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4 21:21:53 62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台湾海峡两岸人员往来,促进各方交流,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以及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事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法规.

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四条台湾居民来大陆,凭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

第五条中国公民往来台湾与大陆之间,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大陆居民前往台湾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第七条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

(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八条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

(一)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

(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

(三)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

(四)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

(五)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六)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

(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

(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第九条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三十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

第十条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

第十一条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旅行证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境手续。

第十二条申请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诉讼事宜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

第三章台湾居民来大陆

第十三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

(一)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

(二)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申请;

(三)经由外国来大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

第十四条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表明在台湾居往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

(二)填写申请表;

(三)经由其他地区、国家的,须提交途经地区、国家的再入境许可证明,但过境不需要签注的地区和国家除外;

(四)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的,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五)进行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须提交大陆相应机构、团体、个人的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

第十五条对批准来大陆的台湾居民,由国家主管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

第十六条台湾居民因在大陆投资、贸易等经济活动或者因其他事务来大陆后,需要多次来往大陆的,可以向当地市、县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多次有效的签注。

第十七条台湾居民来大陆后需要前往外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办理。

第十八条台湾居民短期来大陆,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招待所、旅店、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和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二十四小时(农村七十二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台湾居民来大陆后,需在大陆居留三个月以上的,应当向当地市、县公安局申请办理暂住证。

第二十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

第二十一条台湾居民来大陆后,除定居的以外,应当在所持证件签注的有效期之内按期离境。确有需要延长停留期限的,须提交相应证明,向市、县公安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十二条申请来大陆的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被认为有犯罪行为的;

被认为来大陆后可能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等活动的;

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

精神疾病或者严重传染病患者。治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可以批准入境的除外。

第四章出境入境检查

第二十三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须向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边防检查站出示证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记卡,接受查验。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未持有旅行证件的;

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旅行证件的;

拒绝交验旅行证件的;

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不予批准出境、入境的。

第五章证件管理

第二十五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的旅行证件系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第二十六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旅行证件系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第二十七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由持证人保存,有效期为五年。

第二十八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

第二十九条大陆居民遗失旅行证件,应当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报失;经调查属实的,可补发给相应的旅行证件。

第三十条台湾居民在大陆遗失旅行证件,应当向当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报失;经调查属实的,可以允许重新申请领取相应的旅行证件,或者发给一次有效的出境通行证件。

第三十一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和台湾居民来大陆旅行证件的持有人,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其证件应当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第三十二条审批签发旅行证件的机关,对已发出的旅行证件有权吊销或者宣布作废。公安部在必要时,可以变更签注、吊销旅行证件或者宣布作废。

第六章处罚

第三十三条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旅行证件或者冒用他人的旅行证件出境、入境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伪造、涂改、转让、倒卖旅行证件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等手段获取旅行证件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情形的,在处罚执行完毕六个月以内不受理其出境、入境申请。

第三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编造情况、出具假证明为申请人获取旅行证件的,暂停其出证权的行使;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出证资格;对直接责任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不办理暂住登记或者暂住证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逾期非法居留的,处以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每逾期一日一百元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来大陆的台湾居民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除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外,公安机关可以缩短其停留期限,限期离境,或者遣送出境。

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予批准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遣送出境。

