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换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员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21:29 133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了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员的管理,我部决定统一换发监察员证并增办备案手续。现将我部新印制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员证芯寄去,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地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从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专管或兼管机构在职的且具有助工或技师以上职称的人员中选任。

鉴于目前政府机关内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已暂停,故也可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中选任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员。

(1)获得理工科硕士学位。

(2)取得理工科第二学士学位。

(3)理工科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

(4)理工科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5)理工科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6)一九六六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非理工科人员,从事本岗位技术工作累计十五年以上。

(7)一九六六年底后参加工作的非理工科人员,现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经人事部门组织考试合格者。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任命的监察员中凡已离、退休和已调离的人员,不再换发新证。

3.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用黑色墨水笔统一填写证芯上各栏目,其中备案号按本文附件一的规定编号,字体须工整。照片位置处贴本人一寸免冠近照,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公章(钢印)。

4.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统一将今年换发的监察员证芯和监察员名单备案报表(附件二)于七月底前寄达我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由该局办理备案手续并将证芯外壳封装后,再返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发放。

5.从一九九三起,我部每年十二月份集中办理新发监察员证备案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在此前将本年度新发监察员证芯和备案报表寄达我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6.从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员证。旧证一律作废。监察员凭证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

7.监察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监察员证交回发证机关,由发证机关向我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备案。

附件:

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员证备案号编写法(略)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员名单备案报表(略)

