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7 17:02:55 390 人看过

一、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共同生产和生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被认定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在此类情况下,无论借款行为是由双方共同签署或仅由其中一方代表另一方进行,只要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同居生活的需求,并且用于同居生活以及生产经营活动,那么都应该被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其次,如果男女一方在同居前已经存在的债务,或者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则可以明确地将其归属于个人债务范畴。

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承担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11条规定,除非该债务是为了满足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而产生,否则应当被推定为个人债务。

由于抚养共同子女所产生的债务应当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而抚养各自的子女以及赡养父母所产生的债务则应当被认定为义务人的个人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二、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如何认定

共有财产之法律认定原则:于同居期间内,双方共同取得及购买之收入与财产通常均应视为共有财产范畴进行处置。

对于仅记录于单方面名下的财产部分,则须综合考量双方同居时长、各自对共同生活所作贡献之程度以及其他相关的影响因素,从而确定这些财产是否已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混同,并进一步明确其所有权归属及其相应比例分配。

案例实例分析:例如,有一对同居伴侣因情感破裂而引发了对涉及五套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的纷争。

经由法院裁决,确认双方对这五套房产分别享有50%的份额。

实践经验总结:在同居关系中,一方需承担起证明另一方名下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性质的举证责任。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同居双方可在适当时候签署有关同居财产的协议,以明确各项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及其相应比例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分居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如何界定?"
    夫妻分居后一方所欠债务应认定是共同债务,由夫妻进行共同偿还。尽管两人可能分居了较长时间,但分居并未办理离婚手续,未对双方的财产约定其所得财产的归属,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有无约定,因此各自所得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债务也应是共同债务。但有两种例外情况: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是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有两种例外情况: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
    2023-07-23
    402人看过
  •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应如何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具体包括:1、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2、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4、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5、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6、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然后才能分割剩余的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各自归其所有的,则由双方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夫妻内部按什么比例承担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作出判决。作者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4-22
    182人看过
  • 同居期间如何判定共同债务
    一、同居期间如何判定共同债务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二、同居期间债务协议书无效的情形同居期间债务协议书无效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债务协议;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债务协议;3.违背公序良俗的债务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
    2023-10-22
    186人看过
  • 以夫妻名义同居,认定为重婚
    陈小姐认为她和周先生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法律又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她不构成重婚罪。她的理由是错误的。虽然民事法律不再承认1994年2月1日以后形成的事实婚姻,但这只是表明民事法律不再保护这种非法的“婚姻”关系。而在涉及到认定重婚罪时,根据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因此,这种非法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还将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所以,陈小姐的行为仍然构成重婚罪。
    2023-04-25
    63人看过
  • 夫妻分居期间如何共同应对债务问题
    处理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的办法: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由其自行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负担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之间有债务吗?债务不存在于夫妻之间。但若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当订立借款合同,且该合同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
    2023-08-16
    442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分居期间财产如何划分?
    分居其间夫妻各自对外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的债务,根据债务发生的原因,如果是为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或本人的正常生活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如果为个人不应有的消费或未得到对方同意的投资所负债务,应视为个人债务。传销所负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传销所承担的债务一般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传销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一方传销所欠的债务,一般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
    2023-07-22
    374人看过
  • 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居的期间不论是长是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前财产如何分配离婚时要注意哪些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023-06-28
    485人看过
  •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债务须共同偿还
    以夫妻关系身份共同生活,期间产生债务须共同承担。11月10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第一被告林某和第二被告梁某共同归还原告傅某借款本金85000元。经审理查明,2008年10月13日第一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要求借款,原告借给了第一被告13万元,有第一被告出具的借据,后经原告多次催还,已归还原告借款45000元,其中3万元原告出具了收条给被告,另有15000元原告未出具借条给被告,至今欠原告本金85000元。原告故向法院起诉,要求二被告归还借款本金85000元及利息15000元。另查明,二被告系同居关系,并生有一男一女。一审法院认为,第一被告欠原告85000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借据合同并未对利息予以约定,还款时间也未约定,故对原告的利息诉请,不予支持,第一被告认为二被告自愿解除非法同居,二被告间不存在身份关系。该院认为,二被告不论是否解除非
    2023-03-06
    252人看过
  • 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共签,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共签,共同债务如何认定?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共签?有哪些亮点目前对于共同债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需证明该债务系为债务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或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由此可见:男女结婚后不能否定夫妻双方的独立人格和独立民事主体地位,即使婚后夫妻财产共有,一方所负债务特别是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大额债务,也应当与另一方取得一致意见,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民法典草案提出共债共签原则,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以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未夫妻共签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1、夫妻一方是以其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借款,但该笔借款经由夫妻另一方银行账户的,可认定该夫妻另一方对借款为明
    2023-04-25
    447人看过
  • 夫妻如何共同认定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6、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之间如何继承遗产?夫妻之间的继承权是基于相互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有继承权。相反,如果继承开始前,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则他方无继承权。我国民法典对配偶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无明文规定,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
    2023-08-12
    437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如何认定
    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作以下处理:1、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夫妻房子车子按揭怎样离婚具体房屋和机动车的登记归属问题,分很多情形,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结婚欠的债谁来赔偿?结婚欠的债务谁赔偿要根据情况决定:1、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2、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
    2023-03-08
    387人看过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此之外为个人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3-04-21
    420人看过
  •  在分居期间,如何认定夫妻的债务
    在夫妻分居期间,如何确定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包括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债务、双方共同欠下的债务以及一方个人欠下的债务但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的债务。而如果没有以上情况,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在夫妻分居期间,要明确债务的性质,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在夫妻分居期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或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共同欠下的债务,或者是一方个人欠下的债务但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该债务,那么这些债务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以上情况的,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分 居 期 间 , 如 何 认 定 夫 妻 共 同 债 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
    2023-10-06
    333人看过
  • 以夫妻名义同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满足双方为合法的婚姻关系的夫妻,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取得的财产,不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认定为同居共有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夫妻名义同居如何界定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界定:(一)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二)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有配偶的人再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无过错方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023-08-04
    4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名义同居的债务怎样认定为共同债务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6
      夫妻名义同居债务不必共同偿还。属于男女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偿还。对共同债务偿还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偿还。
    • 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又以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7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历来是同居析产案件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判案的难点。对于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感情、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依据现有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定谋求一个在公平、公正和正义下的综合评定结论。关于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同居期间如何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5-0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共同生产和生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被认定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此类情况下,无论借款行为是由双方共同签署或仅由其中一方代表另一方进行,只要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同居生活的需求,并且用于同居生活以及生产经营活动,那么都应该被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其次,如果男女一方在同居
    • 分居期间夫妻债务,如何认定,共同承担债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2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
    • 夫妻分居时,债务夫妻共同,共同债务应如何认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居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生活、学习、医疗、培训等原因所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所负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因为在此情况下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