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在为患者诊治过程中发生可以避免的并发症,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出院和转院报销一样吗
一样,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医疗机构因违反转诊义务被追究民事责任时应注意什么
医疗机构因违反转诊义务不一定都会被追究民事责任,应考虑医疗机构是否已尽到说明义务,是否已征得患者以及家属的同意并签字,患者的病情是否具备转诊条件等情形和因素。如果患者病情具备转诊条件,医疗机构征得患者以及家属的同意并签字和尽到说明义务,医疗机构违反转诊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承担民事责任的大小因根据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力大小确定。
三、医疗事故的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对于民事案件,管辖法院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通常情况下,患者及其家属针对的被告往往是医疗机构、预防、防疫、妇幼保健等医疗组织。他们往往都有法人组织资格,对外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所以,如果患者及其家属要通过医疗诉讼解决纠纷,就应当到这家医疗机构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这家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对于刑事案件,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出现术后并发症、合并症,医院应的责任怎么认定?
93人看过
-
手术并发症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吗
114人看过
-
患者出现并发症医院要担责吗?
492人看过
-
医疗并发症应否免除民事责任
70人看过
-
医疗单位对医疗并发症的治疗是否负责?
417人看过
-
因麻醉意外所致并发症、合并症的责任认定
245人看过
-
-
并发症症需要医院来承担赔偿责任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8不要,一般来说手术对周围的组织损伤是比较难完全避免的。如果伤的是与手术部位无关的地方经法医鉴定确认后可以说是医疗事故,如果是靠近手术部位那叫做难免式损伤,就是手术中比较难避免的情况,所以手术前都要签同意书,就是尽量避免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
-
诊疗学科并发症医院有哪些责任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5难以避免的并发症,虽可预见但却不能避免和防范,这是由于临床医学还有许多未知因素以及医疗行为本身的局限性和风险性所决定的。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不能防范不等于不防范,由于其事前是可以预见的,医务人员应当事先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防范和救治方案,尽可能使患者的损害降到最低。如果事先制定并落实了相应的防范和救治方案,仍然发生了并发症,就不应当承担。如果事先没有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防范和救治方案,或者事先制定并落实的防范
-
医院依法对医疗并发症项目进行负责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5对医疗并发症,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要担责。如果有过错,医院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院对医疗并发症担责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21对医疗并发症,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要担责。如果有过错,医院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