劳动部办公厅

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2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关于印发《超高压容器检验资格审批规定》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为了做好超高压容器检验的审批工作,按《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超高压容器检验资格审批的规定》,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及时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超高压容器设备不足30台省、自治区、直辖市,定检工作由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与我局商议。附:超高压容器检验资格审批规定按《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凡要从事在用超高压容器检验的检验单位应报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审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规定如下:一、申请单位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1、所在省或所属系统在用超高压容器设备不少于30台;2、已经劳动部门资格认可并报劳动部注册,具有第三类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资格;3、有二名以上化工机械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或非化工机械类专业本科毕业但已从事超高压容器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取得中级技术职称并持有R
    2023-06-09
    243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修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别条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我部于1982年以劳人锅〔1982〕6号文颁发了《条例》实施细则。几年的实施结果表明,《条例》及《条例》实施细则对搞好我国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形势的不断发展,我国锅炉安全监察工作实际生产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现对《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锅炉制造许可证级别的划分修改如下:锅炉制造许可证级别划分-------------------------------------------------------|级别|工作参数|发证单位||-------|-----------------------------------|----
    2023-04-22
    304人看过
  • 劳动人事部关于下放部分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权力给四川省劳动人事厅、重庆市劳动
    重庆市劳动局来文渝劳锅发〔1984〕9号,要求下放部分省级劳动部门行使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权力给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承担。根据简政放权精神,并征得四川省劳动人事厅的同意,确定将原属四川省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下列权力下放给重庆市管理:1.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安装单位的审查批准权。复审时,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派人参加。2.三类压力容器制造、安装单位的初审权。复审工作,我部委托省劳动人事厅组织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和部级主管部门派人参加。3.锅炉专业安装单位定点审批权。4.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考核发证权。5.E级锅炉设计审查批准权和制造单位的审查批准权。锅炉压力容器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审查发证权,在市级尚未成立无损检测鉴定考核委员会前,这项工作仍由省级行使,待市级成立了鉴定考核委员会,条件具备之后,即可由市行使。省级安全监察机构的权力除上述部分已明确下放给市级以外,其余
    2023-06-09
    247人看过
  •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关于进口内燃燃油锅炉一些问题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我国与国外经济贸易往来的增多,近几年来在大中城市和经济特区进口内燃燃油锅炉的数量日益增多,各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及检验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严格地检验,不但把住了质量关,同时也为向外商索赔时提供了依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但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国内许多进口锅炉单位在与外商签定合同时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明确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检验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进口锅炉基本上是按生产国的规范设计和制造。由于国外规范与我国锅炉规程、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各地在进口检验中遇到了一些难以处理的问题。为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进口锅炉监督检查,维护我国合法权益,经与一些省、市锅炉处及检验所研究,对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
    2023-06-09
    396人看过
  • 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布局问题的意见
    几年来,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在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以及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降低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检验所建立和发展中还存在布局不合理、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目前,全国劳动部门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已有近五百家,其中不足5人的检验所有百余家。这类检验所的技术水平如何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如何保证,管理制度如何正规化,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些县锅炉压力容器数量不多、检验所里只有两三个人,无论从技术力量上和管理上都不宜作为一个独立的检验单位而且增加所与所之间的矛盾。形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建所缺乏统筹规划,部分地方处于自发状态,而失去控制。为了解决检验所布局方面存在的上述问题,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检验所布点原则:1.建立检验所既要考虑消灭工作上空白,又要考虑检验所必须具有一定规模,以利于工作和检验所的发展及正规化建设;2.检验所必须有足
    2023-06-09
    345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做好实施锅炉压力容器进口许可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条例》)和《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列入《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产品的境外制造企业,自1997年10月1日起,必须获得劳动部颁发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其产品方能进口(1995年10月1日之前签订的进口合同除外)。为做好实施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在签定《目录》内产品的进口合同时,应选择取得安全质量许可证书的境外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的产品,或在合同条款中规定设备到货时,如因境外制造企业未取得劳动部颁发的进口许可证书,
    2023-04-22
    287人看过
  • 劳动人事部对《关于电力系统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检验室资格审查的通知》的意见
    水利电力部:你部(87)水电劳字第77号《关于电力系统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检验室资格审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收悉。你部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我部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加强对本系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管理,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有几个问题尚需进一步明确。一、水电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行政管理,不能代替国家监察。国务院在一九七九年十月二十日国发〔1979〕249号文件中指出:“对锅炉和压力容器实行安全监察是国家授于劳动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劳动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监察的责任。”《条例》第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国家劳动总局设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主管全国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局(厅)设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工业集中的地区、市劳动局设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主管所辖区域的锅炉压力
    2023-06-09
    341人看过
  • 铁道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铁路系统固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固定锅炉(以下简称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根据铁路系统线长、点多和集中统一管理的特点,提出以下意见,望按照执行。一、铁路劳动保护监察部门负责铁路系统的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政府劳动部门要实行监督。二、铁路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该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监察规程、标准和规定执行,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有关实施细则。三、铁路系统承担工作压力≥1公斤/平方厘米的锅炉安装、修理、改造的专业单位,由铁路监察部门按照职权范围进行审批,并报该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劳动部门备案。上述专业单位只负责铁路系统内的业务工作。对于工作压力<1公斤/平方厘米锅炉的设计审查,承担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单位的批准及登记、使用等,均由铁路监察部门自行规定和办理。四、铁路系统凡使用工作压力≥1公斤/平方厘米锅炉的单位,应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登记使用手续。五、铁路各单位的锅炉定期检验,应由当地劳动部门考核合格
    2023-06-09
    427人看过
