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34:10 202 人看过

一、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是什么

破产法第31条、第32条仅仅表述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在实践操作中,有人认为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归属到破产程序中,由管理人提出后,由审理破产案件的合议庭进行审查,而后作出相应的决定。但是,由于破产程序适用一裁终裁的制度,而撤销权的行使不仅涉及到管理人、债务人还涉及到债务人处分财产的相对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撤销的事由,相对方有一定辩驳的权利,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诉,相对方也应当享有法律赋予的答辩权、反诉权及上诉权等权利。而如果在破产程序中进行审查处理,势必会剥夺相对方的这一系列权利,鉴于破产法第21条对管辖权的特别规定,破产撤销权应由管理人以向破产案件审理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

二、破产撤销权行使的主体

各国破产法无不明文规定,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为破产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具有独立的诉讼实施权,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或参加诉讼。但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作为权利主体却不能享受利益,破产撤销权的归属主体应是何人,理论界对此有破产债权人说、破产人说、破产管理人说和破产财团说等多种主张。其中,较为普通的观点是破产债权人说。此说认为,破产撤销权乃属保护破产债权人利益而确立的权利,因而其权利当归属于破产债权人,而破产管理人只是作为债权人来行使破产撤销权的。

三、破产程序中的几种可撤销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无偿转让财产的;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5、放弃债权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撤销权相关文章
  • 撤销权的行使方式通知有哪些?
    一、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一)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民法典》中规定了几种合同是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此种撤销权需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
    2024-02-10
    167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以什么方式行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债权人撤销权以什么方式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1.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的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行为包括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无偿转让或明显低价)或者实施了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
    2023-06-26
    253人看过
  • 破产法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如何规定的
    一、破产撤销权的概念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实际上,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基于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和制度功能,各国破产法均规定了破产撤销权制度。二、法律对破产撤销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二)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五)放弃自己的债权。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这一破产撤销权制度,虽然在法律上给予了债权人适当的救济权利,但由于该规定过于简单,在审判实践中操作性差,对债权人利益的保
    2023-03-03
    462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六个月内行使吗
    一、破产撤销权六个月内行使吗不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撤销破产申请的权利应该在2年内行使,且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一)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吗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1、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2、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所以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这个法定期间是2年。(二)破产撤销权的范围1、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我国破产法中规定的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的行为即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由于该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
    2023-04-29
    132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怎样行使撤销权
    破产管理人行使撤销权按照如下: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破产管理人怎样行使撤销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一百二十三条 自破产程序
    2022-06-29
    100人看过
  •  合同保全实施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合同保全措施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如果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从而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同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应当直接向法院申请。在合同保全措施中,如果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直接向法院申请。如果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从而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 权 人 如 何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撤 销 债 务 人 的 行 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其次,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
    2023-09-08
    177人看过
  •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方式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批准代位或宣布撤销。不能直接向次债务人、第三人行使。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或者撤销权的范围以纳税人欠缴税款多少为限,不得随意扩大。另外,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不免除欠税人的违法责任。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欠税人负担。若纳税人享有数项权利时,税务机关就某一项权利行使代位权已可满足清偿税款的需要,则不得再对纳税人的其他权利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有数人,一人行使代位权能够保全其他债权人的债权的,其他债权人不能再就同一债权重复行使代位权。如果是税务机关行使了代位权,税务机关不能因此获得优先受偿债权,应与其他债权人处于同等地位受偿。一、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有什么限制(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二)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三)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中
    2023-06-21
    364人看过
  • 如何确定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一、如何确定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如何确定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为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会被撤销。此制度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二、申报的破产债权如何确定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调查后,应将调查情况做文字说明连同审核后编制的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管理人审核的债权金额无异议的,由管理人将债权调查结果提请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即法院具有最终的确认权。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并经法院认可的债权,具
    2024-01-22
    251人看过
  • 什么叫破产认定权?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破产撤销权的范围包括:一、债务人隐匿、私分、破坏、抛弃财产等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二、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财产或权利.对外提供无偿担保等;3、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以过低的价格与他人交易,侵犯债权人的行为。破产优先债权是什么意思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只有优先债权得到清偿后,一般债权才有机会得到清偿。税收税收债权是一种特殊债权,它与一般债权的不同主要表现在:第一,税收债权产生的法律基础是公法而非私法,税收债权是公法上的权利,它所体现的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而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税收征
    2023-08-18
    464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行使方式
    可撤销合同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判;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如果对撤销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裁决。因为合同撤销权在性质上也属于一种形成权,因而根据形成权的特点,撤销权的行使,为撤销权人单方的行为,无须相对人表示同意。另一方面,《民法典》规定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仲裁机关予以撤销”并不能等同于“应当或必须请求人民法院、仲裁机关予以撤销”,前者是种授权性规范,后者是强制性规范,“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并不排除撤销权人可以直接向相对人行使撤销权,并能产生撤销权的效力。
    2023-03-02
    295人看过
  • 重大误解撤销权行使期限及行使方式
    重大误解撤销权行使期限是九十日,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重大误解事由开始计算,如果其不知道的,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消灭。重大误解撤销权行使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四种,其中诉讼是最具有权威性的。一、重大误解撤销权行使期限重大误解撤销权行使期限是90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另外,如果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归于消灭。《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重大误解撤销权行使方式重大误解撤销权行
    2023-07-06
    440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期间及范围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其财产的行为。故撤销权也称撤销诉权。撤销之诉的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债务人,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所有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个提起民诉讼。如果是数个债权因债务人行为而受到损害,各债权人在其债权范围内都可以提起撤销之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被限定在一定的期间内,是因为债权人撤销权是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破坏,撤销权长期不行使,将会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对债务人以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民法典》第152条规定,对撤销权行使期限规定了两层意思:(1)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否则过了一年后,债权人的撤销权
    2023-04-17
    468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以及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一、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有: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债权人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物、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是债务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2023-06-28
    120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行使时间有多长,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一、破产撤销权行使时间有多长,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律师解答《企业破产法》并未规定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时间,仅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的特定行为,可以申请撤销。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
    2024-01-19
    487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破产法把撤销权行使的主体赋予了管理人,规定了债务人的一些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更多>

    #破产撤销权
    相关咨询
    • 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其财产的行为。故撤销权也称撤销诉权。撤销之诉的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债务人,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所有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个提起民诉讼。如果是数
    •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与行使撤销权的相关规则是什么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尚未依该行为给付的,当然恢复原状。已经依该行为给付的,受领人负有恢复原状的义务,在存在给付物的物权复归于给付人的情况下,产生具有物权效力的财产返还;在物权已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发生作价返还的效果。因而,原则上是适用“入库规则”的。不过,为了限制债务人不予受领或者再施处分,在解释上宜认为可由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代为受领。另外,债权人可通过执行程序使其债权受偿
    • 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有哪些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行使的对象是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放弃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 2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对于撤销权要如何行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9-05
      (1)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即撤销权人将撤销合同的意思告知相对人就可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 该种立法例以德日为代表,德国民法典第143条第1款明确规定:“法律行为的撤销在向相对人表示后生效。”日本民法典第123条亦规定:“在可撤销行为的相对人已经确定时,其撤销或追认,以对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做出。” (2)须以诉讼的方式为之。即当事人须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诉讼,经法院判决才可撤销合同。如法国民法典第11
    • 撤销权对象有哪些行使撤销权有什么方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一、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有哪些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行使的对象是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放弃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