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构成残疾的工伤有何待遇
工伤不构成伤残的,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劳动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单位需支付劳动者,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办理工伤认定时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1.当地劳动部门领取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可以证明受害员工与所在单位劳务关系的证明材料;
3.治疗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等其他有用的相关材料。
三、工伤赔偿金要交税吗
工伤赔偿金不需要交税。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保险赔款;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n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n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n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n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n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残疾证有何待遇
394人看过
-
退休有工伤残疾证的有什么待遇
429人看过
-
佛山工伤保险工伤残疾待遇
419人看过
-
残疾职工如何享受八级工伤待遇?
132人看过
-
工伤九级员工的残疾退休待遇
441人看过
-
未造成伤残的工伤待遇有哪些?
189人看过
-
工伤职工不构成残疾的,具体有哪些待遇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过治疗没有残疾不影响劳动能力的,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不存在残疾的工伤职工,享有以下待遇: 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
-
残疾人的工伤待遇的待遇具体如何?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9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
-
想知道工伤不构成伤残有哪些待遇的呢?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
工伤期间不存在残疾待遇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过治疗没有残疾不影响劳动能力的,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不存在残疾的工伤职工,享有以下待遇: 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
-
工伤残疾人员待遇调整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32016年工伤残疾人员待遇有所提高,各地的标准不完全一样,以江苏省为例,凡是2015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以及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都在这次调整范围内。在伤残津贴这块: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9.8元、198.1元、186.5元、174.8元;伤残津贴调整后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