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还贷公路统贷统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21:22 388 人看过

省交通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还贷公路统贷统还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还贷公路统贷统还工作的实施意见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实施以来,我省收费公路还贷建设进展较快,对缓解公路交通对全省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改善路网结构、提高路网技术水平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省公路收费工作中存在的站点过密且设置不规范、违规转让收费权、机构重叠、人员过多、资金随意挪用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公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收费公路政策的长期稳定。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组织实施了规范我省收费公路管理的3项主要工作。一是全面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和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收费站点清理整顿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10号)精神,对国家提出的7类收费站点及我省要求清理的4种收费公路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撤消107个收费站点。二是按照“统收统支,统一管理”的原则,将收费还贷公路全面上收到市(州)一级实行统一管理。三是以市(州)为中心整合收费项目,规范站点设置,实施收费公路“统贷统还”的政策。通过在雅安市的试点,“统贷统还”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和经验。

当前,积极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施收费公路“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的政策是进一步促进我省收费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深入推进“三个转变”,进一步促进我省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以市(州)为中心,通过对收费还贷公路实行“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达到整合收费项目,规范站点设置,化解不良债务,增强融资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收费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

基本原则。强化市(州)的管理主体地位,确保收费公路的规范有序发展;强化财政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提高还贷付息的比例;规范经营权转让,纠正和杜绝违规行为;加强监管,切实提高公路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收费价格管理,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原则上不增加社会总负担。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国家收费公路政策仍将是我省筹集公路建设资金的主要渠道。各市(州)要充分利用我省“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的政策,整合收费项目,化解不良债务,增强公路融资力度,推动新的建设项目,使收费公路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二)总量控制,规范管理。各市(州)应将符合条件的已收费、已立项和符合还贷性收费公路条件的规划项目统一纳入“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方案,切实做到“抓大并小,总量控制”,进一步优化收费公路结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0号)的规定,不符合收费公路条件的项目不能纳入“统贷统还”方案。进一步规范和控制公路收费站点的设置,主线上收费站间距要求基本达到50公里。

(三)合理确定收费期限。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方式,各市(州)制订的“统贷统还”方案既要解决已成收费公路项目的债务偿还,又要兼顾融资和再发展的实际,实事求是地合理测算和确定收费期限。

(四)认真清理、核定债权债务。收费公路项目建设的债权债务和车辆通行费的收支情况必须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后报省有关部门严格确认。超概算投资和非收费公路的建设债务一律不得纳入“统贷统还”方案。

(五)严肃纪律,纠正和杜绝违规转让。在执行“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政策时,必须妥善处理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公益性与商业资本逐利性的关系,通过积极探索新的市场化融资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资金的积极作用,做到趋利避害。一方面,为保证交通设施的公益性和公众利益,在吸收社会资本投资时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的特别许可并对经营主体的收费价格、期限、服务水平和设施安全进行严格的监管。另一方面,要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和合法收入。具备转让条件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各地必须认真清理和纠正违规转让的收费还贷公路项目。对未经省政府批准擅自转让收费权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六)积极推进新的收费方式,解决城区路桥收费站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一些设立在城郊结合部的公路、桥梁收费站点已不适应城市交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必要进行调整、撤并。各市(州)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调整、归并、外迁或年票等方式尽快解决城区路桥收费站设置的问题。

(七)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车辆通行费属财政性资金,应严格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平调、统筹、挪用车辆通行费,提高收费公路偿还贷款、集资及利息的能力。要加强对收费公路的日常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为全社会提供优良的路况和优质的服务。

三、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清理审计债务。实施收费公路“统贷统还”方案,各市(州)收费管理部门应尽快对各地收费公路的投资及构成、通行费收支、归还贷款、剩余债务等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

(二)合理制订方案。各市(州)在对债务全面审计的基础上,将已收费、已立项和符合还贷性收费公路条件的规划项目纳入“统贷统还”方案,经市(州)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批准。

