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是不是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6:02:40 344 人看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据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一、加班费怎么计算

如果有明确约定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实行标准工时制,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倍支付加班工资;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其加班,应当参照上述原则,按不低于计件单价的1.5倍、2倍和3倍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应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其工资,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四条第1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第十四条第3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9日 1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加班相关文章
  • 加班费食宿费不得算入最低工资
    实际只有550元的月工资,因为加上了250元的加班费,凑足78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就想蒙骗过关?实际工资不过500元,却将硬性派给员工的食宿费和住宿费也加上,从而变成了月薪950元,高过最低工资标准?昨日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本次金秋行动中查处的最低工资支付的两大“毒招”,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的同时,提醒广大员工和企业关注自己的工资支付是否符合法规。一旦发现有违规现象,可拨打12333劳保咨询投诉热线。“金秋行动”检查组日前在检查某电子厂时发现,这一电子厂大部分职工10月份工资在800至900元之间,其中加班工资一般是150至250元。该厂负责人称,已经高于广州市最新的78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根据劳动保障部颁发的《最低工资规定》及省人大颁布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最低工资当中不包括:1、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即加班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
    2023-06-10
    114人看过
  • 加班费应该怎样支付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加班费
    一、加班费应该怎样支付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
    2023-02-28
    262人看过
  • 加班费是否为最低工资的计算范围
    不是。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加班费是延长工作时间报酬,不可以计入最低工资一、最低工资是指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节育手术假等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休假日加班、福利待遇(医疗卫生费、计划生育补贴、探亲路费、培训费等)、特殊工作环境津贴(高温、有毒等)、非货币收入(社保、公积金,住房、伙食补贴等)。最低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二、试用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
    2023-03-27
    238人看过
  • 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加班费和内部福利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今年1月起,我区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根据类别和适用地区的不同,增加了125元~180元不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类。第一类是1000元/月(月薪制,下同)或8.5元/小时(非全日制用工的时薪制,下同),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80元和2.5元,适用于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和北海5市。第二类是850元/月或7.5元/小时,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40元和2元,适用于区内其他9个市。第三类是780元/月或6.5元/小时,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45元和1.5元,适用于各县级市。第四类是690元/月和6元/小时,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25元和1.5元,适用于各县和自治县。据了解,这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自1995年我区第一次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的第9次调整。最低工
    2023-06-05
    244人看过
  • 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加班工资?怎样计算加班工资
    一、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把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按最低工资支付,是对国家有关工资支付政策的错误理解,也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利和工资权利的侵犯。《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工资标准,原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的解释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属于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另外,原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409号)规定,用人
    2023-03-15
    250人看过
  • 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括社保费用,最低工资也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吗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括社保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工资发放的标准都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保的问题。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而《最低工资
    2023-05-05
    383人看过
  • 最低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住宿和餐费是否可享受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加班工资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不属于最低工资。对劳动者包吃包住,是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有的也是因为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方式或提高劳动效率所必须。福利费用不属于工资总额的范围,当然也不是构成最低工资的内容。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加班工资案例:小王从乡下到上海打工,厂里原本每个月给她1620元,另外还给她缴纳社会保险费。几天前,小王听说从今年4月1日起,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提至1820元,想到这下每月收入可以增加200元,小王心里乐滋滋的。可她还没高兴几天,老板宣布:基本工资是涨到1820元,但以后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缴纳部分,都要从加班费中扣除。这样一来,工资不是没涨吗小王有点想不通,政府明明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这些拿最低工资的职工
    2023-07-22
    359人看过
  •  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最低工资范畴?
    加班工资是指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从事劳动所得的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批准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劳动者夜班劳动的,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是指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从事劳动所得的报酬。这种报酬不应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内。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是 否 包 括 加 班 费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安排的休息时间内,从事劳动者社会平均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月工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包括加班费。加班费是
    2023-09-05
    238人看过
  • 2023年最低工资组成部分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咨询:最低工资组成部分有哪些?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相关知识:最低工资由哪些部分组成按照我国的统计口径,工资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其他工资。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一般称为基本工资。从理论上来看,按照“工常劳动”的解释,最低工资只应包括制
    2023-05-05
    246人看过
  • 宁波加班费最低怎么算的工资
    一、宁波最低加班工资是多少?你知道吗?1.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目前为1860元、1660元、153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15.2元、13.8元三档。2.其中,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区域内(含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余姚市、慈溪市和宁波杭州湾新区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第二档;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的职工则为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
    2023-03-15
    452人看过
  •  奖金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吗?
    应付职工薪酬是会计学中的一个重要科目,而奖金则不属于工资范畴。奖金是劳动者提供的超额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一种实现按劳分配的补充形式。奖金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直接增加了社会财富而给予的奖励;另一类是由于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为增加社会财富创造了条件而给予的奖励。奖金还可以根据超额劳动的情况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两种形式。从会计角度分析,应付职工薪酬是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但从会计学的角度来看,奖金并不属于工资范畴。奖金指对劳动者提供的超额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实现按劳分配的一种补充形式。奖金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直接增加了社会财富(例如增产、节约等)而给予的奖励;另一类是由于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为增加社会财富创造了条件(例如技术革新等)而给予的奖励。根据超额劳动的情况,奖金又可以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两种形式。综合奖是根据劳动者各个方面的贡献全面地综合评定的
    2023-09-08
    396人看过
  • 最低工资标准,加班,算加班吗
    一、加班费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吗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
    2023-02-23
    260人看过
  • 最低工资如何定义?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一、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是什么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还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如果劳动者提供了超时劳动,或者劳动的场所、条件、方式、任务发生变化,使劳动者从事的劳动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体力、脑力等,即劳动者提供的是正常劳动范围的超额劳动,劳动者的劳动应该得到额。同样,《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可见
    2023-02-25
    318人看过
  • 加班工资规定是多少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多少
    加班工资不得低于时薪工资的150%。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因此加班到十一点时薪不低于工资的150%。一、教师暑假上班没有加班吗寒暑假,是教师法赋予教师的法定带薪假期。所以,学校安排教师在寒暑假加班值班的,应该依法支付加班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过年是带薪休假吗国家法定节假日统一放假,都属于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在春节期间加班,除夕、初一、初二应当支付劳动者不低于正常工资百分之三百作为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
    2023-06-23
    33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加班
    词条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加班
    相关咨询
    • 加班费基数是最低还是全部工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8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要以双方的约定为准,若无约定,应以全部工资为标准计算加班工资。 要看你与公司有无约定是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还是以多少钱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若有约定,则按约定,无约定,则应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计算的基数。 你要提供初步的证据证明你有加班的事实,且公司没有支付或没有完全支付,你就可以向公司主张加班费了。 社保及公积金应按全部工资交纳。
    • 但是他最低工资都没有加着加班费,最低工资不能扣加班费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4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也不可以扣罚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
    • 最低工资标准含加班么,加班费是否属于最低工资范围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8
      加班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不属于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8条:本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
    • 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平时工资百分之多少是加班费还是加班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
    • 加班加点工资可以作为组成部分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5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第20条规定:“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第19条第1款的规定。”该款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最低工资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