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到期可以自己解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4:30:54 111 人看过

一、强制措施到期可以自己解封吗

对违行为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到期后,强制措施不可以自己解除,应当由行政机关解除,如果逾期不解除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主张国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条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二)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

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自己的职权采取的强制手段用来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一般是对尚未査清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之前而采取的一种程序上的处置。

在实际的行动中,行政强制措施的手段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4日 14: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取保候审的到期对强制措施可以变更吗?
    取保候审到期后一般会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一、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怎么办?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
    2023-03-23
    457人看过
  • 怀孕期间可以申请强制措施吗
    怀孕妇女不得采取强制措施。我国《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拘留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拘留所不予拘留,发行不予拘留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构:(一)未满16岁或70岁的;(二)未满16岁未满18岁,首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怀孕或哺乳自己未满1岁的婴儿的;(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五)不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况。被拘留后,如果发现被拘留者有上述情况之一,拘留所应立即发出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书单位要及时处理并通知看守所。怀孕期间可以直接离婚吗?女方怀孕期间能离婚。《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但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或由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在几种特殊情形下男方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男方不能提起离
    2023-08-18
    171人看过
  • 醉驾自己受伤交警会采取强制措施吗
    醉驾自己受伤,伤情稳定后交警是会采取强制措施的。醉驾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交通肇事罪处罚,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2023-04-04
    488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强制措施?
    一、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强制措施?拘传的期限: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取保候审的期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的期限: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拘留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逮捕的期限: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二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二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2023-06-04
    399人看过
  • 强制措施逮捕后还可以再变更措施吗
    批捕后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一、逮捕的执行流程是怎样的?逮捕的执行流程有以下顺序: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二、逮捕执行程序是什么意思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
    2023-03-14
    327人看过
  • 逮捕期限满可以转换强制措施吗
    逮捕期限到了之后,可由具体案件承办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逮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逮捕作为保证侦查和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安机关拘留时间的限制,有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拘留期间中无法侦查清楚,而犯罪嫌疑人又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为保证案件的侦查顺利进行和证据的收集,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逮捕之后,伴随着案件的侦查,导致证据的变化。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甚至排除了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嫌疑。需要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2、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在一些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过时致人重伤、死亡等案
    2023-02-24
    499人看过
  • 封条可以自己撕吗?
    妨害社会管理
    撕封条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擅自拆除封条是违法行为,私自揭封条,属于妨碍执法,触犯了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条例,可能会被提起公诉,甚至引为相关判决的加重情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严重点如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查封房屋必须贴封条吗查封房屋都必须贴封条。因为法院贴上查封的封条,基本就是属于冻结的情况。一般就是用于告知房产权人,以及房产权人的家人和其他公民的。查封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禁止查封财产解决典质、过户登记,限制产权人的处罚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2023-07-31
    300人看过
  • 强制措施解除后再到案是否构成自首
    一、强制措施解除后再到案是否构成自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制措施到期后解除的,犯罪嫌疑人再到案的,如果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二、自首与坦白的区别正确区分自首与坦白的界限,是正确认定自首不可避免的问题。一般意义上的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交待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国。因此,自首和坦白都属于犯罪分子犯罪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范畴。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2023-04-20
    438人看过
  • 封存是不是行政强制措施?
    封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对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封存,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在行政强制措施的范畴之内。一、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哪些?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强制措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二、抽血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对于涉嫌醉酒驾驶的当事人进行抽血并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的控制。而抽血不属于对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也不属于对财物的暂时性控制。三、醉驾自己受伤交警会采取强制措施吗醉驾自己受伤,交警仍可采取强制措施。此时采取强制措施是为了避免发生其他危害。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
    2023-03-14
    472人看过
  • 强制措施是否可以代替刑期?
    强制措施能折抵刑期。有三种强制措施可以抵消刑期,可以折扣刑期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指定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不同的强制措施和刑罚有不同的折扣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刑事强制措施折抵刑期怎么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折抵刑期如何计算,要依据刑事强制措施的类型和所处的刑罚而定,例如被羁押后,如果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二日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
    2023-07-06
    278人看过
  • 谁可以申请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一、谁可以申请解除行政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案例的代理委托人可以向执法机关申请解除行政强制措施。二、解除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强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因发生了法定事由,没有必要继续适用强制措施而决定予以撤销的诉讼行为。一般情况下,解除强制措施都是因为强制措施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期限或者,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2023-06-01
    490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查封与扣押
    行政强制法关于扣押,查封的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3条的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查封扣押决定书的格式是什么文号当事人:地址:经查,你(单位)行为涉嫌违反的规定,根据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涉案物品予以扣押,详见物品清单;对你(单位)下列场所、设施予以查封:本机关将于30日(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期限)内对上述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作出处理决定。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签收: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在我国大陆,理论界一般认为,查封
    2023-07-17
    393人看过
  • 查封到期后自动解封吗
    查封到期后会自动解封:1、财产保全期限过了,如果对方没有提出续封的申请,就会自动解封。汽车的保全期限是一年。2、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3、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够加以执行和完成。查封期限届满,如果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的效力将消失。
    2023-03-26
    380人看过
  • 交警强制措施能查到吗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对违法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所以采取的处罚措施是可以查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2023-06-13
    5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可以自己登记保存行政强制措施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6
      登记保存不是行政强制措施。登记保存是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时采取的保存措施,是调查取证的一种方式,不属于公民人身自由或者暂时控制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财产。
    • 以前的强制措施是自动解除的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0
      采取新的强制措施后,以前的强制措施将自动终止。但强制措施一般是撤销或者变更,不需要自动终止。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自首后要在自首后提前解除强制措施可以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8
      不一定,如果是犯罪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行为,如果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话,可能直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是情节严重的犯罪是会立即采取强制措施的。《刑法》第67条第1款已作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限制人身自由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3
      可以,法律上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就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具体如下: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
    • 如何解除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撤销交警强制措施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3
      交警作出的强制措施是属于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通过的,可以撤销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