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附加刑数罪并罚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1:33:23 254 人看过

1、罚金刑的数罪并罚问题。对数个附加刑同为罚金的如何决定应执行的罚金数额,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了对罚金的数罪并罚原则,但是对每罪的罚金数额及数罪中罚金的总和是否可以超过个人全部财产数额规定不明。如果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数额超过了其个人的全部财产,不仅不符合我国刑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罪犯服刑改造,也不利于其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因为在刑满释放后,其劳动收入还会被作为罚金被追缴。罪犯会对社会产生厌恶甚至敌对情绪,不利于社会大局的稳定。

2、剥夺政治权利的数罪并罚问题。对于数个剥夺政治权利,其中一个为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按照重罪吸收轻罪原则在决定执行时只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可。但是,如果一人犯数罪,数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均为有期刑,那么在决定应执行的刑罚时,是对数个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简单相加,还是在数个剥夺政治权利刑中最高期限以上总和期限以下决定执行规定不明。再者,对刑法第57条第1款规定情形之外,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最高期限也未明确.

3、没收财产刑的数罪并罚问题。对数个附加没收财产刑中,其中有一个为没收全部财产的,根据重罪吸收轻罪原则只决定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即可解决。但对数个附加没收财产刑均为没收部分财产的,决定应执行没收财产的数额是简单相加,还是在最高没收财产数额之上数个没收财产数额总和之下决定执行不明确,对决定执行的没收个人财产数额是否应规定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为限亦不明确。

4、数个附加刑为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数罪并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3条第2款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但对并处罚金和没收部分财产其数额相加后,总和超过其个人全部财产价值这一情况也未作出详细规定。

