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在北京打工的小王(化名)因好奇爬上废旧火车车厢玩耍,不幸触到高压电线身亡。为此,怀着丧子之痛的小王父母将存放废旧车厢的火车站告上法院,提出了近30万元的赔偿请求。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王的父母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8月18日下午15点45分左右,原告的儿子小王在打工场所吃完午饭,到大门口散步。因为小王自幼生活在偏远的农村,从没有近距离看见过火车,也不知道火车何时能在铁路上行走,出于好奇便爬上了一节闲置多年报废的客车车厢顶。刚到车厢顶部便不幸被头上的高压电灼伤,小王全身90%面积灼伤。后小王虽被送往医院救治,但仍于同月26日医治无效死亡。
小王的父母觉得,由于车站疏忽管理,在对周边环境存在高度危险的地方,既没有设置人员看管,也没有悬挂任何警世标志,更没有设立任何防护措施,致使小王从其居住的大门口在没有受到任何阻碍的情况下,极为顺利方便的进入车站并到达车厢顶部,才发生了此次事故,致小王死亡。因此,车站对小王的死亡应该承担责任,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车站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各项经济损失近3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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