  • 关于印发《广州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管理规则》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局,主管局(总公司),各有关安装单位:现将《广州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管理规则》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望及时向本局反映。广州市劳动局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广州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管理规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各区、县级市劳动局,主管局(总公司),各有关安装单位:现将《广州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管理规则》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望及时向本局反映。广州市劳动局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广州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管理规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质量及安全运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护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下列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工作均应遵守本规定: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及用电加热的锅炉;2.液化气
    2023-06-09
    330人看过
  • 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关于现用汽车槽车安全管理的意见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槽车规定》)国家劳动总局已于今年二月十三日批准颁发,自八月一日起正式实行。为了做好贯彻执行《槽车规定》的准备和衔接工作,自今年六月一日起,凡未按《槽车规定》要求鉴定批准的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一律不准再制造、出厂;对于目前已投入使用的国产或进口的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以下简称“旧槽车”)的安全管理,应按如下意见处理:(一)所有“旧槽车”均必须在一九八二年八月一日以前,根据《槽车规定》的各项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槽车全面检验的内容,既包括对罐体和所有附件的检验,也包括对整车结构和稳定性能的检验。对于未进行过或只局部进行过射线探伤者,必须补充进行100%的射线探伤;对于已进行过100%射线探伤者,也应补充进行20%以上的射线复查。表面探伤检查应按《槽车规定》第45条要求进行,但对于罐体材料的屈服点σs≥40kgf/平方毫米者,罐外焊缝也应检查。槽车的
    2023-06-09
    156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颁发《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的通知[失效]
    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工作,促进劳动部门检验机构健康发展,提高检验质量,我们制定了《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现发给你们。检验机构资格认可工作拟用三、五年时间基本搞完,请根据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资格认可工作计划,加强对检验所的领导,督促其根据实际条件和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检验项目,并按照该规则的要求进行整顿、完善整理、创造条件、争取尽早完成资格审定工作。对已经劳动部门认可成立的其他部门的检验机构可参照该规则进行资格认可,但其检验业务范围一般仅限于在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本文下发前各地已制定的规定和办法,凡符合《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的,仍然有效;凡与该规则不符的,应参照该规则进行修订,缺项补齐。对已经资格认可的检验机构应按该规则进行复核。条件不低于该规则要求的,应按规定办理注册编号等手续;条件不符合该规则要求的,应令其整改、重新进行资格认可。在该规则执行中
    2023-06-10
    265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认真贯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1997年7月18日以劳动部第8号令颁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为了认真贯彻和实施《规定》,现提出以下要求:一、开展宣传活动。劳动行政部门应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宣传《规定》的活动,使每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人员、设备使用单位的负责人以及设备管理人员了解《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二、开展事故调查技术培训工作。为了提高劳动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人员对设备事故的调查组织能力,应对其进行设备事故调查技术的系统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培训工作应以锅炉、固定式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理典型事故案例为基础,系统讲解事故调查的范围,事故调查方法,进行试验验证分析的前提条件,事故原因分析以及事故性质的确认等内容。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对明年的设备事故调查技术培训工作做出安排。三、做好采用计
    2023-04-22
    269人看过
  • 劳动人事部关于我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部门:劳动人事部(已变更)发布文号:一九七九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我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已于一九八三年基本建成。该中心现有职工110余人,其中高级技术职务7人,中级技术职务40人,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该中心拥有各种检测仪器设备四百余台件,其中包括扫描电镜、程序控制X射线衍射仪、电子拉伸试验机、24通道声发射仪、大功率X射线探伤机等在内的一批先进仪器设备。该中心设行政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技术监测室、试验研究室、培训情报室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杂志社。为适应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的需要,最近又组建了商检实验室,已经国家商检局考核正式确认为我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国家级商检实验室。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制订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和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几年来,在各地的支持和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一批检测、试验、监督制造、仲裁检验等项目。为使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
    2023-06-09
    269人看过
  •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鉴定委员会章程和委员名单的函
    一九五九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劳动部成立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鉴定委员会。委员会是全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咨询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一)论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规划,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我部制定的重要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法规;(三)协助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鉴定重大安全技术;(四)帮助有关部门和企业解决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方面的关键问题。委员会由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研究、设计、制造、检验、使用、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并享有声望的人员组成,委员由各有关部门、科研机构或大专院校推荐,劳动人事部部长具名聘请。鉴于近几年,原有的一些委员因业务改变或健康等原因,难于参加活动,经我部与有关部门协商,对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了适当调整,重新进行聘请(聘书随后另发)。为保证鉴定委员会正常开展活动,我部制订了《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鉴定委员会章程》。现将《
    2023-06-09
    103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XX关于修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1982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了贯彻落实《条例》,1982年8月,原劳动人事部以劳人锅〔1982〕6号文颁发了《条例》实施细则。《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发对搞好我国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标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9
      1、境外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的产品,如未安排制造过程境外监检的,在设备到岸后,进口单位持下列资料,到山东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业务大厅报检: 锅炉压力容器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锅炉压力容器的产品设计图纸: 锅炉压力容器的产品设计计算说明书。 2、如已安排制造过程境外监检的,不再申报。 3、填写《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申请表》。
    •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管理规则(试行)第七条是如何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5
      监督检验钢印或认可钢印由资格认可审批机构发放。
    • 锅炉压力容器新规定第15条有什么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22
      凡列入《种类表》的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出口前,外贸经营单位必须持有指定的检验单位出具并经省级锅炉监察机构审核盖章的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向产地商检机构报检。无此报告者,商检机构不接受报验。
    •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8条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1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项目包括: 1.校核第六条第2款所提出的技术文件; 2.进行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具体检验项目和数量由检验单位提出,省级锅炉监察机构核定; 3.合约中其他需要检验的安全性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