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公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9:11:49 145 人看过

不动产登记申请需公证:

(1)继承不动产,持公共继承证、不动产权属证明、完税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产权过户登记公证机关出具。(二)为处分不动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经过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接受遗赠公证书,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以及产权证、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处分不动产的遗嘱未经公证的,遗嘱生效后,遗嘱的法定继承人或者受益人可以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并经公证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协商不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屋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判决书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三)受赠人接受赠与的不动产,应当持不动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公证书,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权利转移登记手续,或双方共同办理的捐赠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地产权属证明、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4)对于涉外、香港、澳门、台湾等地有关房地产转让的法律行为,必须取得公证凭证,然后由房屋登记机关进行公证。(五)不动产公证,除证明遗嘱、赠与或者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向立遗嘱人、赠与人或者委托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外,其他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

(6)公证后需要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逾期申请的,应当向房屋登记机关说明理由,房屋登记机关应当视情况处理。

当我们遇到上述六种情况时,我们应该确认是否有公证书。我们应该有完整的资料和证据,以获得不动产登记。如果我们在做事前准备好相应的信息,不仅可以减少我们的时间,而且可以提高我们的效率。最后,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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