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挂靠的认定和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18:44:42 256 人看过

建设工程挂靠被法律所禁止,其本质上属于借名经营,指的是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与其他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达成协议,支付一定管理费后以后者的名义承揽工程。但被挂靠单位不具体承担施工或实质管理义务,由挂靠单位参与施工等活动。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挂靠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双方之间签订的挂靠协议无效,被挂靠的单位与发包方所订立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被挂靠单位会被吊销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挂靠经营有哪些表现形式

法律咨询:

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答:

1、名为联营承包,实为挂靠经营

2、名为投资开发,实为挂靠经营

3、名为内部承包,实为挂靠经营

4、名为分包工程,实为挂靠经营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法》第66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挂靠相关文章
  • 建筑类挂靠有什么条件?
    挂靠就是指代那些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被挂靠单位通常不参与实际施工和管理,仅为挂靠人提供承包合同时所必要的资料与文件,这种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一、建筑工程阴阳合同哪种可信建设工程中阴阳合同均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未取得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以上应当认定为无效。二、什么算建筑工程挂靠建设工程挂靠被法律所禁止,其本质上属于借名经营,指的是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与其他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达成协议,支付一定管理费后以后者的名义承揽工程。但被挂靠单位不具体承担施工或实质管理义务,由挂靠单位参与施工等活动。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挂靠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双方之间签订的挂靠协议无效
    2023-02-09
    28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挂靠是怎么认定的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具体到建筑业而言,挂靠主要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挂靠即指工程实务中常说的借名合同、戴帽子合同。根据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很显然,法律、法规包括规章、司法解释均对工程挂靠行为做了禁止性的规定,即否定性的评价。一、工程内容和工程承包范围的内容是什么工程内容是:指承包建设工程的内容和范围。工程承包范围的内容是: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包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出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或以任何形
    2023-03-30
    16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挂靠是如何认定的
    可以结合下列情形综合认定是否属于挂靠:(1)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招投标、与发包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劳动关系,没有财务管理关系的;(2)挂靠人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被挂靠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3)挂靠人承揽工程经营方式表现为自筹资金,自行组织施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被挂靠人只收取管理费(包括为确保管理费收取为目的的出借账户),不参与工程施工、管理,不承担工程技术、质量和经济责任的;(4)被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没有实质上工程款收付关系,均是以“委托支付”、“代付”等其他名义进行工程款支付,或者仅是过账转付关系的;(5)施工合同约定由被挂靠人负责采购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施工机械设备,实际并非由被挂靠人进行采购、租赁,或者被挂靠人不能提
    2023-04-15
    100人看过
  • 建筑工程公司如何挂靠
    一、工程挂靠怎么认定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7、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二、工程挂靠费怎么算概算
    2023-02-23
    319人看过
  • 建筑装修工程挂靠合同
    甲方(管理方):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挂靠方):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下属建筑项目经理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经营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
    2023-06-10
    498人看过
  • 建筑工程违规挂靠制度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一、有哪些情形之一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二、施工单位可以挂靠资质吗施工单位不允许资质挂靠。建筑行业的资质挂靠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
    2023-06-22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挂靠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挂靠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04
      可以结合以下情况综合确定是否属于挂靠:(1)挂靠人通常以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招标,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挂靠人与挂靠人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劳动关系,没有财务管理关系;(2)挂靠人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有一人以上与挂靠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者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3)挂靠人承包工程经营方式为自筹资金,自行组织施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 建筑工程挂靠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5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允许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挂靠经营行为实质是承包承租经营行为,那么建筑工程挂靠合法吗?最高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非法转包建筑工程或无资质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工程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因此,建筑工程的依赖是不合法
    • 建筑工程挂靠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5
      附属是指为了进行工程建设,没有相应施工资格的施工人员借用有资格的建筑公司资格、印鉴、财务证明书等,向附属人员支付管理费,承包工程建设的行为,建筑工程附属具有以下特征(1)附属人员没有建设活动资格或资格不足,以相应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对外接受工程,其主体资格存在缺陷。(2)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符合建设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其主体资质合法,但缺乏承包该项目的实际能力。(3)委托人必须向委托人支付一定金额的
    • 建筑工程挂靠具备哪些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7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 3、挂靠人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而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也只是以企业的名义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被挂靠的企业收取“管理费”而不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仅仅停留在形式上
    • 建筑工程挂靠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1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 ( 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 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