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债权人举证责任的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21:10:27 220 人看过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根据《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事实成立的证据。

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

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针对这两个要件事实的证据,原告要承担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一般就是借款合同、借据、账簿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只要债权人提供了这两份证据,其举证责任即基本完成,其余的应该是债务人的抗辩问题。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和借款人以合同书形式存在的民间借款合同很少存在,而借据是民间借款案件最常见的诉讼证据。借据实际上就是借款协议,既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又能够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当然,这里还涉及到对借据的关键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原则问题。只要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即可,有些借据虽然记载内容不完整,但借款的主体和数额是明确的,基本事实能够证明即可成为诉讼证据。

一、借贷纠纷债务人举证责任的分配

针对债权人的诉请,债务人的抗辩可能多种多样,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供证据本身的合法性、客观性提出抗辩,此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

第二,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

第三,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出的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的事实并不存在。如果债务人有上述种类的主张,债权人则可以针对上述主张继续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1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该怎样分配举证责任给债权人
    作为原告,在寻求债权救济时,应当首先确保其主张的债权已经成立,并且债权请求权已届期。为此,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其权利的发生和届期已经完成。同时,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时,需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即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以及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作为原告,在寻求债权救济时,应当首先确保其主张的债权已经成立,并且债权请求权已届期。为了证明这一事实,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其权利的发生和届期已经完成。2、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合 同 权 利 成 立 与 届 期 证 明要确定合同是否成立,需要证明合同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并且合同内容已经确定。为此,可以提供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据,如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以及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的证据,如对方接受的行为。对于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情况
    2023-10-10
    302人看过
  • 债权人与清算义务人的举证责任分配
    就第一款而言,对于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与拓恒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损毁或灭失之间因果联系的举证责任,从督促清算义务人严格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角度出发,并考虑到债权人对上述事项举证的客观难度,该两者之间的因果联系应采当然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的观点,即只要公司依法进行清算,原则上推定全体债权人在清算程序中理应得到全额清偿,现由于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导致了公司财产的贬值、流失、损毁或灭失,并由此侵害了债权人的债权,除非清算义务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的减少与其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之间不存在因果联系。就第二款而言,应由债权人举证证明债务人公司已实际无法清算。就本案而言,由于债务人两股东自行陈述公司财产、账册及重要文件等已灭失,公司已实际无法清算,因此,该陈述构成了自认,当然免除了存亮公司的举证责任,可直接认定由于拓恒公司的三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了拓恒公司已实际无法清算。但如债权
    2023-03-14
    307人看过
  • 借款纠纷证据的举证责任
    借款纠纷中借款证据举证责任一般应由原告方予以承担。《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出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已经归还借款的事实,借款人应承担举证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产品质量纠纷的举证责任是谁?因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原告只须证明其损害是由于产品有缺陷所致就可以提出赔偿,而被告是否有过错,由被告自己举证。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在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中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原告要想获得赔偿,必须举证其有财产、人身损害的事实,还要举证其损害是因产品有缺陷所造成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7-28
    210人看过
  • 遗产继承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方法
    第一如果一方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对方不认可的,主张一方对此应该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如果一方主张对方丧失继承权、对方应该少分遗产、自己应该多分遗产的,主张一方应该承担举证责任;第三如果一方就遗产范围提出异议,提出方应该承担举证责任遗产继承纠纷可以仲裁吗遗产继承纠纷不可以仲裁,遗产继承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如下几种: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
    2023-07-03
    75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分配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1、实际施工人应对其具备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权利,即工程款代位求偿权成立的基础法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首先需举证证明其对债务人(即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其次实际施工人需证明承包人未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再次实际施工人需举证证明承包人对发包人享有合法的工程款债权。2、在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中,“合法的到期债权”即指工程款已经由双方结算完毕且支付工程款的期限已经届满。因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系合同相对方,故实际施工人应当举证证明其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已经结算且逾履行期。而对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的工程款是否已经结算,仍应由实际施工人承担举证责任。因为实际施工人系基于代为求偿的原则突破合同相对性要求发包人承担责任,因此不宜因实际施工人难以对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举证的客观事实,而将工程款是否结算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发包人。如果这样认定将可能损害发包人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司法解释的制定初衷。在实际
    2023-08-12
    333人看过
  • 小议医疗纠纷定义及举证责任分配
    一、医疗纠纷的定义及概述医疗纠纷特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其后果和原因产异议时所引发的纠纷。在实践中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狭义的医疗纠纷特指医疗机构在为患有某种疾病、伤痛或功能障碍的患者提供单纯的诊疗康复服务过程中,出现了不良后果,由此产生异议引发的争议。广义的医疗纠纷还包括医疗方与要求健康检查、免疫接种及其他特殊服务的就诊人之间因对医疗服务及其后果和原因产生分歧引起的纠纷。根其原因,医疗纠份有其自身的以下特点:1、医疗纠纷特指发生在医患双方间的纠纷。这里的“医方”主要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仅指医护人员,还包括医疗机构中负责管理和后勤的工作人员,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以医生名义行医的不在此类(农村中常见的赤脚医生)。这里的“患方”不仅指患有某种疾病、伤痛或功能障碍的患者,还包括并未患病或受伤,只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健康检查、免疫接种及
    2023-06-01
