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2月31日前,热计量收费用户应按面积预付全额热费,待供热期结束后,根据实际计量情况结算热费,多退少补;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在供热期前缴纳不少于50%的热费,剩余热费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哈尔滨市住房局提醒市民,用户签订供热合同逾期未缴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自合同约定逾期之日起,按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日收取滞纳金;供热合同未签订的,供热单位将按照新《办法》的规定,从下一年1月1日起收取滞纳金。
包烧费滞纳金怎么规定的
若当事人拒不交纳应当缴纳的包烧费的,其产生的滞纳金的具体数额一般应当按照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按日加收。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第四章热费管理
第三十二条热费交纳期限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使用蒸汽的用户,应当在每月十日前按照本月计划用热量的百分之五十预交热费,月底结清。
第三十三条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供热单位可以自逾期之曰起,按照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按日加收滞纳金;逾期三十日仍未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热或者停止供热,但不得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
用户逾期拒不交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供热单位的收费人员在收费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文明服务。
用户不得拒绝、阻挠收费人员登门收费。
-
包烧费滞纳金的标准
274人看过
-
哈尔滨包烧费没有缴纳滞纳金收费标准是多少
172人看过
-
物业费滞纳金标准
310人看过
-
暖气费滞纳金收费标准
114人看过
-
物业费滞纳金收取标准
102人看过
-
物业管理费滞纳金标准
118人看过
-
包烧费滞纳金的标准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8每年12月31日前,热计量收费用户应按面积预付全额热费,待供热期结束后,根据实际计量情况结算热费,多退少补;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在供热期前缴纳不少于50%的热费,剩余热费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哈尔滨市住房局提醒市民,用户签订供热合同逾期未缴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自合同约定逾期之日起,按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日收取滞纳金;供热合同未签订的,供热单位将按照新《办法》的规定,从下一年1月1日起
-
包烧费滞纳金怎么规定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14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按面积预交全额热费,待供热期结束后,按实际计量情况结算热费,多退少补;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于供热期前交纳不少于50%的热费,剩余热费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交纳。哈市住房局提醒市民,用户如签订供热合同逾期未交热费,供热单位可自合同约定逾期之日起,按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按日加收滞纳金;如未签供热合同,供热单位将按新《办法》规定,自下一年1月1日起开始计收滞
-
缴纳电费滞纳金的标准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8逾期未缴纳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电费总额的1‰至3‰收取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电双方在供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30日以上,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
暖气费滞纳金的标准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21、法律对滞纳金的数额有具体规定。即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 2、对于民事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30%,超过30%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3、《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