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奖销售的定义、性质和方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6:30:49 499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了三种禁止的有奖销售方式:“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以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指定的经营者得奖的欺骗手段进行有奖销售中奖人员(2)采用有奖销售的方式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3)在抽奖销售中,最高中奖金额在5000元以上。”从这部法律可以看出,有奖销售不是完全禁止的,而是受到限制的。也就是说,禁止搞有奖欺诈销售;禁止以倾销为目的销售有奖滞销产品;禁止销售奖金超过5000元的巨额奖品。这是基于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了三种禁止的有奖销售方式:“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以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指定人员参加的欺骗手段进行有奖销售中奖(2)采用有奖销售的方式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3)在彩票销售中,最高中奖金额在5000元以上。”从这部法律可以看出,有奖销售不是完全禁止的,而是受到限制的。也就是说,禁止搞有奖欺诈销售;禁止以倾销为目的销售有奖滞销产品;禁止销售奖金超过5000元的巨额奖品。这是基于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4: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有奖销售的定义及其相关规定
    什么是有奖销售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行为。有奖销售的类型有奖销售主要包括附赠式有奖销售和抽奖式有奖销售。(1)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依附于或者随附于销售行为的赠与行为。附赠式有奖销售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即所有人将财物或与财物有关的权利无偿地让与他人所有。这种赠与和市场竞争密切相关,因此要受到竞争法的规制。(2)抽奖式有奖销售是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方式。作为一种促销手段,抽奖式有奖销售可以提高提高相关商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商品流通,并给经营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抽奖式有奖销售运用适当,可以起到活跃市场,促进竞争的积极作用;运用不当,则会造成对竞争秩序的破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制止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5-01
    194人看过
  • 大奖销售行为的概念
    法律咨询:什么是大额销售行为律师解答:大额销售是指市场经营者以促销为目的,鼓励、引诱消费者购买商品,从而占领市场的行为。大奖销售之所以是一种不正当竞争,主要体现在对企业公平交易的损害和对消费者的损害上。不是通过商品的质量、良好的服务、公平的价格来吸引顾客,而是利用消费者的投机心理来引诱购物、推销商品,从而抢占市场。对于商业企业来说,大奖销售是一种不正当竞争,会破坏竞争秩序。其实,大奖销售是商业企业实力的较量。一般来说,能够获得大奖的都是实力雄厚的大型商业企业。大量的中小商业企业没有与之平等的竞争实力,这种竞争手段是不公平的,会损害中小企业的利益,造成竞争结构的失衡。同时,也会使商业部门欺弱不济,滥用其经济优势,对整个市场竞争秩序造成损害。这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消费者的多层次需求。因此,世界各国对奖品销售普遍存在限制性的法律法规。德国和美国都禁止有奖销售。德国还禁止“赠品行为”,
    2023-05-07
    153人看过
  • 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法律风险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经营者违反该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文将对本规定进行详细解释:一、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概念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附带性地提供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统称奖品)的引诱方式,促销其商品(包括服务)的行为。只要经营者以促销商品为目的,均可构成有奖销售。经营者采用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式决定是否中奖的促销行为,属于抽奖式的有奖销售。二、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限额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凡以抽奖式有奖销售方式给予购买者的降价、优惠、打折等利益超过5000元的,也应按上述规定予以查处。三、禁止不正当抽奖式有奖销售的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
    2023-04-24
    52人看过
  • 终止侦查决定书的性质和撤销案件的性质是什么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撤销案件,是指侦查机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者经过侦查否定了原来的立案根据,所采取的诉讼行为。《刑诉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
    2023-03-20
    140人看过
  • 企业兼并的含义是什么有哪些方式及性质
    企业兼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股权合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企业兼并的方式: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和控股式。企业兼并的性质:1、降低国企交易费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2、促进国企的低成本扩张,实现规模化大集团战略、强化主导作用和宏观调控手段。一、显示公司存续是什么意思公司存续是指公司处于合法存在连续经营的状态,没有被相关行政单位注销或者吊销。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其中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兼并,特指一个企业接纳其他企业(目标企业)加入本企业,目标企业解散,接纳方继续存在(称为存续企业).企业兼并是以收购方式进行的,即通过收购目标企业全部股权取得对目标企业百分之百的控制权后,将目标企业解散并入。其他业务重组后形成相应的企业合称为存续企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推动
    2023-03-09
    465人看过
  • 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和认定方式
    从《交通法》第七十三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交通事故确认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经过现场调查、调查、询问后作出的,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法情况,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因为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都是以信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所以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这种信函当然也经常被法院采用。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和伤残鉴定确有不当的,不予受理,人民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判决的依据。”据此,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其责任认定与其他书证、物证一样,只能是一种证据,而不同于物证、书证、勘验笔录,它是一个有专门知识的人,根据一定的专业技能,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通过分析论证,确定当事人是否应
    2023-05-02
    219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性质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3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利用物质、金钱或其他经济利益引诱购买者与之交易,排挤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备以下特征的才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1、不正当有奖销售的主体是经营者。 2、经营者实施了禁止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3、经营者实施不正当有奖销售,目的在于争夺顾客,扩大市场份额,排挤竞争对手。
    • 什么是附赠式有奖销售?附赠式有奖销售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
      附赠式有奖销售就是依附于或者随附于销售行为的赠与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消费者提供物品、金钱或其他经济上利益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免费样品、随物赠送、加量不加价、回邮赠送等。它是经营者为了有效地刺激消费者完成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而采取的一种市场营销手段。 经营者对购买指定商品或者达到一定金额的所有购买者予以奖励,属于附赠式有奖销售;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
    • 不得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等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有奖销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有奖销售是经营者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它在公平诚信的前提下,可以起到刺激消费、提升利润的作用。但此种手段不能滥用、乱用。如果消费者有缺失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商家用谎称有奖的欺骗行为进行了有奖销售活动,就可以到有关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举报,一经查证属实,行政监督监察部门会视情节对商场作出行政处罚的。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
    • 哪些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受法律禁止的有奖销售行为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9
      法律禁止以下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1)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2)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4)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
    •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什么意思,禁止经营者从事哪些有奖销售行为的方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附带提供给用户和消费者金钱、实物或其他好处,作为对交易的奖励。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奖励给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一种是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以列举方式禁止经营者从事三类有奖销售行为。《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对第13条加以细化,禁止以下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