(三)加快方案审批。各市(州)上报的“统贷统还”方案由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按照成熟一个批复一个的原则,认真审查后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市(州)政府应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统贷统还”政策抓紧布置和制订方案,经批准后立即组织实施。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管理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和帮助,力争2004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统贷统还”的方案上报、审批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7: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四川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建设厅制订的《四川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原则同意,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二○○五年一月六日四川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省建设厅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各地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进展顺利,住房实物分配体制基本停止,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全面开放。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促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中心,努力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进程,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制,搞活住房二级市场,有效启动职工住房消费,推动住房新体制建设健康发展。一、树立科学发展观念,推动住房制度改革深入进行目前,住房制度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房改和住房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仍将长期存在,通过房改
    2023-06-10
    88人看过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确保交通畅通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关于确保交通畅通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五月七日关于确保交通畅通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意见(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二00三年五月四日)为确保防治非典型肺炎物资及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正常运输,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确保交通畅通、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型肺炎,一手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持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当前,我省正处在预防非典型肺炎的关键时刻,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要坚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切实担负起防控“非典”、发展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
    2023-06-08
    335人看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低保工作意见的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有关部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低保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四年八月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低保工作的意见最近,民政部召开了全国城市低保工作视频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加强和规范我省城市低保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和制度各地要认真贯彻城市低保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低保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争取全社会对城市低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完善地方低保政策和制度提供准确依据。要定期组织低保工作人员、街道和社区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同时,要教育困难群众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自己的生活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要对近几年城市低保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低保政策和制
    2023-06-09
    322人看过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附意见)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国防、保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照国家现行的安置>策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继续坚持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保证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黑龙江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策规定,继续贯彻执行全社会的均衡负担的原则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安置部门要加强宏观调控,实行依法接收、依法保障退役士兵安置。凡我省境内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论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承担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保证完成当地
    2023-05-05
    137人看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对鲜活农产品等运输车辆免征路桥通行费有关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交通厅、省农委、省公安厅《关于对鲜活农产品等运输车辆免征路桥通行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8号文件精神,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各地、各部门都能从统筹城乡发展,关心、支持“三农”,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来提高认识,采取实际行动,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九月二十四日关于对鲜活农产品等运输车辆免征路桥通行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省交通厅、省农委、省公安厅2004年9月23日)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现就鲜活农产品等运输车辆免征路桥通行费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在本省
    2023-06-08
    193人看过
  •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交通厅关于成渝高速公路客运管理意见的通知
    省交通厅《关于成渝高速公路客运管理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成渝高速公路客运管理的意见省人民政府:成渝高速公路将于1996年全线竣工通车。为充分发挥成渝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客运车辆的畅通和沿线及相关地区客运高层秩序正常,经研究,现就成渝高速公路客运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政令、分级管理。省交通厅是成渝高速公路运输的主管部门,负责拟定运输管理政策,实施行业管理。省公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运政管理和监督检查;成都、重庆、内江三市受省运政部门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路段的公路运输管理工作。二、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开放市场,审查资格,有偿使用,进出自主,公平竞争,适度调控。三、成渝高速公路客运线路实行有偿使用,向经营业户收取定额线路调节费(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联合制定)。凡起讫点在成渝公路沿线的营运客车和临时通过成渝高速公路的营运客车,都应缴纳线路
    2023-06-08
    491人看过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员IC卡管理系统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员IC卡管理系统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关于机动车驾驶员IC卡管理系统的实施意见(省公安厅二○○三年六月十八日)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现就在全省范围内建设和实施机动车驾驶员IC卡管理系统提出如下意见。一、机动车驾驶员IC卡管理系统的性质、功能和实际意义机动车驾驶员IC卡管理系统是利用高科技手段对驾驶员进行管理的现代化管理方式,是记录驾驶情况的智能化操作工具。机动车驾驶员IC卡管理系统由计算机硬件、操作系统、传输系统、读卡设备以及每个驾驶员持有的IC卡组成,具有随时记录、存储和查询驾驶员姓名、驾驶档案编号、身份证号、准驾车型、违规处罚、交通事故、驾驶证审验以及个人存款余额等信息以及违规驾驶员缴纳罚款的功能。它具有五个突出的特
    2023-06-08
    163人看过
  •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2号)转发给你们,各级交通、财政、公安、物价等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前,按通知要求和现行交通规费征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继续认真做好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及时解决征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征费秩序,既要避免国家交通规费的流失,又要保护好群众利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年二月十四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2号
    2023-06-08
