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未过户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4:12:41 298 人看过

买房未过户不构成善意取得,因为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房屋的权属实际上并未发生变动,并不构成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出卖房屋,如果买受人以下三个条件均满足,则构成善意取得。

1、买受人具有善意;

2、支付合理对价;

3、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过户。

一、房屋交易需夫妻一起签字吗

房屋交易属于个人财产的不需要夫妻一起签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夫妻一起签字,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另一方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无权处分善意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无权处分善意取得的条件主要包括:

1、处分人处分动产或不动产系无权的;

2、受让人受让动产或不动产是善意的,即不知情;

3、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

4、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登记或者已经交付完成。最后,为了保护公共秩序的需要,遗失物、盗脏物、埋藏物不适用无权处分善意取得的法律制度。

三、遗失物能不能善意取得

捡到遗失物不可以善意取得,善意取得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1、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无偿方式取得财产的,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转让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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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7日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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