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辖权异议的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14:33:24 310 人看过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一、专利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条件

专利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条件有:

1.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

2.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未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其放弃了管辖异议,则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是,当事人未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而在超过该期限后提出管辖异议,并未应诉答辩的,人民法院仍然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进行审查并裁定驳回。

三、如果交通事故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了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不享有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权力,从而提出要求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的主张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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