    368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中诉讼主体如何确定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民间借贷纠纷中诉讼主体的确定是民间借贷案件的原告是借据上的债权人,被告应当是出具借条的债务人。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对其主张的借款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要反驳原告的主张,声称其已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并没有向原告借款,被告也负有提供相关证据的义务。一、债务纠纷法院要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债权人提起诉讼,一般会经历以下程序:首先,在立案时,法院会对原告,也就是债权人诉请债权进行形式审查,应提供关于诉请债权书面借据或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前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其次,在立案后,若被告,也就是债务人应诉,原被告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若协商不成则法院根据双方举出的证据对案件事实依法进行审理判决。若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
    2023-02-12
    352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举证责任分配的概念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举证责任分配的概念是什么举证责任的分配,指法院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在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举证责任是因为事实真伪不明而引起的诉讼上的风险,如果仅让一方当事人负担所有的举证责任显然有失公正,因此有必要将举证责任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在我国的民事实体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时对某一法律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此时,无疑应按规定确定举证责任的负担。但在大多数情形下,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举证责任的分配,仍有必要设定一定的原则来作为分配举证责任的标准。审判实践中通常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作为分配举证责任的标准,并参照其他分配举证责任的学说,对少数例外情形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二、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
    2023-04-26
    255人看过
  •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
    1、被告对其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2、原告的有限举证。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并不是说被告承担行政诉讼中一切事实的举证责任。由于行政诉讼的诉讼标的就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所以说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但是在一定情况下,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也要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包括以下事实:第一,证明被诉诉行政行为存在。在一般情况,原告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即被告曾作出了对其不利的具体行政行为应负举证责任,如行政机关作出的书面决定或者是有关收据、证人证言。如诉行裁决纠纷,应提供相应的由被告作出的裁决书。第二
    2023-04-22
    71人看过
  • 金融借贷纠纷中的配偶责任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并且在配偶知悉且同意的情况下所承担的债务,那么配偶对债务也要负担相应的连带偿还责任。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款规定,在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债务,如房贷、车贷等,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双方对于债务都存在偿还的责任。但是,如果仅仅只是夫妻双方当中的一方,以个人的名义进行的借贷行为,非支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配偶无需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一、向男方父母借钱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向男方父母借钱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二、信用卡归夫妻
    2023-06-25
    71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专利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一、民法典中专利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民法典对专利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没有作出规定,而在实践中专利侵权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被告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第六十六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四十八小时。裁定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应当立即执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
    2023-04-12
    461人看过
  • 房屋租赁纠纷的举证责任如何进行分配?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的具体规定如下: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3、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4、房屋租赁合同。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房屋租赁
    2023-05-01
    440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举证需要哪些证据,民间借贷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民间借贷举证需要哪些证据(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贷款协议、借条、、还款等。(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二、民间借贷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一)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根据民事诉讼举证分配的通常标准,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作为债权人主张债权,其举证责任是需要证明债权的真实存在并已到期,而债权的真实存在,需要两个事实,一是双方借贷合同关系已成立并生效,另一个是
    2023-04-23
    347人看过
  • 债务纠纷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但对下列情况,其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1)、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是另一方个人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不宜认定为举债者的个人债务。因为另一方承认是共同债务,可视其对共同债务的自认,按其自认确定为共同债务。(2)、互相认为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都应举证。由举证不能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不能举证证明属于对方对方个人债务的,由举债者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由举债者个人承担债务。这实际上就是由举债方承担举债不能的责任。
    2023-04-26
    11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举证责任在债权债务纠纷中的分配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2-14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 订(定)货单 3
    • 借贷纠纷中出借人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样的, 借贷关系举证责任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出借人应当对于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交付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简单来说,出借人在起诉时要证明两件事:借贷合意+交付;其中首要的一点就是出借人在起诉时必须有证据能够证明借贷合意。实践中,不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仅仅由借款人出具一张内容简单的借据、收条或欠条的情形较为常见。一旦发生纠纷,借贷双方往往很难举出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或抗辩。《新借贷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
    • 债务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如何举证,进行债务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6
      债务纠纷案件中,债权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供证据资料进行举证: 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 2、借贷案件,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借款数额、交付地点、时间、借款用途、归还日期、利息约定);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3、借贷关系是否合法,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4、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
    • 借贷纠纷中由谁提供证据,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 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纠纷中怎样分配举证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07
      大多数情形下,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举证责任的分配,仍有必要设定一定的原则来作为分配举证责任的标准。审判实践中通常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作为分配举证责任的标准,并参照其他分配举证责任的,对少数例外情形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