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40:42 406 人看过

如何确定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主体资格,认为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股东可以向被告提起诉讼

其次,如果股东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诉讼,股权转让人、受让人列为被告。公司已申请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将公司列为第三人。(3)股份有限公司按当年利润分配新股的,股东会就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和数额作出决议,侵犯了股东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以公司为被告提起侵权诉讼

(4)公司未及时变更股东名册或者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可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为被告办理转让手续。转让合同约定转让人有协助义务而转让人没有协助义务的,受让人原则上可以将转让人和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只有转让方和受让方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或履行存在争议的,才列为双方当事人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律师事务所还为您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债权转让:公司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是的,法律只规定一些债权不得转让给外国人和一些受到限制的人。公司债权转让条件如下: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转让必须有有效的合同。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目标。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和集体利益受到损害。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合同主体能是公司的一个部门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而签订合同时,公司的一个部门是不具有合同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
    2023-07-02
    382人看过
  • 合资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仲裁案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中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合资公司章程中的仲裁条款和申请人于2000年5月11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仲裁申请已受理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于11月29日向双方发出了仲裁通知及其附件,2000年根据仲裁规则,仲裁委员会主席应任命×××作为首席仲裁员,×××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以及被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仲裁庭于2001年1月2日组成,共同审理此案被申请人接到仲裁通知后,于2001年1月31日提出答辩状和反请求,于2001年7月9日提出撤回反请求的申请,经研究,仲裁庭同意被申请人撤回反请求,不予受理。仲裁庭只审理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仲裁庭仔细审阅了当事人提交的仲裁文件,于2001年3月6日开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仲裁代理人出席了庭审,陈述并辩护了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回答了仲裁庭的质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同意将合同
    2023-05-07
    64人看过
  • 遗留债权纷诉中如何确定纠纷的主体?
    夫妻一方死亡后,遗留债权债务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分为两种情况:(一)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偿还。在这种情况下,下列生存方是被告;(二)夫妻个人债务,被继承人死亡后,由继承人清偿。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继承人都是被告。公司注销后,遗留债权如何处理一般来说,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后,所实现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遗留债权涉及内外两层法律关系:在对外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所有权,归全体股东所有;在对内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分配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分配份额。在公司被登记注销、公司法人资格终止后,公司原股东可以对清算中未处理的债权主张权
    2023-07-06
    104人看过
  •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
    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一般有两类:(1)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而受让人起诉出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先将该诉讼情况通知公司,让其在一定限期内征求其他股东对该转让合同的意见,其他股东在期限内有超过半数以上股东作追认或不作相反意思表示(通知转让而不作否认,视为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又不购买该转让出资的,或仅欲以低于转让合同价格购买的,判令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如在合理期限内有其他股东表示以相同或优于该转让合同的价格条件购买该股权的,则视出让人意思表示而定。如出让人在此期间转而与其他股东履行股权转让的,则原股权转让合同受让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其可以要求出让方承担赔
    2023-03-01
    386人看过
  • 公司起诉股东出资纠纷的主体是谁?
    股东出资纠纷诉讼有哪些主体,主要依据公司出资纠纷的类型而定,如果是公司清算时产生纠纷的,主体包括债权人、出资瑕疵的股东。股东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如果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者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足等,即可能引发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出资纠纷和诉讼,股东可能被起诉而依法承担继续履行、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基于出资制度在整个公司制度中的重要意义,《公司法》对于股东出资的数额、期限、方式及其责任等都有所规定,《公司法》还规定了未履行义务股东或发起人的补缴差额责任和其他股东或发起人的连带认缴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
    2023-04-18
    496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公司股权转让所需资料
    一、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5、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公司股权转让所需资料1、《
    2023-04-19
    344人看过
  • 合同纠纷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一)承运人、托运人均可成为适格原、被告;(二)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情况下,托运人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承运人的,应将损失发生区段的承运人列为共同被告;(三)托运人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适格被告仍应为托运人而非受让人;(四)收货人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可列为案件第三人。一、建筑合同纠纷处理方式第一种是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中间机构进行调解。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争议。第二种是仲裁,现在很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都约定了仲裁条款,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第三种是诉讼,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
    2023-03-02
    135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中适格被告的分析与认定
    1、股权转让法律关系中的相关当事人依据《公司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目的的实现,必然涉及四个民事主体,即股权转让人、股权受让人、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股权转让人和股权受让人是股权转让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以及转让事项的表决权;而公司在转让过程中需要履行公司名册、签发新出资证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多项法定义务,以保证股权转让的完全实现。因此,在任何一个涉及股权转让法律关系的诉讼案件中,上述四个主体都是不可或缺的、必然的案件当事人。2、股权转让适格被告的确定股东基于对股份的所有权,而享有处分去股权的权能。股东转让股权,则是实施处分权能的具体表现。当股东的处分权的行使遭遇妨碍时,股东当然有排除妨害的请求权。因此,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确定侵害股权转让的侵权责任主体,则是解决转让纠纷适格被告问题的关键。(1)、股权受让人为被告情形当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受让
    2023-06-09
    244人看过
  • 股权纠纷中股权转让的种类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
    2023-02-21
    376人看过
  • 公司设立纠纷诉讼主体
    1、在发起人或公司内部之间产生相关纠纷的。如其他发起人要求有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则有过错的发起人为被告,其他发起人为原告;如公司向有过错的发起人或者出资瑕疵的发起人主张赔偿或继续履行出资的,则公司为原告一方,有过错的发起人或者出资瑕疵发起人为被告一方。2、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纠纷。因设立中的公司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并不因此而否定其在设立过程中以发起人名义或者以设立中公司名义签订的相关合同的效力。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而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公司成立后对上述合同进行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益的,合同相对人主张权利的,可以选择或以发起人为被告或以公司为被告,但一经选定即不能更改。与此相对应的是,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以公司或公司筹备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纠纷,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以公司为被告主张相关权利,这时不能再向发起人主张权利。当然,公司成立后有
    2023-03-25
    112人看过
  • 瑕疵股权转让中的股东资格认定
    这里所谓瑕疵股权,是指存在着出资瑕疵的股权。瑕疵股权转让即股东将瑕疵股权已转让给他人的情形。根据前述对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资格认定的处理原则,既然对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可以认定其具有股东资格,同理,股东转让瑕疵股权的行为只要不存在其他的无效因素,也应当认定为有效。沿循这一思路,进而可以得出股权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并可以依法行使股权的结论。但对于瑕疵行为人如何弥补瑕疵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上,笔者认为,根据法律的一般原则还应当区别股权转让的不同情况来作出处理:其一,如果受让人属于善意当事人且对受让的股权支付了对价,则应当由作为出让人的瑕疵行为人来弥补瑕疵和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二,如果受让人明知受让的股权存在瑕疵或没有对此支付对价,则应当由受让人承担弥补出资瑕疵的责任,违约责任由瑕疵股权出让人承担;在受让人承担了弥补瑕疵的责任后,可向出让人追偿;根据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不得转让的法理,出让人应当独自承
    2023-06-23
    59人看过
  • 【公司股权纠纷】是公司退股还是股权转让?
    案情简介从一起公司股东纠纷案的代理看事实推定在律师代理业中的运用作者:李玉珠(是公司退股还是股权转让?)事实推定作为一个法律名词是指法律规定法院有权依据已知事实,根据经验法则,进行逻辑上的演绎,从而得出待证事实存否真伪的结论。诉讼中确定案情的一种方法,与“法律推定”相对。事实推定与法律推定均需借助于逻辑推理,从基础事实推断另一事实的存在。事实推定与法律推定的区别(1)事实推定是依据经验法则或自然法则所作的推断,而非基于法律规定。(2)事实推定根据同一基础事实,不同的司法人员可推断出不同的推定事实,而非推断出一种法律事实。(3)事实推定所得出的结论,可以以反证加以驳斥或推翻,而法律推定有可以推翻的推定,也有不可以推翻的推定。事实推定中若存在相反的事实或证据,推定的事实就应当是用证据证明才能确认的事实。法律推定在法律规范中规定较多。事实推定的法律依据事实推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在法
    2024-01-13
    211人看过
  • 著作权诉讼的主体资格怎样确定出来
    一、著作权诉讼的主体资格怎样确定出来著作权诉讼的主体资格确定方式如下:1.著作权属于作者。2.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3.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二、著作权诉讼时效是多久著作权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的权利人有权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侵害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2024-02-25
    236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的行为纠纷具体是怎样的
    公司股权转让的行为纠纷(一)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此类诉讼又包括:1、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主要是转受让双方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之履行和权利之实现而发生的争执;2、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二)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权而引发的诉讼,主要指公司股东签名被他人冒用,导致其股权被转让并丧失股东身份的诉讼。(三)因公司增资扩股而引发的诉讼,主要包括公司为引进外部资金,控制公司的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以公司名义,与公司部分股东或公司股东外第三人签署出资或投资协议,以改变公司股权结构的行为。表面上看,此类行为虽不直接发生股权转让,但是增资扩股往往会导致公司其他股东权益被稀释,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的结果,这在许多
    2023-04-21
    89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以实现公司股东权利的转移的行为。包括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和外部股权转让两种方式。当股东决定股权转让时,可能会涉及到股份变更、权利变更、权益变动等事项,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更多>