    224人看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十二月九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意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二00二年十一月)为加快我省城镇化建设进程,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国家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等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二、凡在我省城市(指设市城市、县城关镇,不包括乡、镇)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业、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在征收城
    2023-04-22
    230人看过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意见的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商务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三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的意见外派劳务合作与境外就业中介(以下统称对外劳务)是我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近一个时期以来,我省一些地区曾发生不法中介与个人违规违法经营对外劳务引起涉外劳务纠纷的事件,扰乱了正常的对外劳务经营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对外劳务经营秩序,确保我省对外劳务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职能,加强对外劳务的归口管理。根据原外经贸部《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行业规范》(外经贸合字[2000]第5号)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的规定,由商务(外
    2023-06-09
    254人看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关于省级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关于省级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川办发[2000]80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夫于省级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年七月四日关于省级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精神,现就我省省级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以下简称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提出如下意见:一、省计委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和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以及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等规定,结合四川实际情况,拟订招投标
    2023-06-07
    169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劳动厅《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1993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0号),明确了我国安全生产新的管理体制,确定由劳动部负责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我省在这次机构改革中,也明确规定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由省劳动厅负责。根据以上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省内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为了加强和便于协调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在省劳动厅的陕西省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按省劳动厅“三定”方案设置),确定由省劳动厅一位副厅长兼任主任。各地也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配备适当力量,做好本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二、省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起草和组织实施综合性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负
    2023-06-09
    321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四部门关于促进工业项目集约合理用地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闽政办[2005]21号发布日期:2005-2-6执行日期:2005-2-6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关于促进工业项目集约合理用地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二月六日关于促进工业项目集约合理用地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现就加强工业项目集约合理用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集约合理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国务院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决策部署,正确处理保护国土资源与保障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
    2023-06-10
    53人看过
  •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交通厅关于加快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省交通厅《关于加快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省交通厅二00三年八月一日)农村公路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全省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九五”以来,特别是1998-2002年5年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截止2002年底,我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88770公里,占全省公路总里程的89.2%,有68.4%的乡镇通了油路或水泥路,通达深度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网初步形成,为改善广大农村的交通条件,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来说,农村公路通达深度明显不足,通畅程度相对滞后,等级公路所占比重偏低,与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当前,党中央和国务院把大力改善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解决“三农”问题作为今后段
    2023-04-23
    408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8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公通[2014]74号 各市公安局: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户口难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严肃户口登记管理纪律,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民出生登记管理问题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出生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出生登记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法律赋予各项权利
    •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诈骗、抢夺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5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诈骗、抢夺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发布时间:2010-3-9阅读:112次【字体:大中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诈骗、抢夺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一、诈骗罪数额执行标准:(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为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弹性较大,建议在当地聘请律师维权
    • 在中国,关于四川省民政厅涉外收养的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24
      (一)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中国收养组织发出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 2.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1张2寸单人照片、1张2寸近期与被收养人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与送养人共同签订的收养协议书及其他协议材料。 (二)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出的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2.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的,为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
    • 关于四川省道路交通法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2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一)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让行、停车等候或者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 (二)机动车行经渡口不依次待渡的; (三)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穿插或者超越行驶,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四)行驶时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拨打与接听电话或者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 (五)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
    • 关于四川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意见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4
      老年人应当自尊、自立、自强,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