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格劳瑞制造有限公司诉Brij等轮船东记名提单无单放货纠纷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9:21:51 499 人看过

「关键词」提单-错误交货-记名提单-从香港运送到南美的提单——原告主张错误交货——提单是否为不可转让的记名提单——原告是否享有提单项下的权利——原告是否有权得到错误交货的损害赔偿「案情提要」这是一起原告**瑞制造有限公司诉三被告Brij轮、Mrter轮、AlSalimiah轮的船东在五套不同提单下的五票货物错交货物纠纷案。**福德。史*斯先生是原告的律师;约*夫。法克(Fok)先生是被告的律师。该判决被维持。原告香港**瑞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卖方和出口商从香港出口一批服装到南美。该批服装在中国大陆制造装入集装箱后从大陆港口运至香港,在香港由CAVN经营的船舶转运至委内瑞拉港口。本案系争的货物卖给买方Acetex公司。Acetex在委内瑞拉港口的业务由代理人**西斯科。阿*亚和其海关代理Oran负责。原告委托货代WingTngWei中国公司(以下简称WTW)办理从中国到委内瑞拉的货运。WTW同时以Talent货运公司的名义经营自己的航线。原告与WTW约定:WTW给原告签发Talent提单,原告以Talent提单为物权凭证在与信用证单证相符以后,通过银行托收货款。Talent提单上载明原告是托运人,收货人凭指示,阿*亚为通知方。WTW与CAVN在香港的代理**海运有限公司约定,CAVN作为承运人签发提单给WTW,CAVN提单上记载事项除了托运人是WTW、收货人是阿*亚外,与Talent提单是一致的,WTW从未想把CAVN提单给原告,原告对WTW和CAVN之间的协议也毫不知情。当船到达委内瑞拉港时,根据委内瑞拉法律的规定,货物卸下后交给委内瑞拉海关,寄存在海关仓库里。后海关当局把该批货物交付给CAVN提单项下的收货人阿*亚的海关代理Oran,阿*亚及买方本人没有付款,且事实上Talent提单从未给买方或阿*亚。原告对被告承运人—Brij等轮的船东基于CAVN提单和侵权提起诉讼,指控被告们所有的Brij轮(承运1票货)、AlSalimiah轮(1票)、Mrter轮(3票)承运的5套提单项下的5票货物错误交货。被告们否认其负有责任,辩称:1、原告不是CAVN提单包含合同的当事人;2、CAVN提单是记名提单,不可转让,被告只需将货物交给提单记名收货人而无须出示CAVN提单;3、CAVN和被告没有签发双重CAVN提单导致货物交付给买方,且4、依据CAVN提单条款和委内瑞拉法律的要求,承运人把货物交给海关就已经履行了其交货义务。是委内瑞拉海关放货给买方,依照CAVN提单第7条和第10条,被告对这样的错误交货不应负任何责任。「判决要点」1、证据清楚显示,在运输期间原告不知道CAVN提单的存在;从CAVN提单、运输指示、出口整箱货托收/承兑指示等相关的CAVN文件证据中从头到尾没有提到原告这一事实来看,原告根本没有缔结CAVN提单所证明的合同;WTW自己也不认为原告与CAVN之间缔结了CAVN提单包含的合同;2、原告与WTW之间的真正关系是,在Talent提单项下,Talent作为承运人,Talent提单是有效的重要运输合同,Talent提单是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正是因为CAVN提单被保留没有给原告,所以WTW持这种观点;WTW持有CAVN提单因为它们是WTW的合同而不是原告的合同;原告不是CAVN提单合同的当事人,因此其在合同上的请求不成立;3、记名提单的本质是不可转让,合同规定承运人可以不必凭正本提单,依提单上的指示交货给记名收货人即可;4、证据证明当事人不欲使CAVN提单成为可以转让的提单,而且它也不会被转让;实际上提单一直放在WTW办公室的抽屉里,且其从没有意图使用该提单;当事人双方意欲使用的是Talent提单,Talent提单是物权凭证,其交给原告的正本可以转让;鉴于作为物权凭证的Talent提单的存在,很难看出CAVN提单会是针对同一票货物的另一套物权凭证;WTW和原告的行为清楚表明他们没有把CAVN提单当作物权凭证;5、合同当事人的真意是CAVN提单是不可转让的记名提单,把货物交付给阿*亚符合CAVN提单合同约定,并没有违反该合同;6、既然没有违约,因而原告在合同方面的请求不成立。因为CAVN提单是记名提单,那么在该提单项下承运人的义务只是交货给记名收货人阿*亚,没有违反托管货物的义务,所以原告在侵权方面也败诉,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被驳回;7、即使CAVN签发双重提单,也不能使被告负有责任,因为作为船东的被告不是CAVN,现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签发了两套正本提单导致错交货物;也无证据显示有任何双重提单;8、显然有很多CAVN提单的影印件,在委内瑞拉海关的档案中也有经确认的海关影印的CAVN提单副本,然而这决不是说明了CAVN或是签发了两套正本提单,或是确认了CAVN提单影印件,且把这些影印件给了Oran或后来交付货物给Oran的委内瑞拉海关;这一证据的作用正好相反;它证实了原告对被告不当签发双重提单的侵权索赔失败;9、原告对被告在合同与侵权两方面的请求均失败,应当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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