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09:41:52 59 人看过

仲裁当事人应按照仲裁裁决书中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裁决,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如果被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对于涉外仲裁裁决,可向其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被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外,而且其所在国家也加入了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申请人可根据该公约向该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国内仲裁裁决可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62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第63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第64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一、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国内仲裁裁决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法院有所不同。如果是国内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具体由哪一级别的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一般说来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各高级人民法院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各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通知办理。如果是涉外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被申请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事实和依据、需要执行的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所在地、被申请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另外,申请执行人还应当提交据以执行的仲裁裁决书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因申请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上述期限,从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申请人就失去了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因此,当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未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后,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依法执行有效的仲裁裁决,既是人民法院的权力,也是人民法院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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