    #公司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纠纷”,公司是诉讼主体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9-13
      一、公司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限制股东转让股权的或者以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强制转让股权或者强行代转让方决定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时间或其他条件的,认为股东权利受到侵犯的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侵权诉讼。 二、股东以优先购买权被侵犯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列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被告,股权转让已经由公司申请办理了变更登记的则将公司列为第三人。 三、股份有限公司以当年利润分配新股,以及股东大会对向原由股东发出新股
    • 确认股东资格诉讼和股权转让纠纷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8
      股东资格确权纠纷和股权转让纠纷性质上不属于同一类法律关系,股东资格确权纠纷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股权转让纠纷是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公司并不参与诉讼。在实务操作中,股东资格确认是股权转让的前提,如果在股权转让纠纷中,一方或第三方提出转让方股东资格争议,法院可终止审理股权转让纠纷,也可不中止。
    • 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案件主体资格怎么认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8
      一、公司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限制股东转让股权的或者以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强制转让股权或者强行代转让方决定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时间或其他条件的,认为股东权利受到侵犯的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侵权诉讼。 二、股东以优先购买权被侵犯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列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被告,股权转让已经由公司申请办理了变更登记的则将公司列为第三人。 三、股份有限公司以当年利润分配新股,以及股东大会对向原由股东发出新股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要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5
      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此类诉讼又包括: 1、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主要是转受让双方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之履行和权利之实现而发生的争执; 2、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 (二)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权而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与股权转让纠纷是否能合并诉讼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严格来讲是不可以的,但部分法院会在股权转让纠纷中审核转让方的股东资格问题。股东资格确权纠纷和股权转让纠纷性质上不属于同一类法律关系,不应该合并诉讼。法院在审理股权转让纠纷过程中,如果受让方提出转让方并非真实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少部分法院会审核转让方是否具备股东资格。按照正常审理程序,股东资格确认是股权转让的前提,如果在股权转让纠纷中,一方或第三方提出转让方股东资格争议,法院可终止审理股权转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