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21:13:15 204 人看过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13〕56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失业保险条例〉的通知(新政发〔1999〕17号)规定,决定对自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按照新政发〔2013〕56号文件规定的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对本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其它失业保险待遇进行调整。

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

三、各统筹地区要认真做好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宣传、核定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9: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关于调整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为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对现行的失业保险费率做出调整,现就调整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15年3月1日起,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规定的3%降至2%。二、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暂由2%降至1.5%,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暂由1%降至0.5%。三、各地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抓紧落实,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15年6月1日
    2023-05-10
    108人看过
  • 关于调整缴纳失业保险费标准和发放失业职工救济金标准的通知
    穗劳服字〔1995〕第002号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各主管局(总公司)、直属大厂,中央、部队、省驻穗单位:根据穗府〔1994〕第8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职工失业保险规定〉的通知》和穗劳服字〔1994〕第012号《广州市劳动局关于〈广州市职工失业保险规定〉的补充通知》的精神,现对本市1995年度的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和失业职工救济金发放标准作如下调整:?一、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新标准以(穗劳险字〔1995〕第003号《关于调整计算企业职工工资指数基数的通知》所定)的1994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18元为基数乘以7%,即每人每月缴纳5.02元。?二、失业职工救济金的发放新标准,以1994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18元为基数,乘以35%、40%、45%计发(为便于计算,决定以整数发给),即1—6年工龄的发给250元;7—10年工龄的发给285元;11年以上工龄的发给320元。三、缴纳失业
    2023-04-25
    305人看过
  •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和失业职工救济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穗劳服字[1996]008号??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各主管(总公司)、直属大厂,中央、部队、省驻穗单位:?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职工失业保险规定〉的通知》(穗府[1994]第89号)和《广州市劳动局关于〈广州市职工失业保险规定〉的补充通知》(穗劳服字[1994]第012号)的精神,现将本市1996年度调整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和失业职工救济金发放标准事宜通知如下:?一、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新标准,以本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有关保险福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穗劳险字[1996]第003号)所定的1995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47元为基数乘以7%,即每人月缴纳5.929元。?二、失业职工救济金的发放新标准,以1995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47元为基数分别乘以35%、40%、45%计发(为便于计算,决定以整数发给),即1—6年工龄的发给295元;7—10年工龄的发给340元;11年以上工
    2023-04-25
    349人看过
  • 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3)
    新政发[2010]54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一)月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不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个档次,即800元/月、660元/月、570元/月、530元/月、500元/月。二是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个档次,即960元/月、800元/月、720元/月、680元/月、640元/月(各地标准详见附件1)。(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个档次,即8.8元/小时、7.7元/小时、7.2元/小时、6.6元/小时、6元/小时(各地标准详见附件2)。二、在全日制就业
    2023-05-03
    75人看过
  • 自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
    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整自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82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自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依据《通知要求,新疆各统筹地区按新调整后的不含“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对本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其它失业保险待遇进行调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失业保险条例〉的通知等文件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规定,我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不同缴费年限有所不同:缴费满1年不满2年的,发给3个月;缴费满2年不满3年的,发给6个月;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发给9个月;缴费满4年不满5年的,发给12个月;缴费满5年不满6年的,发给14个月;缴费满6年和6年以上的,每满1年,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再次
    2023-05-10
    174人看过
  •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险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失业保险制度,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二、因降低费率造成统筹地区当年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先由当地历年结余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和当地财政按规定补贴。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要加大调剂力度,根据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赤字情况,历年基金结余情况和财政状况,适当提高补贴比例。三、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报告。
    2023-05-10
    36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保险金调整标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3
      1、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
    • 根据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5
      失业保险费调整后的标准:(1)累计支付时间不足1年5年的,失业保险费月支付标准为842元。(二)累计缴费时间不足5年,失业保险金月支付标准为869元。(3)累计缴费时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准为896元。(4)累计支付时间不足15年不足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支付标准为923元。(5)累计支付时间超过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支付标准为951元。(6)从第13个月开始,失业保险金月支付标准全部
    • 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1
      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 失业保险金调整标准现有几种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3
      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 自治区直辖市失业保险的标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6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