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占有权属于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9:34:13 124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所有,然后村民或者其他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就可以通过集体经济对土地进行承包,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就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和占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可以看出,承包方承包土地后,就可以拥有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和占有权,承包方可以依法对农村的土地进行使用,并且取得土地的收益。当承包的土地被非法占有的,还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将土地要回来,同时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内,可以一直对土地进行占有,享有土地的占有权。

一、土地承包的法定程序

承包方想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承包: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承包合同,同时承包合同应当包含这些内容: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是谁名字就属于谁吗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去归集体所有,登记的名字只是享有使用权。一、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1、是土地管理法里的名词。2、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来进行申请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要根据各省自己的规定来办理。二、宅基地的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
    2023-03-02
    66人看过
  • 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谁?
    一、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谁?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的规定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二、相关法律依据户主死亡的农户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定,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2023-06-03
    114人看过
  • 农村五保户死后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
    在五保户去世之后其他承包的农用耕地以及农村的宅基地都将会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一、父母的农村土地确权之后能继承吗农村父母承包的耕地不能继承,农村承包地是集体财产,只有遗产才能被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二、农村土地承包国家司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区别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2023-04-03
    324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2017年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政策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化的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明确入市范围。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农村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2023-08-07
    281人看过
  • 土地征用权属于谁所有
    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也就是说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等则需要就事论事。一、农民工有地吗?所谓耕地权,在法律上称之为农耕土地所有权,就是说在农村户籍所在地,有一份政府供你农耕使用的土地,只能用做农作物或者经济类作物使用,并签订一定的年限使用权。这种使用权是国家附于当地农民的,中国最高宪法规定的,任何人不得违背此法律;但是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由当地政府分配管理。二、农村宅基地纠纷律师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
    2023-04-11
    282人看过
  • 侵占村民土地属于财产所有权么
    侵占村民土地不属于侵占财产所有权,侵占的是土地使用权。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一、侵占个人财产立案标准是什么侵占个人财产立案标准如下: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犯罪的重要前提,也是犯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应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该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
    2023-03-07
    309人看过
  • 农村土地个人有占有权吗
    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所有人都只有使用权,没有占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证明土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一、农村土地转让合法吗?农村土地的转让是有限制的,如果转让土地是满足法律规定的话,那么就是合法的;如果在协议中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那么土地的转让是不被允许的。如果征求政府部门的同意,在乡政府的指导下把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建设人群(比如农业大户、家庭农村、农村合作社等)的话是合法的。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如果符合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并且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二、农村土地纠纷如何处理?土地纠纷调
    2023-02-18
    277人看过
  • 农村荒地使用权的归属
    农村荒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请问我家的荒地未经本人同意就卖给了个人。这合法吗?
    2023-05-08
    419人看过
  • 30年使用权属于哪种土地使用权
    (一)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是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土地流转30年合法吗(一)土地流转是有年限的。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宪法中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
    2023-02-25
    279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对于农村土地利用有何影响?
    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土地确权专用仪器1、手持GPS面积测量仪;2、测距望远镜3、RTK4、全站仪农村开荒地土地确权是怎样的确权,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使用权。所有权:我国实行公有制,所以,即便是个人开荒的地,所有权也不属于个人,还是公有。农村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具体一般是村集体,所以,所有权归所在的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的使用一般由村集体确定,实际上严格说起来,如果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批准,私自开荒种地是危险的,有时候还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因为为了生态环境不被破坏,有些地方是需要保护的,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一
    2023-07-18
    318人看过
  • 父亲过世后,土地使用权归属于谁?
    父亲死了土地证会被依法收回,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父亲去世后,土地使用权不是他的遗产,依法不能继承。国家或者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只有对于个人承包,才可以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父亲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的父亲去世,应将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遗产。按《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分配遗产时,可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一)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023-07-15
    304人看过
  • 法律规定农村私有土地属于谁
    私有土地、山岭、草原都属于集体所有,集体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买卖,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生产目的。在私人土地上生产的产品由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收农业税。私人牲畜也是牧民所有和控制的,在各地规定的免税点内不征税、不分配。私有的地块、山岭、草原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房屋只能卖给村里符合住房申请条件的人。根据《土地承包管理法》,你承包的私人土地,未经村里同意,不得承包。根据您的约定,您出售的宅基地和房屋,即使出售是合法的,也只指宅基地,不包括私人土地。你就等于把私人土地免费给了对方。你可以收回。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前,如何确认农民私有土地(私有山)的权利,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已纳入承包地的,合并计算承包地面积进行登记;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未纳入承包地的,按实际数量、面积、面积进行登记,土地的边界和位置,并征求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可以纳入承包地,同
    2023-05-02
    40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探讨
    中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两种形式。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产权与使用权的确认7、除天井和庭园外,单元房屋业主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产权为房屋产权证登记人所有。自用部位是指单元房屋业主自用的客厅、房间、厨房、卫生间、阳台、天井和庭园(含围墙)以及室内墙粉饰等部位。自用设备是指单元房屋内业主自用的门窗、浴缸、抽水马桶等设备。8、除内天井外,楼房中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为整幢房屋业主共有。住宅区内的公共设施为住宅区域内的业主共同使用。共用
    2023-07-15
    406人看过
  • 农村离婚后土地使用权
    一般农村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权归土地承包方所有,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双方离婚后,女方仍在本村居住的,且没有拿到新的承包土地,那么原来的土地使用权其依法享有。所以说农村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权如何分配,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一、土地使用证归谁所有(一)按土地分类来看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1.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此时土地使用证归使用权人所有。2.国有土地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
    2023-03-06
    19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农村土地使用权出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农村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属于哪一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7
      土地使用证上土地使用权种类有: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法不同,也就决定其权利的不同。由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换句话说,可以进入市场。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则不能进入市场,只有在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后方能享受同样的权益。
    • 侵占土地使用权属于侵占罪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26
      具体应该看情况。一般情况下,不属于犯罪,属于民事纠纷。侵占罪针对的是刑法上面的犯罪,土地使用权适用土地管理办法。
    • 农村户口迁到农村, 土地使用权归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09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如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根据你亲戚户口落实情况判定由土地使用权的归属。
    • 侵占该村的土地属于侵占农民所有权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5
      农村土地被他人侵占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