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9:02:47 124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对期后事项的审计,明确执业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期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事项以及审计报告日后发现的事实。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期后事项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影响。

下列两类期后事项可能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

第二章截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事项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截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调整或披露的事项是否均已得到识别。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尽量在接近审计报告日时,实施旨在识别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调整或披露事项的审计程序。这些程序包括:

(一)复核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建立的用于确保识别期后事项的程序;

(二)查阅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举行的会议的纪要,并在不能获取会议纪要时询问会议讨论的事项;

(三)查阅最近的中期财务报表;如认为必要和适当,还应当查阅预算、现金流量预测及其他相关管理报告;

(四)向被审计单位律师或法律顾问询问有关诉讼和索赔事项;

(五)向管理层询问是否发生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期后事项。

第七条在向管理层询问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期后事项时,注册会计师询问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根据初步或尚无定论的数据作出会计处理的项目的现状;

(二)是否发生新的担保、借款或承诺;

(三)是否出售或购进资产,或者计划出售或购进资产;

(四)是否已发行或计划发行新的股票或债券,是否已签订或计划签订合并或清算协议;

(五)资产是否被政府征用或因不可抗力而遭受损失;

(六)在风险领域和或有事项方面是否有新进展;

(七)是否已作出或考虑作出异常的会计调整;

(八)是否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会计政策适当性的事项。

第八条如果被审计单位的分支机构、子公司等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其他注册会计师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并考虑是否需要向其告知计划的审计报告日。

第九条如果知悉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这些事项在财务报表中是否得到恰当的会计处理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审计报告日后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发现的事实

第十条在审计报告日后,注册会计师没有责任针对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程序或进行专门查询。在审计报告日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期间,管理层有责任告知注册会计师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事实。

本准则所称财务报表报出日,是指被审计单位对外披露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日期。

第十一条在审计报告日后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如果知悉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修改财务报表,并与管理层讨论,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第十二条如果管理层修改了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针对修改后的财务报表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新的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修改后的财务报表的日期。相应地,注册会计师应当将本准则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的审计程序延伸至新的审计报告日。

第十三条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修改财务报表而管理层没有修改,并且审计报告尚未提交给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规定,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四条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修改财务报表而管理层没有修改,并且审计报告已提交给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应当通知治理层不要将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向第三方报出。

如果财务报表仍被报出,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财务报表使用者信赖该审计报告;采取的措施取决于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征询的法律意见。

第四章财务报表报出后发现的事实

第十五条在财务报表报出后,注册会计师没有义务针对财务报表作出查询。

第十六条在财务报表报出后,如果知悉在审计报告日已存在的、可能导致修改审计报告的事实,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修改财务报表,并与管理层讨论,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第十七条如果管理层修改了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复核管理层采取的措施能否确保所有收到原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人士了解这一情况,并针对修改后的财务报表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第十八条新的审计报告应当增加强调事项段,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修改原财务报表原因的详细说明,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原审计报告。

新的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修改后的财务报表的日期。相应地,注册会计师应当将本准则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的审计程序延伸至新的审计报告日。

第十九条如果管理层既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有收到原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人士了解这一情况,又没有在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修改的情况下修改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财务报表使用者信赖该审计报告,并将拟采取的措施通知治理层;采取的措施取决于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征询的法律意见。

第二十条如果临近公布下一期财务报表,且能够在下一期财务报表中进行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是否仍有必要提请被审计单位修改财务报表,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第五章公开发行证券的考虑

第二十一条当被审计单位公开发行证券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有关证券发行的法律法规对期后事项的特殊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计准则相关文章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特殊目的审计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下列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业务:(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以外的其他基础(简称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二)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包括财务报表特定项目、特定账户或特定账户的特定内容;(三)合同的遵守情况;(四)简要财务报表。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复核和评价在执行特殊目的审计业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和由此得出的结论,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清晰地表达审计意见。第二章总体要求第四条在执行特殊目的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因业务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在承接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就业务性质、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等达成一致意见。第五条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
    2023-04-24
    291人看过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考虑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明确执业责任,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阅读其他信息,以识别其他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不一致。第二章其他信息第四条其他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惯例,在被审计单位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包含的除已审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其他信息主要包括:(一)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或治理层的经营报告;(二)财务数据摘要;(三)就业数据;(四)计划的资本性支出;(五)财务比率;(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七)择要列示的季度数据。第五条无论是否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对其他信息出具鉴证报告,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都应当考虑其他信息,以防止其他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之间存在的不一致可能导致已审计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受到损害。第六条如
    2023-04-24
    211人看过
  •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通——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报表审计中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前任注册会计师,是指对最近期间会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或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已经或可能与委托人解除业务约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准则所称后任注册会计师,是指正在考虑接受委托或已经接受委托,接替前任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条、如果被审计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已审计会计报表进行重新审计,正在考虑接受委托或已经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视为后任注册会计师,之前对已审计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视为前任注册会计师。第四条、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征得被审计单位的同意,主动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沟通可以采用口头和书面等方式进行。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将沟通的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第五条、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沟通过程中获得的信息
    2023-04-24
    306人看过
  •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期后事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对期后事项的审计,明确执业责任,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期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以及审计报告日至会计报表公布日发生的对会计报表产生影响的事项。本准则所称会计报表公布日,是指被审计单位对外披露已审计会计报表的日期。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充分关注以下两类期后事项对会计报表的影响:(一)能为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情况提供补充证据的事项;(二)虽不影响会计报表金额,但可能影响对会计报表正确理解的事项。第五条在审计报告日之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期后事项是否发生。如期后事项确已发生,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确定
    2023-04-24
    253人看过
  • 关于印发第二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直管所: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拟定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规则。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已于1995年12月25日正式颁布,199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按照预定计划,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第二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包括《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审计重要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期后事项》、《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2号——管理建议书》、《独
    2023-04-24
    236人看过
  •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主审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主审注册会计师,是指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负责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注册会计师。本准则所称其他注册会计师,是指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一个或多个组成部分的会计信息实施审计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本准则所称组成部分,是指被审计单位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和联营公司等,其会计信息包含于主审注册会计师所审计的会计报表整体中。第三条本准则不适用于下列情况:(一)联合审计;(二)一个或多个组成部分的会计信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不具有重大影响;(三)后任注册会计师向前任注册会计师查询审计工作底稿。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第二章一般原则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
    2023-04-24
    387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准则
    相关咨询
    •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注意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4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当强化风险意识,勤勉尽责,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态度和执业谨慎,结合审计对象的具体情况,恰当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应当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在审计报告中明确说明原因和依据,并对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告的影响作出估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上市公司所作的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是否适当作出实质性判断,不得以“无法判断”为由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 注册会计师审计流程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30
      根据我国的会计法,注册会计师审计流程主要是指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
    •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该注意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3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当强化风险意识,勤勉尽责,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态度和执业谨慎,结合审计对象的具体情况,恰当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应当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在审计报告中明确说明原因和依据,并对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告的影响作出估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上市公司所作的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是否适当作出实质性判断,不得以“无法判断”为由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 如何理解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审计要注意哪些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3
      一、明确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是: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乐上财税知悉,注册会计师审计不是拾遗补缺性的,也不是处罚性的,而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发表审计意见。因此,注册会计师应树立全局观念,通过各种审计程序,务求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整体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二、正确理解审计的时
    •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20条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23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一)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二)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三)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