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面临的障碍及解决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1 02:20:32 59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调解率下降的五大障碍

一是伪城镇化现象的普遍存在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死亡残疾赔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执行的是差别很大的城乡二元标准,加之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允许农业人口在特定条件按城镇居民对待。在利益驱动下,许多农民当事人或自己或在代理人的支持帮助下,通过伪造在城务工的就业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冒充农民工,通过伪造租房合同制造在城镇长期居住生活的假象。对于这类现象,大多数人本着同情弱者的态度,以做好事的认识,积极给予配合支持,突出地表现为村居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基层政府都愿意出具书面证明以助当事人完成城镇居民的举证。对此情况,保险公司大多不予认可,对于在城镇务工的农民,要求他们提供劳动合同,从业资格证、租金支付凭证、出租房房主信息等,特别是对于在家乡附近的县城、乡镇务工、居住之说,更是坚决否认。对此,法院左右为难,原告认为自己完成了举证,被告则予以否认,调解无法进行,只能判决。

二是保险追偿权的过敏反应

为了避免自己赔偿后,追偿权难以落实的被动,保险公司对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均拒绝调解,要求判决,防止在今后追偿过程中,给终局责任人自愿承担责任的把柄。

三是医保范围内外用药的不同态度

保险公司根据自己规定的《机动车强制保险条款》规定,对于伤者在医保范围外的用药不予赔偿,而法律法规没有该项规定,权利人不予认可,当事人之间产生分歧,造成调解难以开展。

四是鉴定费诉讼费的负担主体

保险公司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拒不负担鉴定费和诉讼费。而赔偿权利人则根据《保险法》第六十四条、六十六条之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承担。

五是距离太远造成的实际困难

因机动车的流动性较大,事故发生地往往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相距甚远,来回往返成本太大,保险公司不愿意上门牛头马面受法院调解,多愿意法院以判决形式确定其赔偿责任。

二、解决上述障碍造成调解困难的对策在于

一是明确固定农业户口按城镇居民对待的具体条件,源头上消除伪城镇化现象的发生

对于进城务工农民、生活的农民,在城市有固定就业岗位,固定住所的,一律凭劳动部门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和公安部门登记的租房合同认定其城镇居民身份。如此不但避免身份确定上的困难,也利于农民工用工的规范和城镇房屋出租的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消除可能滋生腐败的领域。对于那些以农村为居所,在城镇零星打工的农民,应坚持以农民身份进行赔偿,真正落实立法目的,维护社会正义。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取消城乡二元赔偿标准,从根本上解决赔偿上的伪城镇化现象。

二是司法应进一步明确表态,坚决支持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

对于保险公司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损失的,无论以调解结案,还是判决结案,在保险公司通过诉讼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能因调解和判决而区别对待,特别不能支持责任人保险牙人自愿赔偿,责任人不再赔偿的主张,让保险公司不担心调解给追偿带来障碍或困难。

三是强化宣传,消除保险公司错误认识

《机动车强制保险条款》规定的免除医保外用药赔偿责任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依法得不到支持。对医疗费用,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是受害人故意或过失扩大损失,责任人就应赔偿。医疗保险中的报销与自费制度是国家基于提高公共医疗保障质量作出的安排,不能与民事赔偿制度划等号。

