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奖销售的定义、性质和方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6:30:49 499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了三种禁止的有奖销售方式:“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以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指定的经营者得奖的欺骗手段进行有奖销售中奖人员(2)采用有奖销售的方式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3)在抽奖销售中,最高中奖金额在5000元以上。”从这部法律可以看出,有奖销售不是完全禁止的,而是受到限制的。也就是说,禁止搞有奖欺诈销售;禁止以倾销为目的销售有奖滞销产品;禁止销售奖金超过5000元的巨额奖品。这是基于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了三种禁止的有奖销售方式:“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以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指定人员参加的欺骗手段进行有奖销售中奖(2)采用有奖销售的方式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3)在彩票销售中,最高中奖金额在5000元以上。”从这部法律可以看出,有奖销售不是完全禁止的,而是受到限制的。也就是说,禁止搞有奖欺诈销售;禁止以倾销为目的销售有奖滞销产品;禁止销售奖金超过5000元的巨额奖品。这是基于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1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合同履行方式的定义和意义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方式的定义和意义是什么合同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如标的物的交付方法,工作成果的完成方法,运输方法,价款或酬金的支付方法等。首先,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其次,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合同履行的法律意义: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完成合同债务的行为,即所谓债务人为给付行为,这是合同履行的起码要求。没有债务人完成债务的行为,就不会有债权人达到成立合同目的的结果。因此合同的履行应是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合同债务,使债权人实现其合同债权的给付行为和给付结果的统一。因为合同关系存在的法律目的,乃是将合同债
    2023-09-13
    273人看过
  • 终止侦查决定书的性质和撤销案件的性质是什么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撤销案件,是指侦查机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者经过侦查否定了原来的立案根据,所采取的诉讼行为。《刑诉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
    2023-03-20
    140人看过
  • 监护人的定义和性质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1)法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3)遗嘱监护人,(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一、监护权孩子什么意思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
    2023-06-27
    160人看过
  • 抽奖式有奖销售与借有奖销售发行非法彩票的区别
    抽奖式有奖销售与借有奖销售发行非法彩票的区别:抽奖式有奖销售具有"偶然性"的特征,即采用抽奖、摇号等方法,而能否中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般不能由任何当事人直接左右,这与彩票具有一定的共性。而要辨别真正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和借有奖销售发行非法彩票的行为,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把握两者的本质区别。首先,两者的目的不同。抽奖式有奖销售的直接目的是吸引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或者服务,取得竞争优势;而借有奖销售发行非法彩票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了直接通过此种手段获利。不可否认,经营者借助有奖销售形式发行非法彩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吸引消费者、增强自身商品或服务竞争力的效果,但是,这并不是其主要目的。其次,两者的方式不同。在抽奖式有奖销售中,经营者对于达到一定条件(如消费达一定金额、购买某些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等)的消费者均免费给予一定的参与抽奖的机会,换言之,获得参与抽奖的机会附随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也是消费者购买某些商
    2023-05-01
    58人看过
  • 有奖销售的含义,本质及分类包括了哪些
    1、含义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附带性的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利益的行为。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的目的是为了销售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有奖是在销售的过程中进行的。有奖是手段,销售是目的,有奖与销售之间存在着必然的互助性和制约性,联系非常紧密。具体表现在经营者为了销售自己的商品必须奖励消费者,而消费者为了获奖必须购买经营者的商品。这种互助性与制约性反映在法律上便是以商品买卖为内容的合同关系。2、本质从上文有奖销售的含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在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的过程中,有奖仅仅是手段,销售才是目的,有奖销售的本质在于”销售”,而不是”有奖”。有奖是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一种促销手段,一些经营者打着”有奖”的幌子欺骗消费者或者变换花样搞巨奖销售行为都是与有奖销售的本质背道而驰的,都应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禁止。前者欺骗消费者行为的本质是消费者或者根本上得不到任何奖项
    2023-08-17
    404人看过
