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解决进城农民工户籍问题意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2:50:52 500 人看过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解决进城农民工户籍问题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解决进城农民工户籍问题的意见

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妥善地解决长期在我市城区或城镇从事非农职业的农民工落户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且购买了成套商品住房并实际居住,或者在务工就业单位分配有住房、承租房管部门公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均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对被评为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具有高级技工、技师技术职称,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住房或在务工就业单位分配有住房、承租房管部门公房的,只要实际居住即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不受文化程度和居住年限的限制。

二、在主城区以外的建制镇(乡)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只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如购房、自建房等),本人及配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不受居住时间限制,均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

三、三峡库区移民的户口迁移按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及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已在城镇就业,不愿在城镇入户及暂不具备入户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按《重庆市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护和服务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6号)和《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进城务工农民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办法的通知》(渝公户(2005)94号)的规定执行。

五、在主城区入户的农民工,其配偶、子女未随迁的,个人可不退回集体承包地;如全家随迁入主城区(主城区内小城镇除外),登记为城镇居民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六、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渝农民工的户口迁移,参照本意见执行,原则上从严掌握。

七、本意见自2006年8月1日起执行。本市以前涉及上述人员的户口迁移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八、本意见由重庆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市公安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0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户籍相关文章
  •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村改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自贡市民政局关于“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四年八月三日关于“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2004年8月2日)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推进,一些村民居住地被城区包围或紧邻城区,形成了“城中村”。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加快城镇化进程,将“城中村”纳入城市社区进行管理(以下简称“村改居”)的工作已势在必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实施“村改居”的意义我市现有“城中村”55个,村民95281人,其中市辖区有“城中村”36个,村民73776人。实施“村改居”,有利于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改变我市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我市城市形象。推进“村改居”工作,既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市经济社
    2023-06-10
    249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农转非安置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超常规发展,开发建设和农村城市化进程也迅速加快。由此而带来的征地及征地后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特别是人员安置问题,矛盾也日益增多。为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市人民政府制定了《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安定。现就过去本市农转非人员的安置政策与新办法的衔接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按照重府发〔1982〕122号文件规定,一次性领取5000元养老安置补助费的人员,将1993年10月市政府决定的每人每月30元的补贴办法,改为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筹集调剂经费,按人均3500元的标准,由国土部门交由人民保险公司,按照《重庆市征地农转非退养有员转办退养储蓄式养老保险办法》,办理储蓄养老保险。本金归已,被保险人按投保金额逐月领取保险生活补助费。调剂经费中,人均3000元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自筹解决,人均500元及保险业务管理费由市统一解决。二、对按照重府发〔1982〕122
    2023-06-10
    483人看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6]74号一、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一)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省监委、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省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二)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省总工会参加)。二、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三)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省建设厅、省总工会参加)。(四)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省安监局、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煤炭局、省监委、省总工会分别负责)。(五)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参加)。三、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六)逐步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劳动保障厅、省监委、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农业厅分别负责)。(七
    2023-06-09
    52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二月二十日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精神,切实深化我市农村公路(包括县、乡、村道)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个重要载体。我市公路路网中农村公路占了很大比重。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加快,里程大幅度增加,路面大面积改善,但是养护管理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为了提高农村公
    2023-06-08
    202人看过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
    茅箭区、张湾区人民政府,白浪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县级事业单位,各大中型企业,驻市各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计生委《关于解决我市城区义务代养、社会弃婴遗留问题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关于解决我市城区义务代养、事实收养社会弃婴遗留问题的意见(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计生委2001年11月25日)为了保护社会弃婴及其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保证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现就解决我市城区义务代养、事实收养社会弃婴遗留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凡已在市民政部门办理义务代养手续的代养子女,不论是否超过收养年龄,可依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全部改办收养。二、对于1999年4月1日以前捡拾的社会弃婴已形成事实的,事实收养人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到市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一)由收养人所在地公安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
    2023-06-11
    325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法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国土局《重庆市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94年8月8日重庆市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城镇”是指我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包括县级市和远郊区)的规划区范围以外的镇(乡)政府所在地的集镇。第三条在小城镇的工业、商业、服务粘、旅游业、乡镇企业工业小区、非公有制经济园区、居民住宅等建设用地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小城镇建设开发用地应当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方针和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用地管理、做到合理、节约、依法用地。第五条统一规划。小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按照有利于发展经济、有利于方便群众生活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布
    2023-06-10
