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从事本职工作而受到伤害能构成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8:31:22 201 人看过

工伤认定的情形,是否限于从事本职工作而受到的伤害呢?不久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某不服海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作出的终审判决,对此作出了否定的回答。该判决认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受伤人李某进行工伤认定时,着重应当考虑的因素是李某是否因工作原因受伤,至于其是否超越本身职责范围并不决定工伤事故性质的成立,由此驳回了上诉人吴某欲以李某超越销售员职责而否认被诉工伤认定合法性的请求。

楼顶查看热水器,不料摔成截瘫

李某原系海安县某太阳能热水器厂(下称甲热水器厂)的销售员。2003年1月5日,李某以甲热水器厂的名义与东台市富东镇崔某订立经销协议,约定产品保修期为三年,出现制造上的缺陷或质量问题无偿退还,产品销售后由销售商负责修理。2004年1月20日,李某送货到崔某处,崔某提出用户盛某的太阳能热水器有质量问题,要求李某到现场查看,李某即与崔某前往盛某家中。在检查热水器时,李某从二楼楼顶滑下受伤,经海安县中医院诊断为T11骨折伴截瘫。

同年4月5日,李某向海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6月17日,劳动局在向甲热水器厂发出工伤认定限期举证告知书并经调查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某在甲热水器厂工作期间,在客户盛某家确认热水器质量时从二楼屋顶摔下致伤为工伤。吴某不服该工伤认定决定,向海安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7月25日,海安县政府经复议作出了维持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此间,甲热水器厂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甲热水器厂原是由吴某投资兴办的个人独资企业。2004年2月8日,甲热水器厂申请变更为乙热水器厂,改由吕某投资,并约定甲热水器厂的债权债务全部转让给乙热水器厂。2月10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2月24日,乙热水器厂申请注销登记,企业债务由吕某承担。2月25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了注销登记。

不服工伤认定,与劳动局对簿公堂

对海安县政府作出的维持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吴某仍然不服,于2004年8月2日以劳动局为被告,向海安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依法通知与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吴某诉称,李某没有到客户家修理热水器的工作职责,李某是受经销商崔某的指派去修理热水器的,崔某应对李某的受伤负责。甲热水器厂已经不存在了,劳动局认定的主体有误。要求依法撤销劳动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劳动局辩称,我局依李某之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是我局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该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甲热水器厂变更后注销是事实,但李某是与甲热水器厂形成的劳动关系,我们认定的是李某在甲热水器厂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并未明确由谁来承担工伤的赔偿责任。请求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

李某述称,我是在甲热水器厂工作期间,按照我的工作职责对甲热水器厂售出的商品进行质量检查时摔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劳动局的行政确认行为合法。请求判决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吴某败诉,二审维持原判

海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甲热水器厂是个人独资企业,在其存续期间与李某存在劳动关系。李某在用户对其负责售出的商品提出质量问题时进行现场查看,显属职务行为。吴某认为李某受销售商雇佣,为销售商修理商品的主张没有证据证明,也不在情理之中。企业变更或终止后,不能改变企业存在时与原有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被诉工伤认定决定以事故发生时与李某存在劳动关系的甲热水器厂作为用人单位并无不当。吴某作为出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甲热水器厂的债务具有偿还责任,劳动局在作出工伤认定时未通知吴某参加存有瑕疵,但事实上吴某参加了工伤认定的全部过程,并充分行使了权利。据此,海安法院作出了驳回吴某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

吴某不服一审判决,以李某的行为超越供销员的职责范围、劳动局认定主体错误、程序不合法等为由向南通中院提出上诉,要求查明事实,依法改判。

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㈠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原因与本职工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的范围应当宽于后者。将工伤认定的情形界定在从事本职工作而受到的伤害,无疑是对工作原因作了限制的理解,并非立法本意。本案中,各方当事人对李某在受到伤害时为甲热水器厂的工作人员均不持异议。作为甲热水器厂的销售人员,李某虽然没有修理已售出热水器的职责,但其在经销商提出用户反映已售出热水器存有质量问题时进行现场查看确认,显然是解决已售出热水器的售后服务问题,同时也是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因此而受伤当属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工作原因所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李某进行工伤认定时,着重应当考虑的因素是李某是否因工作原因受伤,至于其是否超越本身职责范围并不决定工伤事故性质的成立。故上诉人吴某欲以李某超越销售员职责而否认被诉工伤认定合法性的理由不应采纳。