四是主动与保险公司对话沟通,提高对《保险法》的理解和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分别对鉴定费和诉讼费的负担问题作出了规定,鉴定费是为查明和确定损失程度所直接支出的费用,诉讼费则是落实保险金的费用,均应得到保险金支持。当然保险合同对此负担有特别约定的,从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4: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调解相关文章
  • 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及解决措施
    一、建筑安全不受重视片面地指责监督管理不力是不公平的。客观地说,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不谓不严。一系列安全法规,都在三令五申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至于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更是家喻户晓。既然有这么多的规章制度,何以安全事故还频频发生,屡禁不止?有专家指出:那些规章制度只是行政规定,到下面就变了样,关键是要抓落实。工程质量牵涉到市场和任务,所以普遍比较关心。而安全施工则因为不直接与效益有关,不受重视,所以失控。二、安全管理相对质量管理滞后近几年的工程建设安全形势极其严峻,这就不得不反思我们现行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目前我国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由施工企业负总责的。对待工程质量,相当部分的老总和项目经理深知牵涉到市场和生存,因而舍得投入。而对人命关天的安全防护设备投入则不那么热情,能
    2023-06-06
    257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解决方法和预防措施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保护现场并通知相关部门,如拨打110报警电话、通知相关部门以及联系急救车辆等。在等待救援人员到达之前,尽可能地保护现场,避免事故扩大或者造成更多的伤害。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展开事故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最后,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同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交通事故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或巨大的财产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包括拨打110报警电话、通知相关部门以及联系急救车辆等。2.在等待救援人员到达之前,应该尽可能地保护现场,避免事故扩大或者造成更多的伤害。3.如果受伤者需要紧急救治,应该立即进行止血、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尽快送往医院就诊。4.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展开事故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
    2023-11-16
    248人看过
  • 在保障措施方面的调查
    调查程序的程序是首先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人提出申请。该申请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书的内容应主要说明,进口产品急剧增加所造成的国内的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有关当局受理该申请、审查并决定立案后,展开调查。我国隐蔽作证制度的建构及其保障措施(一)隐蔽作证的适用对象1.有组织犯罪案件。众所周知,有组织犯罪一般实施的都是有预谋、有计划的严重暴力犯罪,组织严密,内部分工明确,等级森严,恐吓证人是其犯罪的一大特征,对证人人身安全威胁非常大。目前,我国还没有出现明显的、典型的黑社会犯罪,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已经屡屡可见。由于有组织犯罪在扰乱社会秩序的同时,也给民众的心理造成极大的恐慌,许多被害人往往都不敢报案,更不用说让证人出庭作证。对于此类案件,适用隐蔽作证方式促使证人提供证言并出庭作证是保护证人安全的有效方式。2.与犯罪人处于同一生活范围或熟识的证人可适用隐蔽作证。从人际交往的角度看,中国人生活
    2023-08-14
    211人看过
  • 能否通过调解解决交通事故结案?
    调解不适用于交通事故结案。交警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结案解除保全指的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因此有人认为,既然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调解书,那么调解结案后财产保全的裁定不应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
    2023-07-07
    46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原则和交通事故调解技巧
    《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8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前述规定,人民法院和诉讼当事人在调解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事实清楚原则。在协商、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不能因为是自愿协商就做出无原则的让步和妥协,也不可以因为是调解而放松警惕,因而不进行相关的准备和制定相关的策略。对于当事人来说,其选择调解方式结案的目的就是想以最小的付出和成本来换取最大的收益。而且不可否认的是,对方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可能是他们的一个诉讼策略或者圈套。在进行调解时,当事人应当掌握以下技巧:1、要分析对方提出调解或者愿意接受调解的动机和目的。对于大部分当事人来说,其接受调解都是为了尽快结案,及早结束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但不可否
    2023-06-05
    39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人必须要去吗
    交通事故调解当事人是必须要到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交通事故案子到法院还调解吗一、交通事故案子到法院还调解吗1、交通事故案子到法院还是会调解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属于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法院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在审限内,事故双方调解不成的,法院会依法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
    2023-08-07
    270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诉讼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调解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通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调解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前往调解地点。... 更多>

    #交通事故调解
    相关咨询
    • 解决交通事故死亡的措施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2
      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如下: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为人
    • 如何解决交通事故中的现场保护措施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并采取措施,对现场的范围,车辆行驶轨迹、制动痕迹、其他物品形成的痕迹、散落物等进行保护。当事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
    • 怎样解决交通事故调解中的交警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0
      交通事故交警怎么调解?可以参照下列内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事故双方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
    • 交通事故调解有效解决事故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26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 1、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调解时间。但新的调解时间
    • 交通事故都能由交警调解解决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发生交通事故后,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能通过交警的调解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在下面的情形下,不能通过公安机关调解解决问题: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5、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6、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