    356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敬老优待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敬老优待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加强社会敬老优待服务工作的意见(市民政局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体现党和政府及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现提出进一步加强社会敬老优待服务工作的意见:一、关于优待服务对象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均属优待对象,发给优待证。优待对象持证可享受社会敬老优待服务。二、关于优待服务对象享受的优待服务项目(一)游览本市辖区内各公园优先购买门票;优惠购买市属公园通用年票,每张50元;游览区县属公园半价购票或免票。70岁以上老年人,游览市属公园(不包括园中园),半价购票。(二)免费参观游览劳动人民文化宫和市属博物馆、纪念馆。(三)观看体育比赛(全国大型运动会和国际性比赛除外)和观看日
    2023-06-09
    268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等部门关于建立重庆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制度意见的通
    万州、黔江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市经委、市企业家协会《关于建立重庆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制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建立重庆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制度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劳动法》,指导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依法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三方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形成,建立重庆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制度,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由代表政府一方的市劳动局、代表企业职工一方的市总工会、代表企业一方的市经委和市企业家协会共同开展。三方协调工作机构由9人组成,每方3人,分别由三方单位分管领导担任首席代表,有关部门担任代表。三方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二、三方协调工作机构职责(一)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市人大起草相关的地
    2023-06-10
    332人看过
  •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九月十三日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六年六月六日
    2023-04-22
    409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局关于北京市城市绿地植物种植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园林局《关于北京市城市绿地植物种植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一年七月十一日关于北京市城市绿地植物种植的若干意见市园林局二〇〇一年六月十九日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绿地建设,规范全市城市绿地植物种植,针对当前本市绿地规划设计和植物种植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根据北京地区气候特点和水资源短缺的情况,城市绿地植物种植应体现多种树、种大树的原则(一)凡绿地建设或改造现状绿地,必须依法保护和充分利用用地范围内的现状树木,特别是古树和大树。(二)绿地中植物种植设计总体上应以乔木为主,乔灌木种植面积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绿地面积的70%左右,其余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三)城市绿地植物种植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配置形式,注重按植物群落结构进行科学配置,力求以上层大乔木、中层小乔木和灌木、下
    2023-06-10
    131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市级国有工业控股(集团)公司的土地房产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市级国有工业控股(集团)公司的土地房产处理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关于市级国有工业控股(集团)公司的土地房产处理意见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二○○二年一月)为了实施市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控股(集团)公司的改制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市级国有工业控股(集团)公司的通知》(渝府发[2000]66号),现将组建市级国有工业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公司)涉及的土地和房产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土地问题(一)在控股(集团)公司组建时,对控股公司及所属企业现有土地统一由市政府授权控股公司经营。对其授权范围内各全资、控股子公司除职工住宅外的原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原用途由市政府有偿出让给控股(集团)公司土地出让金作为国家资本金注入控股(集团)公司。(二)控股(集团)
    2023-06-10
    263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渝办发〔2004〕10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课题对决策研究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课题(以下称中心课题)以实现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为宗旨,针对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复杂性、系统性课题,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推动重庆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第三条中心课题的设计与研究遵循必要性、可行性、创新性的原则,为政府管理与决策部门提供
    2023-06-07
    257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近年来,我市先后颁发和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渝府发〔2000〕68号文件,实行了土地供应公示制度,规范了土地市场,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的运行和管理,加大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力度,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房地产、商业性等经营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除市政府招商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外,从明年元月一日开始,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要根据当地土地自然经济供给能力以及市场对商业、房地产的需求,科学预测房地产、商业性经营土地供应总量,编制年度土地开发供应计划,经市国土房管局综合平衡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经批准的房地产土地开发计划必须对外公示并落实到具体的地块,原则上不再供应非计划用地,市国土房管局、市规
    2023-06-10
    169人看过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穗府办[2005]42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36号)转发给你们,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意义发展电子商务是国家和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速信息化进程、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的战略决策,也是我市适应信息技术和全球经济发展要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建立节约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电子商务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泛应用。二、分工协作,完善电子商务政策法规环境(一)做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市信息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明确电子商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提出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
    2023-06-07
    274人看过
换一批
#户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户籍
    词条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户籍
    相关咨询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劳社部发[2007]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1995〕5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民险发〔1997〕27号]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的通知 [渝劳农保发〔1999〕1号]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认真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第7条如何规定的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4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设立并公布其举报电话,同时确保举报通讯渠道畅通无阻。
    • XX院关于解决农民进城经商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所谓“转粮”就是转移粮油关系,当时粮食和食油均要凭票供应,如果转了“粮油”关系。因后来全部取消了计划供应制,所以自理口粮目前实质上就是非农户口自理口粮是80年代中期,国务院为解决进城经商农民的实际困难,采取的一种“转人不转粮”的临时性户口政策,便要每月按计划价(比市场价要低百分二十至三十)供应一定数量的粮食和食油
    • 重庆市主城区县县城区县城区、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控房价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7
      一、落实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的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保持房价基本稳定。主城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主城区以外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本区域房价控制目标,于四月底向社会公布。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区县的分类
    • 银川市政府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8
      1、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打电话投诉,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