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突破女性贪污贿赂犯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0:12:15 451 人看过

近年以来,我院立案侦查的女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计14件,其中已被起诉到法院的6件,占经济犯罪案件起诉到法院总数的30%,法院均已作有罪判决。女性经济犯罪,有其特殊的原因和不同的心理特征,我们根据女性的不同类型犯罪心理特征,采取多种不同的侦破方法,突破多起女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扫清外围,堵死后路

已被法院作有罪判决的6起女性犯罪案件中,有2起属于经济型犯罪。这里所说的经济型犯罪是为生活所迫或追求高消费、贪图享乐侵吞公款,而涉嫌犯罪。这种类型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在单位直接掌握财权的人员,其心理特征为虚荣心强,心理防线坚固,不会轻易承认犯罪。针对有这种心理的犯罪嫌疑人,侦破时在没有取到其犯罪的可靠证据之前,不与其正面接触,采取先扫清外围,堵死其后路的方法,一旦与其接触,就要促其就范,在其心中构筑起坚固的防线,很快就会突破。如原信阳市运输集团某客运公司会计韩某某贪污一案。嫌疑人韩某某在单位从事财务工作近三十年,精通业务,社会阅历深。群众举报的问题是其1993年以来贪污票款的事实,时间夸度长,加之此前纪检部门的调查已使韩有所警觉,其心理防线早已构筑好。侦破此案的难度可想而知。我们采取了扫清外围,堵死后路的方法,首先到与客运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多个单位,将韩经手签字收回的票款帐据全部复制完毕后,然后再调取韩经手的帐据,最后与其正面接触,当侦查人员把所取证据摆在她面前时,这个曾多次被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声称无任何经济问题、帐目清清楚楚的人,不得不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

二、以刚克柔,清除其逃避打击的念头

在办理女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有些犯罪嫌疑人接触面广,社会关系复杂,无所顾及,我行我素,一旦她的问题被发现,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利用各种关系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逃辟法律的追究。这种女性犯罪嫌疑人自信心强,自以为贪点公款,凭着女性的身份和柔性,耍一耍手腕就会逃避打击。对此我们采取的办法是以刚克柔,消除其逃避打击的念头。在具体实施上采取三个步骤:一是挑选得力干警,采取秘密初查的方法,获取可靠证据。初查时,先不到犯罪嫌疑人供职的地方,而是根据案件线索,到犯罪嫌疑人最不注意的地方获取证据,防止打草惊蛇,如果是异地取证,一旦证据在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走漏风声。二是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根据所掌握的证据,加大预审力度,力争在最短的时间里,不让其有回旋的余地,抓住其一起或两起犯罪事实,以凌历的攻势,使她们放弃逃避打击的念头。三是适时采取强制措施,准确采用异地关押方式。强制措施的采取和关押地点的选择,主要是看犯罪的危害程度和金额的多少、社会交往面和社会关系复杂程度而定。采取这种方法主要是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或通过多种关系传递信息等,防止案件“流产”。如原信阳市某粮油工贸总公司经理黄某贪污一案。我们接到举报线索后,针对黄某社会接交面广,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的某些人员与她都熟等情况,制定出了详细的侦查计划。首先秘密到与黄某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复制了黄某单位发往该单位货物的数量,应付款余额,以及汇往黄某指定帐户的货款等有关帐据,获取上述证据的同时立即安排两路办案人员,一路传唤黄某,一路立即调取黄某单位的帐据。黄某传唤到院后,拒不交待自己的经济问题,并对办案人员称她认识某某,想逃避打击。我们当既立断将其异地关押,迫使其丢掉幻想不得不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黄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三、剖析逆反心理,促其认罪服法

针对有些女性犯罪嫌疑人因为看到原来不如自己的人,现在都成了大款,出入高级饭店,一掷千金,而由此而产生了逆反心理,结果一时冲动,不计后果,不惜以身试法,捞黑钱。一般这类女性的心理防线比较脆弱,一旦明确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单位、家庭造成危害的结果后,就会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请求法律给予制裁。突破这种类型的案件,我们主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目前社会状况以及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剖析其产生逆反心理的原因,促其认罪伏法。如原信阳市工商银行某分理处职员刘某涉嫌贪污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年仅27岁,家庭生活优越,并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当她在工作中看到其同学、朋友到她那存款,一存就是几万、十几万元,住的是别墅,而这些人都没有正式工作,有的做个体生意,自己天天在和钱打交道,没有她们潇洒,心理开始扭曲,于2000年6月,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套取假存单的手段,一次贪污储户存款12万元,被其挥霍。刘某归案后,侦查人员针对其思想状况,与其谈理想,谈家庭,帮助其认识到自已行为的后果,最终促使其主动交待出侦查人员尚未掌握的其它犯罪事实,使案件得以顺利突破。阳光网·方道清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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