  •  身份证明性质的定义是什么?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身份、经历、政治面貌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它可以用于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个人在档案中提供的身份信息,可以直接填写为学生、工人、农民、军人、干部等职业岗位。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人事档案的作用与意义人事档案是组织管理和维护员工人事信息的重要工具,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
    2024-01-16
    34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含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依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第一,从其在法律体系地位来看,其地位仅次于宪法,与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一样,居于基本法的地位。第二,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其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无法替代的,民事诉讼法也决定属于独立部门法。第三,从民事诉讼法确定的内容来看,主要规定的是民事诉讼活动中诉讼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证这些权利的行使、履行义务的诉讼制度和程序,表明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的含义是什么人防车位通常指的是原本建设在地下的人防工程,后来改造成为地下停车场车位,这样的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它是属于国家的,是不用于出售出租的。产权车位是开发商用于出售给业主的,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属于开发商的商业规划范围
    2023-08-05
    407人看过
  • 大额存单质押担保的种类和方式是什么
    一、大额存单质押担保的种类存单,在学理上有记名存单与无记名存单之分,又可分为个人储蓄存款存单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大额定期存单也有记名式与不记名式之分,皆由商业银行负责发行,不得提前支取,但可在经银监会批准许可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发行银行除外)办理转让,记名式存单还可在发行单位办理挂失。储蓄存款存单则只有记名方式一种,不可转让,可挂失。尽管有学者主张储蓄存单的票据性质,但在我国《票据法》上,存单被排除于票据种类之外。实践中,自2000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开始施行以来,各金融、储蓄机构对个人储蓄存单的开立规定了严格的程序要求。为适应日益旺盛的个人储蓄存单的质押融资需求,银监会于2007年颁布了《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使个人储蓄存单质押贷款有了明确的操作规程,减少了实务中可能出现的纠纷。二、大额存单质押担保的方式存单作为自然人的债权凭证,在现实中是权利人一
    2023-04-15
    208人看过
  • 查处一起抽奖式有奖销售案
    近日,邻水县工商局建新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一些广告宣传人员正沿街向路人发放某楼盘的房屋销售宣传单,该宣传单上打有开盘当天,买房即可参与抽奖,奖金最高可达10万元的字样。该所执法人员对该楼盘售楼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售楼部正在紧锣密鼓对该楼盘的房屋进行宣传促销,并承诺按该楼盘的房屋销售宣传单上的内容进行兑现。经初步调查,该楼盘开发公司开展奖金10万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目的是为了提高该楼盘的知名度,确保房屋的顺利销售。其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条: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奖券具有两次以上获奖机会的,最高奖数额之和不得超过5000元。以实物或其他形式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价格折算金额之规定,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2023-04-24
    147人看过
  • 年终奖的性质和发放对象
    奖金属于劳动报酬范围,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尽管奖金的发放存在多种形式,如月度奖、季度奖或年终奖等,但奖金发放形式的不同并不能改变这些奖金属于工资这一根本属性。1、判断年终奖的属性是解决案件的关键。一般来说,有的年终奖属于单位在年底对职工的一种奖励或福利,但有的年终奖属于工资的一种。如果属于后者,用人单位不发年终奖就是拖欠工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七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由以上国家法律条文可见,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也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2、如何理解年度奖金的发放范围是发放时在册的
    2023-06-10
    370人看过
  • 工程索赔的基本性质和意义是什么
    1。工程索赔的性质索赔的性质是经济赔偿,而不是惩罚。索赔是正确履行合同的合法索赔。索赔人遭受的损害不一定与索赔人的行为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索赔事件的发生可能是由于某些行为,或不可抗力事件,或另一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行为造成的。一般来说,索赔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妥协,争议可以通过仲裁解决。(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索赔与合同管理有着直接的联系,合同工是索赔的基础。索赔处理的整个过程就是合同执行的过程。项目开工后,合同人员必须用原合同分析合同的日常执行情况。如果发生索赔事件,他们应该研究是否索赔。索赔的依据是加强合同证据的管理。(2)索赔有利于提高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工程施工索赔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的利益。索赔和索赔处理的过程本质上是双方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作为施工单位,要顺利实施工程,按期完成工程,尽快投产并取得效益,必须加强自身管理,做好
    2023-05-07
    297人看过
  • 浅析附赠式有奖销售
