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复议有以下规定: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五条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第六条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各级税务机关行政首长是行政复议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九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案卷资料、接受询问、调解、听证等提供专门场所和其他必要条件。
第十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大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基础投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配备调查取证所需的照相、录音、录像和办案所需的电脑、扫描、投影、传真、复印等设备,保障办案交通工具和相应经费。
一、税收复议决定书有哪些内容?
复议决定书的内容要符合要求,主要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3)申请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
(4)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5)复议结论;
(6)不服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7)作出复议决定的年、月、日。复议决定书由复议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署名,加盖复议机关的印章,然后送达执行。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五条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第六条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各级税务机关行政首长是行政复议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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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行政复议决定分为哪几类啊?有哪些相关规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4你问的税收行政复议决定分为以下几类: (1)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正确,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的,决定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仅有程序上不足的,决定被申请人予以补正。 (3)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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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行政复议时间有规定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7六十日,但是补正申请材料、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审查依据、现场勘验、鉴定等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还要考虑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