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种后出现死亡是否能得到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03:10:19 394 人看过

打疫苗去世赔偿项目:

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社区强制打新冠疫苗是否合法

不合法的;依照自愿,由单位组织统计后进行接种。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整体部署,区的新冠疫苗接种分两步走。在重点人群中开展接种,主要是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地区进行工作学习的人员。等疫苗上市后,按照自愿知情同意的原则,通过先预约登记后接种的程序,在普通人群中开展,确保分时有序安全接种。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疫苗费用由自治区、盟市和旗县财政分级负担。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依照自愿,由单位组织统计后,报送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

第四十二条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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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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