    附赠式有奖销售是作为一种常见的促销方式,有其积极的一面,然而其消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通过对其法律性质的分析,找到一种能较好平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的法律救济途径,以求能对诸多现实问题提供一点可行的解决方法。[关键词]附赠式有奖销售法律性质混合合同瑕疵责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采取既售又送的促销方式即买一赠一即附赠式有奖销售。买一赠一是日常生活中的普遍现象,作为一种促销手段,买一赠一有其积极的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购买者的购买欲望,在短期内给从事有奖销售的经营者带来可观的利润。但是。任何事物都是有其两面性的,其消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的经营者在赠品上玩起了猫腻,采用赠品不同于卖品的买一赠一,使得赠品的价值远远小于卖品的价值,使得这种销售行为具有很大的欺骗性、误导性。同时,买一赠一销售行为可能引发市场的恶性竞争,扰乱公平的市场秩序,破坏社会整体公
    2023-06-12
    121人看过
  • 债券的定义与性质分别是什么
    (一)债券的定义债券是债券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二)债券的票面要素债券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一般是用具有一定格式的票面形式来表现。通常,债券票面上的基本要素有四个:1.债券的票面价值,指币种和票面金额2.债券的偿还期限,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3.债券的利率,指债券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率,通常年利率用百分数表示。4.债券发行者名称,指该债券的债务主体。(三)债券的性质1.债券属于有价证券2.债券是一种虚拟资本3.债券是债权的表现(四)债券的特征1.偿还性,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2.流动性,指债券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场的实际变动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换取现金。3.安全性,指债券持有人的收益相对固定,不随发行者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可按期收回本金。4.收益性,指债券能为投资者带来
    2023-06-13
    249人看过
  • 解答:年终奖的性质究竟是什么?
    年终奖是福利中的一种,不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终奖要由合同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即使有年终奖,也是按照你的入职月份占比来进行发放的。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年终奖是否发放,并未写入劳动法中,意思就是,他并非企业必须给的一个福利或者奖金。有的企业效益好,所以有,并且很多,企业效益不好,则没有。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范围年终奖是属于工资收入。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津贴和补贴;奖金;加班加点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2023-07-20
    47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有奖销售?有奖销售的方式有哪几种?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8-26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它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两种。购买者只要购买商品就都有奖励的,属于附赠式有奖销售。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均属于抽奖方式。抽签、摇号是典型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方式,但抽奖式有奖销售方式并不限于这些方式。在有奖销售中,凡以偶然性的方式
    • 什么是附赠式有奖销售?附赠式有奖销售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
      附赠式有奖销售就是依附于或者随附于销售行为的赠与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消费者提供物品、金钱或其他经济上利益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免费样品、随物赠送、加量不加价、回邮赠送等。它是经营者为了有效地刺激消费者完成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而采取的一种市场营销手段。 经营者对购买指定商品或者达到一定金额的所有购买者予以奖励,属于附赠式有奖销售;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
    • 不得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等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有奖销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有奖销售是经营者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它在公平诚信的前提下,可以起到刺激消费、提升利润的作用。但此种手段不能滥用、乱用。如果消费者有缺失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商家用谎称有奖的欺骗行为进行了有奖销售活动,就可以到有关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举报,一经查证属实,行政监督监察部门会视情节对商场作出行政处罚的。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
    • 哪些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受法律禁止的有奖销售行为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9
      法律禁止以下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1)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2)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4)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
    •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什么意思,禁止经营者从事哪些有奖销售行为的方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附带提供给用户和消费者金钱、实物或其他好处,作为对交易的奖励。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奖励给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一种是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以列举方式禁止经营者从事三类有奖销售行为。《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对第13条加以细化,禁止以下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