同时,工伤认定应当以发生事故时的劳动关系作为基础事实,工伤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工伤责任的承担主体在特定情形之下可以不尽一致。虽然事故发生之后,作为用人单位的甲热水器厂已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但这并不影响本案被诉工伤认定对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确定。

南通中院认为吴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遂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职工从事临时指派工作受伤应如何认定工伤?
    2004年1月20日9时,某市一百货商场举行隆重的第一届购物节开幕仪式。省市领导、嘉宾、新闻单位和群众聚集在商场门前广场,穿着节日服装的人群和五彩缤纷的气球在涌动,以喜悦的心情迎接这美好时刻的来临。然而意外事故发生了,礼仪小姐手中正待放飞的氢气球被一旁点燃的鞭炮燃着,上百个五颜六色的氢气球连接燃烧爆炸,造成刘某等五名礼仪小姐烧伤。这五位受伤人员均是该商场的基层业务骨干,分别担任各柜台的业务组长。她们是商场领导为这次庆祝活动临时挑选出来担任礼仪小姐的,刘春艳等五名职工并非站柜台负伤,而是从事领导临时指定的工作负伤。这种情形是否属于工伤?答:这种情形属于工伤。过去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都规定,职工从事本单位领导临时指定工作负伤应认定为工伤。此类案例认定工伤的条件:一是经本单位负责人或职工直接行政领导(班组、车间及以上负责人)指派,二是从事指派的临时工作有利于企
    2023-06-10
    114人看过
  • 有关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怎么认定工伤
    一、有关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怎么认定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情形,会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童
    2024-01-17
    220人看过
  •  手指受到严重伤害是否构成工伤?
    该段内容描述了手指受伤程度分为十级工伤、九级工伤、八级工伤和其他工伤。其中,十级工伤指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九级工伤指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八级工伤指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如果受伤情况不属于以上几种情况,则属于其他工伤。手指受伤的程度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如果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属于十级工伤;如果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属于九级工伤;如果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属于八级工伤;如果受伤情况不属于以上几种情况,则属于其他工伤。 手 指 伤 到 骨 头 会 受 到 哪 些 工 伤 等 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手指伤到骨头属于工伤事故中的因工伤发生的医疗事
    2023-09-02
    313人看过
  •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视为工伤吗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视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最终工作;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主要责任的;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遭受工伤是否要求精神赔偿遭受工伤不能要求精神赔偿。视为工伤的情况: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
    2023-06-19
    115人看过
  • 职工遭受工伤后能否回到单位工作?
    能。员工受伤之后可以根据工伤流程处理即可,根据受伤情况享受工伤待遇。员工在公司上受伤,应该按照工伤流程进行。在工伤事故中,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受伤后存在后遗症,那么是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职工受伤无人作证还能认定工伤吗?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申请工伤认定,而公司不认可受伤职工为工伤。那么受伤职工无人作证,应该如何认定工伤?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认定为工伤的。下文将为您一一介绍。杨某于2012年10月到某公司烧锅炉。2013年4月,杨某和后勤主管张某在维修锅炉房管道时,杨某的眼睛不慎被张某手中滑脱的扳手打伤。张某在将杨某送到医院救治的同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了此事。但是随着杨某伤情的不断加重,该公司不再承担杨某的医疗费用。杨某于2013年10月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杨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后,给
    2023-07-04
    375人看过
  •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后如何申报工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作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一、患职业病属于工伤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
    2023-02-16
    126人看过
  • 在试用期内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算工伤吗
    试用期内发生事故可以按工伤处理。一、工伤认定时效超过了申请时效该怎么办?若工伤认定已过时效,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试用期工伤工资该怎样算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与是否处于试用期无直接关联,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由此可知,即便在试用期内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因伤退出工作岗位,其还应按月正常领取工资,享受受伤之前的工资福利待遇。另外,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目前我国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可对应具体伤情,参照该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期限。同时法律规定,如果工伤
    2023-06-23
    71人看过
  • 人员工作代班期间受伤能否构成工伤