一是对于一人犯数罪依法分别判处罚金(或没收部分财产)的,如果数个罚金(或没收部分财产)的数额相加其总和超过该犯罪分子个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的价值时,对决定执行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应以犯罪分子个人全部财产为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数罪并罚相关文章
  • 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一、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一)罪数划分标准及数罪性质规定不明确罪数形态历来是刑法理论中的重要问题之一,行为人的行为究竟是一罪还是数罪?是否需要并罚?这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而在理论上又常常让人感到困惑。理论上一般认为解决罪数形态问题不仅有利于对行为人的行为准确定罪,也有利于对行为人的合理量刑。要适用数罪并罚制度,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要符合的条件就是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构成数罪。但目前对犯罪个数的确定标准,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其中犯罪构成标准说是我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但是这一观点仍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主要障碍在于这一观点不能说明罪数中的一些情况。如惯犯、牵连犯、吸收犯、连续犯是符合多个犯罪构成的,但是在量刑时并不数罪并罚。还有对于一些复杂的现象,仅靠犯罪构成标准说这一唯一标准,不能很好地解决,需要考虑刑法的特殊规定,因此这些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二)不同刑种数罪怎样并罚规定不明确对于
    2023-06-12
    424人看过
  • 数罪并罚的实施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
    数罪并罚概述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机关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二)数罪并罚的原则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一个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所依据的基本准则。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以下几种:1、数刑中只要有一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此为吸收原则。2、数刑中有两个以上有期徒刑、两个以上拘役或者两个以上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是按照刑法的规定,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此为限制加重原则。3、如果数罪中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此为并科原则。哪些情况下可以执行数罪并罚1、
    2023-07-05
    419人看过
  • 数罪并罚制度的实践难题及完善对策
    为了准确适用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数罪并罚制度,更好地应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数罪并罚制度的完善,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特组织课题组先后在金华地区的九个县(市、区)检察院召开了十八个座谈会,分别与公、检、法的办案一线干警就数罪并罚制度实践运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当前数罪并罚制度的在实践运作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五大方面:即法院判决处理数罪时不并罚、少并罚的现象相当普遍;对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有同种数罪的是否实行并罚,存在分歧;普通犯罪与同类别特殊犯罪并存时,数罪并罚难以切实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数罪并罚情形下对于犯罪人能否适用缓刑,看法不一;数罪并罚案件中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评价做法不一,参差不齐。现就调研情况进行整理述说,并在行文过程中尝试性给出一些建议性解决对策,以期为数罪并罚制度的实践发展和完善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一、数罪并罚制度概述(一)何谓数罪并罚?数罪并
    2023-06-12
    234人看过
  • 刑法规范中“法定数罪并罚”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
    2023-06-02
    441人看过
  • 刑法是怎么规定数罪并罚的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一、合并执行刑期规定刑法中合并执行又称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二、滥用职权受贿贪污的应该数罪并罚吗
    2023-03-28
    292人看过
  • 只判处附加刑是否可以,什么情况下数罪并罚?
    一、只判处附加刑是否可以只判处附加刑是不可以的,对判处附加刑的,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数罪并罚的原则还包括:1、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1)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行一个死刑,不执行其他主刑。(2)数罪中判处几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时,只执行一个无期徒刑,不执行其他主刑。2、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二、什么情况下数罪并罚1、一人犯数罪。一人犯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数罪是实行数罪并罚的前提。一人犯一罪以及数人共同犯一罪的,不发生数罪并罚的问题;数人共同犯数罪的,实际上对数人应分别量刑,仍然属于一人犯数罪,存在数罪并罚问题。2、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间以内。换言之,只有当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犯罪人犯有数罪的,才适用数罪并罚。包括以下具体情况:(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2)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人在判决
    2023-06-19
    479人看过
  • 刑法规定两个新罪如何数罪并罚
    一、刑法规定两个新罪如何数罪并罚?1、数刑中只要有一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此为吸收原则。2、数刑中有两个以上有期徒刑、两个以上拘役或者两个以上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是按照刑法的规定,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此为限制加重原则。3、如果数罪中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此为并科原则。二、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1、判决宣告以前,一个人犯有数罪的,应当对所犯各罪分别量刑,然后按照刑法第69条规定的上述原则和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在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这就是数罪并罚计算刑期的先并后减方法。3、判决宣告
    2023-04-13
    319人看过
  • 附加刑的罚金如何规定
    罚金: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人民法院对犯罪判处罚金有两种情形:(一)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判处罚金;(二)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处以罚金,可采用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方式之一。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判处自由刑的罪犯。对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严重、必须要判处管制以上刑期的罪犯同时判处罚金。对犯罪分子判处罚的金额,刑法分则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具体金额。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或其亲属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依判决书确定的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应当强制缴纳,如若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罪犯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追缴。被判处罚金,只有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一、罚
    2023-03-07
    439人看过
  • 数罪能都是附加刑吗
    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该条的规定,说明在数罪中有一个罪判处附加刑的,或者数罪均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都应继续执行,附加刑不适用数罪并罚原则应分别予以执行。既有主刑又有附加刑时,附加刑和主刑应当罚,不能由主刑吸收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而数个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则没有解决。因此,刑法关于附加刑并罚中有数个附加刑的,应适用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并罚。数个附加刑的并罚包括了不同种附加刑的并罚和同种附加刑的并罚,数个不同种附加刑应当并科,对此没有争议。一、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一)并科原则并科原则是将一人所犯数罪判处的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并科原则是报应刑思想的产物,机械地实行一罪一罚,数罪数罚,表面上公正,实际上有刑罚过苛之弊。尤其是对于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方法来说,不存在合并执行的可能性。即使对于有期限的自由刑来说,绝对并科,导致刑期远远超过人的自
    2023-03-30
    321人看过
  • 应完善刑事立法提高罚款数额
    完善刑事立法,加大机闹处罚力度,提高罚款数额。如明确破坏交通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航空器或不听机长安全指令的行为属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参照过失犯罪处罚,规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相关刑罚。吴某某举例,目前我国针对机闹的相关法规有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前者提出,扰乱机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可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罚款500元。如判定为故意寻衅滋事行为,最高可拘留15日—相关处置太轻了。比如违规打开应急舱门,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机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罚款500元拘留(最多)15天就完了。
    2023-06-06
    302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数罪并罚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六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抢劫罪的类型有哪些抢劫罪的加重情节:1.入户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3.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7.持枪抢劫
    2023-08-18
    308人看过
  • 并罚数罪和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能否适用缓刑
    (一)并罚数罪能否适用缓刑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被决定执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能否适用缓刑,颇有争议。肯定说认为:数罪并罚与缓刑并不排斥,只要行为人被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符合缓刑的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②]否定说认为:一人犯数罪,表明行为人社会危险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不能轻信其不致再危害社会,不应对行为人适用缓刑。[③]笔者赞同肯定说。首先,数罪的社会危害并非比单纯一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实施数罪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未必比单纯一罪的恶劣;其次,缓刑的适用要综合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犯罪人一贯表现考虑。在行为人犯数罪场合下,应当慎重适用缓刑,但是慎重适用并非不适用缓刑,缓刑适用除考虑行为人犯数罪这一情节,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分子所犯数罪时间差距较长,其他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突出,有立功表现等,应认为可以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总之,不能认为一个人犯数罪就不能适用缓刑,缓刑能
    2023-04-22
    233人看过
  • 数罪并罚会不会加重
    不会,数罪并罚中有个限制加重原则,具体为以下三种:其一,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20年。例如:某犯盗窃罪处5年,犯抢劫罪处13年,犯诈骗罪处9年,则在13年以上20年以下(总和刑期27年)处刑。其二,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拘役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1年。其三,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
    2023-04-15
    344人看过
  • 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具体实施规定
    数罪并罚规定:1、前人犯数罪的,除死刑、无期徒刑外,在数罪之和与数罪之最之间酌情决定执行,但最高控制不得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得超过一年;2、有期徒刑的刑期总和不满35年的,最高不得超过20年;3、如果总和超过35年,最长不得超过25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刑法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什么?刑法数罪并罚原则具体如下:1、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即对判处附加刑的,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2、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3、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2023-07-08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部门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 更多>

    #数罪并罚
    相关咨询
    • 数罪并罚的附加刑还有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1
      1、数罪并罚附加刑不可以不执行。根据刑法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数罪并罚附加刑可以不执行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
      1、数罪并罚附加刑不可以不执行。根据刑法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数罪并罚的适用以及立法完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2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对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
    • 数罪并罚的附加刑该怎么执行,有没有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31
      要看附加刑是属于哪一类的,如果附加刑的种类是相同的,则合并执行,如果附加刑的种类不相同,则分别执行,这就是所说的数罪并罚,也就是说多个犯罪处罚加在一起执行,从而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 2022年数罪并罚的附加刑该怎么执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