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有关规定
(1)除大型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2.办理业务所需资料
(1)办理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需提交的资料:
①《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机动车所有人提交书面申请(格式不限)。
③委托完成后机动车所有人不用将回执交回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2)办理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需提交的资料:
①《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②《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③《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⑤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险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由保险公司提供的补办凭证,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提供任一联原件及复印件)。
⑥查验民警确认机动车后出具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3.办事地址
(1)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仅限办理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2)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白云区机场路1038号。
(3)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4)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3号龙溪大道293号之一之一。
(5)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6)东山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33号之四。
(7)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车辆管理所办理。
(8)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办事地点详见业务指南(10)。
4.咨询(投诉)电话
市局:
110、交警支队:
37203613、车管所:87220001。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
佛山机动车办理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113人看过
-
扬州委托核发合格检验标志授权委托书
99人看过
-
北京市机动车委托外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38人看过
-
外省市机动车委托北京市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11人看过
-
扬州委托核发合格检验标志(个人)材料
237人看过
-
昆明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核发
242人看过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
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能否以违章行为作为发放检验合格标志依据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该条明确规定了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行政行为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权,在机动车检验行为中,任何单位不得设定附加条件,对于符合检验标准,行政机关应依据检验合格证明
-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2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等有关规定,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机动车。 三、对按照国家有关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四、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其
-
交警部门未依规定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如何处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9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答复 (2007)行他字第20号 2008年11月17日 你院鄂高法[2007]鄂行他字第3号《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所需提交的单证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
-
发给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需要什么条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1通过核发检验合格证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实施严格的管理,保证机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防止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接受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并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应当发给检验合格证书。对于机动车有不符合技术标准、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未
-
机动车检验合格证上的检验合格证标志是什么??如何办理?如何办?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25答:首先,颁发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标志行为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之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行政行为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吴某根据该条规定,到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