    代班伤残员工与用人单位没有存在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的职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享受工伤保险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一、工伤没有签劳动合同会怎么处理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受工伤的,能够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但若用人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无法申请工伤保险,只能由用人单位自行赔付。二、未交纳工伤保险费赔偿怎么算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三、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办理从业人员因工伤亡的,由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到就近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区、县社保
    2023-06-21
    97人看过
  •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算公伤吗?
    程某于2007年2月被某网吧聘为网管,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4月21日,程某在工作过程中,因更换耳机一事,与网民发生纠纷,被一网民当场砍伤,致创伤性失血休克,右手第2、3掌骨开放性骨折伴肌腱损伤,左胫骨上端开放性骨折伴腓总神经损伤,右肩胛骨开放性骨折,全身多处刀砍伤。事后,网民对程某进行了人身损害赔偿。2008年6月,程某向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3项的规定,认定程某为工伤。该网吧不服,认为程某虽然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伤,但是自己造成的,并不应认定为工伤,且程某已经得到了赔偿,故诉于法院,请求撤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程某工伤的认定。法院审理认为,程某与网民发生纠纷受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暴力伤害,属于工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正确。另外,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
    2023-06-05
    263人看过
  • 工作受到伤害寻找谁来确认是工伤
    一、工作受到伤害寻找谁来确认是工伤工作过程中受了工伤,需要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
    2023-12-08
    129人看过
  • 非正常工作原因导致职工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从事非本职工作受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因工作受伤一般都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职工从事临时指派工作受伤如何认定工伤1997年4月20日9时,石家庄市某百货商场举行隆重的第一届购物节开幕仪式。省市领导、嘉宾、新闻单位和群众聚集在商场门前广场,穿着节日服装的人群和五彩缤彩的气球在涌动,以喜悦的心情迎接这美好时刻的来临。然而意外事故发生了,礼仪小姐手中正待放飞的氢气球被一旁点燃的鞭炮燃着,上百个五颜六色的氢气球接连燃烧爆炸,造成刘春艳等五名礼仪小姐烧伤。这五位受伤人员均是该商场的基层业务骨干,分别担任各柜台的业务组长。她们是商场领导为这次庆祝活动临时挑选出来担任礼仪小姐的,刘春艳等五名职工并非站柜台负伤,而是从事领导临
    2023-08-06
    341人看过
  • 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工资怎么算?
    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工伤职工评定残疾等级后,停止发放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残疾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因工伤工资怎么算?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
    2023-07-07
    195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在非正常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吗
    工伤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伤认定程序如下: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认定的部门:设区的市劳动保障局内设的工伤认定部门。三、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向工伤认定部门索要);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工伤认定部门应当在十五天之内
    2023-02-04
    79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职工受到伤害视同工伤?
    以下情形职工受到伤害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024-05-08
    39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离岗从事非本职工作受伤也属于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3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您可提前30日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向用人单位请求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 职工在工作时间因履行正常工作职责而受到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8
      可以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
    • 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中死亡是否会构成工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2
      不构成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
    • 擅自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本单位工作受伤的,是否属于工伤?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虽然不少用人单位都规定员工不得串岗、不得乱开机器,但实际上很少有严格执行的。在工作时,员工之间相互帮忙或者为图方便直接去做应由别人做的工作是很普遍的,用人单位虽然明文规定不允许,但只要不出事,往往也是默认的。而《工伤保险条例》也没有强调在本职岗位上工作是认定工伤的必要条件,在别的岗位上受伤仍然符合“工伤三原则”,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 职工因本身过错造成的事故而受到伤害,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保险待遇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只有不是自残,均算工伤。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劳动者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即使是违章作业造成,只有不是自残,不是醉酒和吸毒、不是故意犯罪,均应认定为工伤,依法按无过错原则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职工因本身过错造成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事故处理“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