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哪些条件的房产证才能过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20:52:05 285 人看过

一、具备哪些条件的房产证才能过户

1、房产证过户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房产产权清晰,有房产证,无抵押贷款。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小产权房。业主健在,有民事行为能力。过户双方自愿,或是按法定的程序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单位房可以过户吗

需要根据用地属性确定是否可以过户。

单位集资房过户注意:

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直线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转让。

如果转让方一旦反悔,购买方的权益将无法保障,实际中问题较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

(1)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

(2)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证相关文章
  • 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自认为合格?
    拟制自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自认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自认的内容是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为真实;自认必须为明确的意思表示;自认适用范围为那些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民事案件,主要适用于涉及财产问题的案件。指示交付和拟制交付的区别拟制交付与指示交付的区别主要是交付的方式不同,拟制交付的情形一般是用其他的物品来代替自己原本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的物品。对于指示交付,一般会发生在需要履行义务的主体,由于工作等原因不方便自己交付,而交给其他的人去代为执行。拟制交付与指示交付在合同建立之后,一方主体可以选择的交付货物的行为,但是此两种交付可以适用的情形是不同的,任何其他的人建立了合同的主体,都需要十分的了解当下的情形,然后选择对自己的利益损坏最小的交付方式。拟制交付是一类学理和实践上都常见的交付方式。此时如果标的物仍由出让人或第三人占有,则受让人会取得对于物的间接占有。指示交付中,转让人与受让人间除
    2023-07-06
    434人看过
  • 2023不具备过户条件的房产怎么执行
    一、不具备过户条件的房产怎么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具备过户条件如果是属于违法建筑没有产权证明的,人民法院是不能执行的,但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是合法的,可以执行房屋,将房屋拍卖或者判给权利人。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1.对动产的查封,应当采取加贴封条的方式。不便加贴封条的,应当张贴公告。对有产权证照的动产或不动产的查封,应当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办理查封财产的转移过户手续,同时可以责令被执行人将有关财产权证照交人民法院保管。必要时也可以采取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方法查封。既未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也未采取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办法查封的,不得对抗其他人民法院的查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
    2023-05-25
    120人看过
  • 回迁房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接房
    一、回迁房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接房回迁房建好后,要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由被征收人验收后,才能交付给被征收人,否则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收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二、开发商交房要提供哪些材料1、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上面必须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2、开发商需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原件,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负责维修房屋质量问题,那开发商就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写出所委托的单位名称。3、开发商需向业主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住宅使用说明书》里应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标出使用注意事项。
    2023-04-19
    12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才能退房,退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延迟交房。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4、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
    2023-06-21
    269人看过
  • 行政处罚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成立?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必须要是属于行政机关,而且具有外部的管理职能;再者就是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并且在进行处罚时也只能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进行实施,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一、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包括什么?(一)行政行政机关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三)受委托的组织受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
    2023-04-05
    375人看过
  • 具备哪些条件才能采用强制执行
    为了纠正非诉讼行政执行制度中的错位,理顺司法权与行政权运行的程序,笔者建议对非诉讼行政执行制度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使其更加符合诉讼制度的规则。所谓申请行政强制执行诉讼,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义务人或责任人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或责任时,相关权利人诉请法院发布强制执行令的诉讼。行政之诉具备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三个要素。第一,当事人。在行政机关诉行政相对人不履行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的诉讼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原告,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是被告;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诉行政机关不履行强制执行职责的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是原告,作出具体的行为的行政机关则是被告,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第二,诉讼标的。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诉讼标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包括行政机关的职责、权力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第三,诉讼请求。申请行政强制执行之诉的诉讼请求是请求发布强
    2023-06-01
    414人看过
  • 具备哪些条件才成为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一项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首先,内容具体确定。包括: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是谁。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第二,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人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要约既然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就须包括能够足以决定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其次,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
    2023-06-09
    143人看过