第四十一条执行本办法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情节轻微的,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用于犯罪的本人财物应当没收。罚款及没收的财物上缴国库。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大连外地人护照、来往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
    以下是受理范围及可申请证件:1、大连市居民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2、在大连市就学和就业但非本市户籍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3、在连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60周岁(含)以上老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4、在连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外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我局提交换发、补发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申请。按照受理范围分别所需材料:1、大连市居民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申请护照:身份证、户口本、本市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大连市居民的非本市户籍的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申请护照: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且父母双方陪
    2023-05-09
    375人看过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样式)
    点击查看:《(图片显示为部分)
    2023-12-08
    97人看过
  • 南宁市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进度查询
    一、申请人登陆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网站(http://www.nncrj.gov.cn),点击“出入境证件办理进度查询”页面,选择证件类型,输入申请回执单上的受理条形码后,再输入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出当前证件的办理进度。二、提供短信提醒取证服务,出入境证件制作完成后,我们将发送短信到申请人手机提醒其到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证件。登陆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网站(http://www.nncrj.gov.cn)填入业务编号和姓名
    2023-05-29
    200人看过
  • 台湾居民来连许可办理指南
    服务对象:申办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的台湾居民。实施机关:大连市公安局办理机构: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3号。办理程序:申请人持全部所需申请材料到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由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审批,由大连出入境管理局及省出入境管理局制作证件及签注。办理口岸签注的申请人在口岸出入境窗口现场办理。申报材料:(一)申请所需一般手续1、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2、持有效台胞证的,应提交其台胞证;未持有效台胞证或需补、换发台胞证的,应另行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未持有效台胞证的,还需交验本人台湾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3
    2023-05-30
    275人看过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有关证件收费标准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加注,每项次20元;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
    2023-12-10
    61人看过
  •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证券及期货业务往来许可办法
    发布部门:台湾发布文号:第1条本办法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第2条本办法所称主管机关为财政部。第3条台湾地区证券、台湾议事录。四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五其它经主管机关规定之资料或文件。第7条前条之证券、期货机构,得经主管机关核准,办理下列业务:一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商情之调查。二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调查研究及信息之搜集。三从事工商活动所需之各类管理及咨询顾问服务。四举办或参加与证券、期货业务有关之研讨活动。五其它经主管机关核准事项或相关联络事宜。第8条经许可办理第三条、第四条或前条所定业务之证券、期货机构,应由总机构依规定将办理情形汇报主管机关备查。第9条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
    2023-06-06
    121人看过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签注种类及有效期
    L签注:团队旅游,3个月一次有效、一年多次有效G签注:个人旅游,6个月一次有效T签注:探亲、团聚、探病,6个月一次有效,1年、2年、3年多次有效J签注:居留、依亲、返乡,3年多次有效X签注:就学,有效期与学制相应的多次有效签注D签注:定居、返台,6个月一次有效Q签注:其他(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赴台就医或陪护,对台近海渔工派遣劳务),6个月一次有效C签注:乘务(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乘务人员),1年多次有效Y签注: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6个月一次有效、1年、2年、3年多次有效F签注:持国务院台办“应邀赴台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6个月一次有效、1年、2年、3年多次有效
    2023-05-10
    77人看过
  • 哈尔滨居民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条件
    事项名称哈市居民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机构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头道街6号联系电话办理条件1、因私事前往台湾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2、应邀前往台湾的,可由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2023-12-08
    410人看过
  • 渭南旅游类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个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3、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监护人同意出境的声明及居民身份证明。4、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5、现役军人申请大陆证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批件。6、交验具有资质的赴台旅游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023-05-29
    96人看过
  • 渭南台湾通行证续签指南
    办理材料渭南台湾通行证办理必需材料办理地点渭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渭南市高新区东兴街11号咨询电话:0913-2126852投诉电话:0913-2126850节假日值班电话:110转值班民警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签发→签注办理时限1、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2、已持有有效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工作;3、急事急办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4、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5、证件邮递时间不包括在工作日内。办理费用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费每证:30元;2、多次签注每次:80元;3、一次签注每次:15元;4、加注每次:15元;5、繁体字加注每次:15元。
    2023-05-29
    207人看过
  • 渭南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1、居民身份证;2、居民户口簿;3、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申请结婚登记的台湾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023-12-06
    476人看过
  • 大亚湾区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再次申请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网址:http://www.gdcrj.com/wsysl/sz_wsyyindex.jsp?cityCode=441300000000)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部门有相关过程文书的话以部门的为准,部门没有的话以我们统一规范的文书为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局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
    2023-05-28
    362人看过
  • 淮南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一、淮南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二、淮南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办理流程1、申请:由本人(除法定待办情形)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受理:按规定审核提交的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即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应一次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并补正。3、审核:按规定对提请材料进行审核是否属于签发情形。4、审批:符合签发情形的,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5、制证送达: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证,交由受理部门送达。三、淮南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办理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悦大街88号政务中心G座2楼出入境窗口。四、淮南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一)
    2023-05-13
    173人看过
  • 北京申办往来台湾证件手续(大陆居民)
    1、须出示单位意见人员下列人员(除应邀赴台外)办理赴台申请须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1、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2、军人需出示出军官证或军官离退休证、部队军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的意见函。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办理赴台申请一律无须出具单位意见。2、因公赴台申请应邀赴台湾地区的,本人须提交以下材料:(1)一张填写完整,贴近期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证件照片的《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国务院台办交流局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4)“入台许可”原件及复印件;(5)非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在京工作的,需提交在京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明;(6)申请人已持有赴台证件的,申请时须将原证件交回。3、赴台商务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的,本人须提交以下材料:(1)一张填写完整,贴近期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证件照片
    2023-04-30
    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成都直接去台湾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流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9
      (一)申请人应携带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到出入境许可窗口办理。(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出入境部门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全部内容;符合受理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3)申请人完成缴费时,需要扫描受理收据左上角的二维码进行邮寄。(4)本人或委托他人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
    • 大陆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入台证哪个先办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5
      台湾通行证。没有通行证是不可能办入台证的,入台证需要通行证的扫描件。 【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的旅行证件系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 成都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手续费是多少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30
      办理费:往来台湾通行证80元/证,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电话查询:电话咨询:028-8640769监督投诉:028-86407063。
    • 成都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怎么才能从网上办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30
      网上查询:官网:http://cdcrj.chengdu.gov.cn/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成都出入境条件:(一)申请对象:1。成都户籍居民;2、省内按需申请地区户籍居民;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内非按需申请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2)在我市全日制学校就读;(3)其他人员。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省户籍居民(备案地非我市登记备案人员除外):(一
    • 成都办理台湾往来大陆通行证流程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9
      (一)申请人应携带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到出入境许可窗口办理。(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出入境部门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全部内容;符合受理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3)申请人完成缴费时,需要扫描受理收据左上角的二维码进行邮寄。(4)本人或委托他人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