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概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8:42:46 338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的概念是: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包括: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证书;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土地使用证是作为可以合理合法使用土地建设权等的唯一合法凭证,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需要尽快办理,否则视为违法行为。需要强调的是,土地资源作为我国的国有资源非常珍贵,因此如果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但是长期搁置不使用的,还需要缴纳土地闲置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证相关文章
  • 土地征用的概念是什么?土地征用的程序是什么
    征地的概念是什么,征地程序的工作步骤是什么?1。土地征收的概念是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强制购买和使用非国有土地,主要体现在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收上。其次,将征地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征地审批前的工作程序、征地审批后的工作程序和征地审批后的工作程序。第一阶段主要包括征地通知书、征地确认书和听证通知书,第三阶段主要包括征地补偿登记、征地通知书和安置通知书,具体程序如下:1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告知项目的目的和地点。征地通知书张贴在国土资源所征用土地的村庄。有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在网上发布征地公告,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在张贴、发布、广播征地公告过程中,应当进行摄像、录像,并妥善保存所拍摄的照片、录像资料,备查。征地通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征地调查确认]征地审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或国土资源研究所应当共同调查核实土地权属、土地类型、面积以及土地权属、类型、规格、数量被征收的,如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
    2023-05-08
    49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市场法评估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市场法评估的概念是什么?市场法的概念是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加以比较,从已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的价格,修正得出待估土地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市场法应用的步骤与过程是:1、广泛搜集交易资料,确定比较案例。选取的供比较参照的交易案例,与待估土地应具有相关性和替代性,应符合下列要求:(1)与待估土地用途应相同。(2)与待估土地交易类型应相同。(3)交易案理应为正常交易或可修正为正常交易。(4)与待估土地所处地区的区域特性及个别条件要相近。(5)交易时间与待估土地的股价期日应接近或可以进行比较修正。2、进行交易情况的修正。(1)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主体之间的交易。(2)交易时有特别动机,如急于出售或购买。(3)买方或卖方不了解市场行情。(4)其他特殊交易情形。3、进行交易时间的修正。4、进行区域因素修正。5、进行个别因素修正。6、确定待估土地评估值。可采用算术平均法、加权平均
    2023-06-18
    248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概念,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一、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房产证是证明你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有部分城市实施房地合一发证,即房产证与土地证合并颁发一张证。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是你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土地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因此,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抵押。二、农村土地使用和房产证:农村宅基地
    2023-04-13
    141人看过
  • 商品房土地证办理费用概念是什么?
    办理新购商品房土地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首先,新购商品房土地登记属土地变更登记,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土地分割许可证;2、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契税发票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5、申请书。而且大家需要注意需要本人亲自办理!理费用视住宅和非住宅而有所差异。买的商品房办理土地证需要多少费用?1、办理商品房分户土地证费用70元/证:含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本,证后附图成图资料费50元/张。2、在办证前期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产生的测量、查档等其他费用,由市国土资源局测绘院及档案馆依据实际情况按物价核定标准计算收费。
    2023-04-22
    345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百度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百度的具体概念是什么?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二、新的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有哪些?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
    2023-04-13
    50人看过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概念是什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概念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二、立案标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6、造成恶劣影响的。三、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6.19
    2023-06-03
    340人看过
  • 一般强占土地是什么概念?
    一、一般强占土地是什么概念?强占土地就是属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他人的土地;依据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占他人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二、非法占有土地的行为如何认定?(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
    2024-01-16
    121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跟房产证的概念
    一、土地使用证跟房产证的概念土地证是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二、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2023-04-13
    58人看过
  • 房地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概念有什么不同?
    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就是房地产中所说的地产。一般说开发商通过竞拍获得土地说的就是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对于现在开发商出手的新盘,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合体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概念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房地产是一个大的概念。一、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
    2023-03-04
    461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念
    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土地出租要交什么税1、营业税5%;2、城市建设税7%(县级为5%);3、国家教育费附加3%;4、地方教育费附加2%;5、出租合同印花税0.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
    2023-03-16
    122人看过
  • 国有土地所有权概念是什么
    所谓国有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的国家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惟一主体,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国有土地行使所有权;(2)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它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山岭、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等;(3)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内容是国家对国有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12-10
    185人看过
  • 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概念是什么
    是建设用地的一种。建设用地可以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使用权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需转让、出租的,使用权人应当持资料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过程中,政府保留对土地的规划调整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建、翻建、重建的,必
    2024-03-27
    52人看过
  • 城市土地使用税的概况是什么
    城市土地使用税的概况是什么?城市土地使用税是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对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1。市、县、镇和工矿区的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从2007年7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事业单位在华使用的土地也将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特点如下: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2。税收的对象是土地。征税范围有限;
    2023-05-08
    455人看过
  • 什么是非法使用童工罪概念
    非法使用童工罪概念是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一、雇佣童工并致其受伤该怎么处罚雇佣童工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雇佣童工属于违法行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国家关于暑假工的法律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必须年满16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
    2023-03-13
    479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证
    词条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 更多>

    #离婚证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费概念、计费办法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23
      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费用由占地面积乘以占地时间乘以单位面积计费标准计算得出。土地开发期间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住房转让之后,收费对象随之转移。
    • 农村征地的概念是什么, 什么是征用土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8
      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征用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用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 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有谁知道土地使用权面积怎么算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0
      根据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土地使用权面积就是你所买房产所占的土地面积!中国的土地是国有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是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的计算方法是:(小区占地总面积/小区总建筑面积)*你的房屋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和特点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5-27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是什么,转让土地的注意事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8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