  • 农村房屋产权应该如何过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农村房屋买卖应该具备哪些条件?1、购房者具有合法的购买资格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者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2、售房者具有合格的出售资格售房者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房屋共有人员来说,其中的一方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如果取得房屋的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买卖是成立的,其它共有人可以售房者主张权利,但不得以未取得其同意而主张合同无效。3、购房者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购房者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4、买卖需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从物权角度看,只有村民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所有人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所以房屋买卖需经过村委会同意才可以。二、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材料1、登记申请书2、
    2023-05-05
    125人看过
  • 房子过户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房产产权清晰,有房产证,无抵押贷款,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适房或小产权房;2、业主健在,有民事行为能力;3、过户双方自愿,或是按法定的程序。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者,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法律依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一、房贷没有还清可以过户吗?不可以。房产过户必须要在房贷还清后才能办理。房贷未还清前房管局不会受理办理的,必须先提前还款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原因
    2023-06-19
    47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监外执行
    一、刑事案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监外执行1、刑事案件的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2、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但不存在社会危险性以及自伤自残的情形;3、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且可以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4、生活不能自理,且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5、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二、监外执行谁来执行1、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2、如果罪犯是在执
    2023-04-20
    397人看过
  • 防卫过当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防卫过当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防卫过当的前提是进行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又不同于正当防卫。1、在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在主观上对其过当结果具有罪过,这是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的根据。2、防卫过当的客体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即不法侵害人依法受刑法保护的生命权和健康权。防卫过当的客观方面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3、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是说,防卫过当所构成的犯罪中,有已满16周岁的和已满14周岁的犯罪主体防卫过当的主观方面是防卫人对过当结果持放任或者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防卫过当是一种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因此,同其他犯罪一样,要求防卫人在主观上具有罪过。一、防卫过当可以免除处罚吗防卫
    2023-03-26
    289人看过
  • 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办理残疾证
    一、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办理残疾证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规定,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一)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二)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三)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四)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五)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六)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2023-05-29
    130人看过
  • 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得到孩子扶养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原则是哪一方有利于子女成长,所以要得到子女抚养权的,就需要提供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
    2023-04-17
    200人看过
  • 刑事案件要具备哪些证据才能定罪
    一、刑事案件要具备哪些证据才能定罪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犯罪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清楚的,法院就会判处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二、刑事证据有什么收集方法1
    2023-06-02
    49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证
    词条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房产证
    相关咨询
    • 房产过户委托书公证的条件需要具备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7
      办理房地产委托书公证的手续,例如: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2)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草拟的委托书(我处可提供代书服务)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房产过户纠纷案件应具备哪些证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4
      1、提供争议房屋的土地房产证、私有房屋产权证书、建房申批手续,继承或接受赠予的证明材料,通过买卖、典当或抵押取得房屋产权的,应提供买卖、典当或抵押契约。 2、提供房屋座落地点、间数、结构、面积及使用情况等证明材料。 3、房屋共有的,应提供共有的形式;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房屋的形成原因:是共同建造、共同购买、共同继承、共同受赠或其他原因等证明材料。共有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4、提供知
    •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具备哪些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6
      1、父母两人共同签字的赠与书,上面明确全产权全部赠与(意思是不赠给其他兄妹),要做公证。 2、过户时要父母两人和子女共同前往房地产交易大厅共同办理,并要签字,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都要复印。 3、如果子女已婚,可以办成只赠给子女一人,这样房产证只有一本。也可以赠给子女家,这就要办子女和其爱人共两本房产证,同时子女夫妻也要双方到场签字。
    • 有哪些条件才能办理公证房产过户手续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9
      1、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缺少。 2、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赠与人要办理《赠与公证书》,而受赠人也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是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只有取得公证过的赠与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 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 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法定继承人或
    • 房产证过户需要具备哪些条,有哪些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18
      房产证过户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房屋产权明确; 2、房屋具有合法有效的房产证; 3、房屋无抵押贷款或已注销抵押登记; 4、房屋过户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5、过户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6、过户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