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期间仲裁的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9:22:56 342 人看过

合同纠纷期间仲裁的法律条文规定如下:

1、合同纠纷发生后,双方应选择通过仲裁庭解决当前矛盾,只有在仲裁协议不明确或者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才能提起诉讼;

2、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如何理解合同变更原因

情势变更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里的“情势”,是指客观情况,具体泛指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客观事实,如战争、经济危机、政策调整等。概念的重点,在“与合同有关”这个限制上。客观事实的发生与合同无关或对合同的影响甚微,就不属于“情势”之列。

当发生情势变更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二、国家政策变更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国家政策变更属于情势变更的范畴,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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