  • 天然气违约责任合同中怎么约定?
    天然气供气合同可以约定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023-06-25
    316人看过
  • 对方合同违约责任的认定步骤
    需要先看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认定原则是严格责任,也即不考虑违约方是否存在过错,只要构成违约,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行为的认定和违约责任的承担,均需要以合同约定为准。常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夫妻之间如何认定对方的错误夫妻一方过错认定方式如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对以上四种具体情形,认定为过错方,第五项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认定,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凡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过错方愿意接受调解和好,无过错方及其子女对有过错一方持
    2023-07-08
    98人看过
  • 怎么样认定延迟交货合同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交货期限的确定应遵循如下规则1、双方当事人约定交货期限的出卖人应按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同时出卖人可以再该交货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2、双方没有约定交货期限,或约定交货期限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仅约定开始交货,未约定何时终止交货的,视为约定的交货期限不明确。3、如双方未约定交付期限,且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确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应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如合同未约定交货期限的情况下,可以将双方约定的合同有效期解释为最后交货期限。4、如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确定或者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期限不能确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必要的准备时间是指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为交货所作的准备工作的时间,主要包括标的物的装卸时间,运输时间,以及等侯运输的时间等。5、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所
    2023-06-16
    36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3
      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是已经订立了合同,在合同还未开始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预约合同成立及约定违约责任的内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4
      预约违约责任有哪些,下面我做简单的分析: 1、因不履行预约买卖合同导致的根本性违约,守约方可以依法行使追偿权及权,在终止双方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主张违约赔偿。 2、无论追究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或者解除预约合同后的损害赔偿,均仅限于基于信赖利益产生的损失,而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3、预约合同在不能强制履行的情况下,违约责任的约定对于各方均有重要意义,建议采取明确化的约定内容,明确违约赔偿的数额或比例,
    • 缔约过失责任和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3
      1、责任形成条件不同。 从责任形成条件上来看,“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而产生的责任,它以合同关系的存大为前提条件。”而“缔约过失责任则适用于合同订立中及合同不成立、无效和被撤销的情况下。”所以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看合同关系是否有效成立。如果存在的是有效的合同关系,则应适用违约责任,而不必去考虑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如果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则可以考虑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2、责任
    • 关于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的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9
      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6月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合同预期违约的认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2
      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的认定须满足四个条件:第一,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须在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做出;第二,一方当事人以明示方式明确表示其不履行合同或以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不履行合同;第三,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正当理由;第四,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